让韩信受胯下之辱的人和他有亲戚关系吗?
韩信自幼孤身一人,何来亲戚?让韩信受胯下之辱的人,乃是当地一痞,看见破衣烂衫的韩信身背宝剑,恶意相骂,双方怒眼对恃,恶痞仗着人多势众,凶狠地说:要么拔剑杀我,要么钻我胯下。
韩信强忍悲愤,小不忍着乱大谋,大丈夫能屈能伸,既能仰天长叹,又能委屈求全。低下首,一步步在众人嘲笑声中钻过去。
当晚,韩信到河边噌饭,大妈大骂:没出息,吃软饭,钻狗洞。
韩信噌完,跪地三拜:阿嫂,韩信将来有出息,定当厚报。
小子,老娘不图你回报。你这一生游手好闲连自己都喂不饱,何以报人?
小子,你整天剑不离手,又从打不还手,你有本事去沙场去厮杀,也不枉了我一口薄粥施舍。
韩信再三跪,起身走向了远方。
再回来,韩信已衣锦还乡,唤来当年阿嫂和恶痞共饮。阿嫂喜不自胜:阿信做了大将军。
小痞长跪不起,只求痛快一点。
韩信扶起小痞:感谢当年激将,否则那有韩信今天。今予委汝为中军卫生官打扫大世界大门少挍团副…
让韩信受胯下之辱的人和他有亲戚关系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没有亲戚关系。
韩信受辱的原因,主要是长期在这里市面上晃悠,又带着宝剑,让这些地痞流氓感到了威胁。
那个年代,普通平民是不会携带武器的,更别说携带宝剑。
韩信携带宝剑长期在市面上晃悠,就是以侠客自居了。
而那个时代,战乱平平,政府管理能力下降,地方地痞流氓是很多的,各有各的地盘。
韩信这样公开活动,虽然没有实质性的抢地盘行为,但对地痞是个威胁。
打个比方,你在身上纹个小白兔,天天光着膀子,拿着砍刀,在浩南哥的铜锣湾地盘出现?
浩南哥迟早找人扁你,认为你来搞事的。
道理也是一样。
这伙地痞羞辱韩信,说什么“你有本事就拔出宝剑,刺我一下”“没胆子,就从我胯下爬过去”,就是这个意思了。
地痞都是烂命一条,他不怕死。
韩信如果拔剑刺他,未必能够将他刺死,随后地痞们一拥而上,韩信肯定寡不敌众,会被干掉。
退一步说,就算将地痞一剑刺死了,其他地痞没有报复,韩信也犯了杀人罪,要偿命的,一样会完蛋。
想要逃走,这么多地痞围着他,韩信是逃不掉的。
所以,韩信想要留住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就只能从胯下钻过。
这虽然是极大的羞辱,但韩信是做大事的人,这一点羞辱其实不算什么。
后来韩信成为齐王回到故乡,这个地痞吓得跪在地上磕头求饶。
韩信反而不计前嫌,让他做了个小军官。
这说明
第一韩信是个识时务的人,不会让自己的性命同下三流的地痞拼掉。
第二韩信能屈能伸,不怕羞辱,这样能做大事。
第三韩信不会记小仇,不会四处树敌,气量很大。
让韩信受胯下之辱的人和他有亲戚关系吗?
