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己也很倒霉,我该体谅吗?

我认为:同事钱包丢或者不丢是一回事儿,自己帮助同事垫付钱款又是另一回事儿。题主应该主动找到同事,并且索要对应的钱财,因为这件事情仅仅是同事倒霉而已,并不能够把同事的倒霉安排在自己身上。核心解析:倒霉并不是不负责任的最佳借口。

事件分析

首先这并不是单纯的一件事情,而是由一件事情引发出来的另一件事情,我们称之为连锁效应。

按照题主的说法,同事丢了钱自然是非常倒霉的一件事情。但是这种倒霉的事情,也仅限于同情这样一个行当。

同事丢钱是同事的事,与公司当中的任何一个员工都没有关系,如果涉及到公司当中的安保也好,其他方面也好,同事可以直接去找对应的负责人。

其次,因为同事钱包丢了,并且需要别人垫付,而这个时候题主主动垫付了1000元。如果我们从一个债务合同关系来看,这个时候同事是应该欠题主1000元的。

在这个情况之下,不可以与上面的那一个环节进行贯通,我们只能就事论事,把两件事情分开来看。

题主拿出自己的1000元交给了同事,而同事以自己丢失钱包为借口说自己倒霉,只还给题主600元,那么请问题主是不是也很倒霉?

换句话来说,同事有什么资格通过自己的倒霉感染他人,并且让人家倒霉呢?

没错,这就是事实

身处职场当中,各种各样的事情都会经历,也都会遇到,在诸多环境当中我们进行历练并且成长。

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时刻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伤害。

如果同事单纯的是因为个人原因,面临着一些生活当中不可预测的事情,并且带来巨大损失,我们可以进行捐款或者赞助。但前这种所谓的善意捐款必须是一种主动自发行为,不能带有任何强迫意愿。

那么在这个档口的话,一旦涉及到强迫,就很有可能触犯到道德绑架,甚至触犯到部分法律条款。

题主应该及时的表明自己的立场,并且要求同事还赔偿400元钱。而且这种情况不可以拖,也不可以私下里解决,我们需要在第一时间内表明自己的观点,并且表达出自己的意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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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己也很倒霉,我该体谅吗?

我认为此事是不太恰当的。基于一下几点去分析:

首先,客观的说,丢钱的是你同事 ,丢的钱也是你同事的钱,这本身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让你亏损了400块钱,是非常不合情理的。

其次,吃饭的时候,同事因为钱被偷了 ,没有钱付账,但是是你的同事组织的饭局,在没有钱付账这种非常的尴尬的情况你,你帮他付账,垫付吃饭的费用,是帮了他的帮,替他解决了燃眉之急,这本身是一种助人为乐的高尚的行为,本身就是应该被感激的行为,因此,这件事与你有了关系,但是做好事,反而被亏损四百块钱放谁,谁心理也是很不爽的,所以你提出这样的疑问也是能够被理解的,这样看来,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一种行为。

第三,同事请吃饭,但是也不是只请了你一个人吃饭,当时吃饭的人那么多,如果按同事的这种说法,那是不是每个人都要分摊一部分费用,给同事减少一部分开支呢?只有这样才是比较合理的,不能把这笔费用算到你一个人的身上。强行把费用算到你一个人的身上,就算要分摊,那也不能把所有的费用分摊到你一个人的身上,这样就不能算是请客吃饭了,只能算是聚餐。同事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行为实在是不值得称赞的。是非常不合理的,从这种角度去理解,也是不合理的。

第四,吃饭是要产生费用的,无非是多少的问题,你吃了一顿饭花了400块钱,你姑且就这样理解吧,虽然比较坑,但是你也不欠他什么人情了,

因此,从多种角度分析来看, 让你亏损四百块都是不合理,但是费用也不是很大,碰到这种同事,通过这样一件事,你已经看清了他的为人处事,算是长个教训吧,具体以后要怎么做,自己心理多多衡量下。

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己也很倒霉,我该体谅吗?

这个朋友就算了,以后陌路相逢。

同事请客吃饭,这是好事。相互之间交流感情,沟通工作,促进了解,增强友谊。这也是一个好同事。

但请客期间钱包被偷,那就是实在运气不佳。钱包被偷让让你很受伤,个人以前也多次被偷,不是不小心,而是小偷真的太厉害。甚至有一次提货单被偷,让人愤怒无比。而在请客期间钱包被偷,更是尴尬无比。

这时候作为朋友,垫付是应该的,可以化解尴尬。那么既然是垫付的钱,作为请客人,事后就应该及时还清楚。及时不一定是明天就要还,如果实在手头紧,说明一下,过个三五天也是正常的。毕竟补办银行卡也是需要时间的。

但只还了600元,这就不厚道。

被偷确实很倒霉,但这个倒霉不应该让被人“分享”。还了600元,“扣”下400元,显然就是让别人“分享”了自己的倒霉,这种行为很不厚道。

现在的几百元钱,说实在不算什么。请客吃饭总共花的1000元,其实也不是一个大数目。但用这种手段,这种方法,实在让人不能接受。

所以,这个朋友还是算了吧。把自己的倒霉用于分享,实在不合适。几百元的钱,也这样想方设法处心积虑,也是不合适。

400元就不要问了,这个同事或者是朋友,以后也尽量不要来往了。

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己也很倒霉,我该体谅吗?