当然没有了。
韩信之所以受辱,其实就是街头扛霸子争夺江湖地位。韩信是外来户,据李开元先生考证,他是韩国的落魄贵族,跟张良一样,韩国被秦国干掉后流亡到楚国。
流亡也有两种。一种是混的好的,所谓狼走千里吃肉,比如张良,流亡后依然家财万贯,还从辽东(就是现在的朝鲜半岛)请了高丽大力士伏击秦始皇,要不是远距离投射精确度不够,秦始皇就挂了。张良刺杀未遂,就跑到下邳隐姓埋名,修道炼丹,依然吃喝无忧。
但是韩信就惨了。跑到楚国找不到工作,不会谋生手艺,又没有多少积蓄,只好去社会上混流氓,当时叫游侠。当时有点头脸的人都有养士的习惯,钱多的人养的多,比如孟尝君,食客三千,孟尝君的小弟张耳,也有好几百。张耳的小弟刘邦,也养着樊哙等五六个小弟。
韩信没有小弟,只能单打独斗,去亭长家蹭饭吃。亭长也是体面人,不想跟这种流氓一般见识,供养韩信吃了半年饭,但是看着韩信就捡一个羊身上薅羊毛,就找了当地的混混牛二,也就是书中所说的屠狗少年,让他教训韩信一顿,把韩信赶跑。
韩信于是被屠狗少年欺负了,钻了裤裆,回去亭长就把饭吃了,没等他。韩信在道上没法混,只好去河边钓鱼,差点饿死,幸亏漂母供养了他半年多,度过了生命中最艰难的时刻。
所以韩信钻裤裆的幕后黑手就是亭长。韩信当了楚王后,搞清楚了这一切,因此没有杀掉欺负他的屠狗少年,但是却也没有报恩亭长。说亭长不是个地道人。
让韩信受胯下之辱的人和他有亲戚关系吗?
受辱之前没有任何关系,当韩信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时,韩信找出当时让他从胯下钻过去的少年,当众夸奖他并给他加官进爵,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勇士,“召辱己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中尉,告诸将相曰:此壮士也。方辱我时,宁不能死?死之无名,故忍而就此。”
韩信给予这个少年莫大的荣誉,一是因为自己现在身份地位不一样了,需要展现出自己的风度。二是对少年的奖赏可以反衬出自己的志向与抱负,不然,后人只会认为韩信虽然有着莫大的功绩,但也只是一个胆小鬼。
韩信夸赞少年为壮士,也与当时普遍崇拜英雄的观念有关。这从韩信对待南昌亭长可以看出来。南昌亭长是韩信的好朋友,韩信落魄时天天去亭长家里蹭饭吃,时间久了(三个月左右),亭长妻子就等韩信来蹭饭时(韩信每天十二点准时去蹭饭),洗锅刷碗,表示已经吃完了,韩信大为愤怒,再也没去吃饭了。
韩信功成回家时,召亭长到家门前,给了亭长一百个钱羞辱了他一顿,说他是一个小人,“及下乡亭长,钱百,曰:“公,小人,为德不竟。”
羞辱韩信的人是“壮士”,帮助韩信的人是“小人”。这种现象的产生就是因为汉代对英雄的极端崇拜。亭长让韩信白吃白喝了三个月,最后忍无可忍拒绝了韩信,这种行为在今天看来再正常不过了。而韩信认为亭长有始无终,然“靡不有初,鲜克能終”在常人那里极为常见。这种常见行为却不能被理解,因为它不够“怪异”。
韩信以一种超高道德标准来要求他人,赞赏迥异于常人的行为(让他承受胯下之辱的少年),鄙视一些普通人常有的行为。他评判他人不是依据道德标准,而是依据“与众不同”,无论这个与众不同是否是正确的或者说应该的。
所以13岁的秦舞阳面不改色的当街杀人被时人目为“壮士”,最后被选入刺秦队伍。
所以专诸为了刺杀吴王僚,让吴王夫差借故杀了自己全家,最后专诸举世闻名。
人有怪异,世人皆奇。人而平凡,泥泞沟壑。 这展示的就是对普通人的蔑视和不尊重,以及对英雄的过度追求。
让韩信受胯下之辱的人和他有亲戚关系吗?
这个好像没有记载吧,当时韩信是住在淮阳,属于最低层的人。有一个屠夫戏弄了韩信,让他从自己的裤裆下趴过去,其实,韩信是一个有大才的高人,他认为对于这样的人,没必要和他较真,他自己从心里也就看不起这样的人,因此也就从了,受了胯下之辱。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韩信是一个忍者,也是一个胸怀大志之人。最终封王,成就了伟业,成为带兵的神人。
让韩信受胯下之辱的人和他有亲戚关系吗?
娶了她的初恋情人!也就是情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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