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己也很倒霉,我该体谅吗?

我的观点:不该体谅!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同事之间吃饭的事。

同事之间,都是平等的,今天你请我吃饭,明天我回请你,是很正常的礼尚往来,是加深相互间感情的正常举动,没有谁占谁的便宜,也没有谁吃谁的亏,更没有倒霉之说。

其次,我们来聊一聊同事钱包被偷一事。

同事因为意外,钱包被偷了,确实是一件不愉快的事,作为朋友,我们只能深表同情,但这事和 其他朋友不构成任何因果关系,没任何义务去承担责任。假设今天你是一个人在大街上钱包别被偷,你又去找谁来分摊?

再说,同事被偷去了1000,作为朋友的你,主动垫上,不让你难堪,就是一个很不错的举动,到后来却被强行分摊400,这样下去,好人谁还敢做?谁还和你做朋友?换谁都不会体谅,内心肯定极不舒服。

从钱包被偷到强行分摊一事,足以可见,你的这位同事是个小肚鸡肠、鼠目寸光,缺乏男子汉的气魄的人。

顺便也安慰你一句,400元分摊就算了,不必为此耿耿于怀,花这点钱认识一件事、看清一个人,还是很值的!

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己也很倒霉,我该体谅吗?

还有这么傻的人,今天我可领教了。

可能你同事现在正偷笑吧?不信我给你模拟一下他的两段自白。

“上次我请大家吃饭,钱包丢了,当时本来还可以用手机支付的,但我感觉太贵,有点舍不得,还是让同事先垫付一千,后面再还,其实这只是托词。”

“帮我垫付的这个同事,脑子有点不好使,喜欢做烂好人。本来他垫的一千块钱我应该全部还给他,但是一想到那顿饭他也吃了不少,他也应该出钱,所以我就还他600块,就说自己很倒霉,糊弄过去,看他怎么说,呵呵~”

听了你同事的两段自白,你觉得你该体谅他吗?

难怪同事说你是烂好人,毫无原则,就是人家把你卖了,你还在替他数钱,够可以了,他真的是吃定你了。

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体谅不体谅的问题,也不是多少钱的问题,而是明目张胆的把你当傻子玩,这是个智商问题!

如果你能这么体谅人,为啥不给当领导的多捐点钱?领导多不容易啊,那么辛苦管着你们,有时候还要哄,受的委屈只多不少,你怎么不多发点钱给领导呢?

我很欣赏的一句话是《教父》里面说的:“只是别告诉我你是无辜的,因为那等于把我当傻瓜。”

题目中的同事所说的“自己也很倒霉”几乎跟那种“无辜”的人的说辞如出一辙!好家伙,真应该修理修理。

别说钱包被偷很倒霉,就连钱包是不是真的被偷了都很可疑,或许只是你的同事自己唱的双簧而已,目的就是为了骗你的钱,还有同情心。这种人着实可恶!

你要搞清楚,这究竟是他倒霉还是你倒霉?你不仅不应该体谅,还应该立刻讨要回来,让对方把剩下的400块还掉,如果对方再找理由,就直接撕破脸。

记住,提前做好录音录像,防止这个同事耍赖!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别说同事没得做,完全可以反目成仇,把这个同事的行为公之于众,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怕他个鸟?

见过脸皮厚的,但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如果在这个问题上题主你退缩了,那就是十足的软蛋和烂好人,所以我建议你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再迟疑!

你想在你公司或者单位里立足,就要甩掉“烂好人”的帽子,就要明白,做一个不好惹的人,才能吃香喝辣,不受人欺骗!

作者:喻派职言,今日头条签约作者,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专著)。

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己也很倒霉,我该体谅吗?

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已也很倒霉,我该体谅他吗?

我觉得一个人活在这个人世中最重要一点,就是作人要讲诚信。一个言而无信和不讲诚信的人,又怎么能立身于人世之中呢?

你请同事们吃饭,是为你个人和同事们联络感情。是方便同事之间的互相照应和帮助,你的钱包被偷了。你让人家给你垫付一千元钱,人家毫不犹豫的给你垫上。你不感谢人家倒也罢了,事后就应该积极的把人家垫付的一千元钱还上。这也不失你作人的诚信,可惜你没有这样作。只还了人家六百,还说了一句我也够倒霉的。言外之意傻子都明白,意思是你垫钱之人也跟着倒点霉吧。这是个什么人,四百元就能卖了自已的人品和德行。

吃请的同事们如果知道了这件事的实情,大家会怎么想,如果我身在其中我会想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别看我吃了他的请,不,不是他一个人请的,也有垫钱人的份。象这样不讲诚信和不办人事的人,我一定对他避而远之。

所以我认为人与人的交往是看你是怎么作的,而不是听你说的。我们都知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个道理。反正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了解,不是一天两天的是需要长时间的。

这就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看法,纯属个人观点。不知正确与否,请大家评论。谢谢悟空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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