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19岁花季少男竟然会被3个女子迷晕强奸,简直让人大跌眼镜,最终3名女子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但男子最后的遭遇却让人意外,并大为同情。

我们都知道强奸猥亵的受害者一般多指女性,毕竟无论是从身体结构、生理需求还是现实角度来说,女性都没有强奸猥亵男性的必要和成功的可能性。

然而凡事总有例外,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个性越来越多样化,男性被侵犯的案例反而越来越多。

每当在网上看到某年轻貌美的女性猥亵某男子的新闻时,众多单身狗反而对该男子羡慕不已,恨不能取而代之。毕竟这样的好事没啥轮不上自己呢?

然而,我想奉劝大家,特别是男性朋友,千万别想这样的好事,因为这是美男帅哥的专利。

而且真实的猥亵根本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反而可能让你抱憾终身,为了让大家了解真相,我通过一个事例告诉大家男性被女性侵犯到底有多么惨。

19岁花季少年被3个40岁女性轮流性侵,导致终生不育

19岁的小杨在某洗浴中心兼职做服务员挣学费,因为去年高考失败,所以小杨想通过复读给自己一个机会,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选择自己去社会上兼职赚钱。

由于长得高大帅气,加上又是最年轻貌美的年纪,所以小杨虽然是个菜鸟服务员,但却颇受客人的欢迎。

特别是中年女性客户的青睐,时常能够收到客人的小费打赏,所以工作虽然辛苦,小杨却感觉日子很有盼。

有一天,店里来了3个风韵犹存的女性,穿着时髦又大气,而且出手大方,一来到店里就点了几瓶名贵的酒。

对于这样的金主,老板自然也不敢怠慢,立即安排店里最好的两名男服务员伺候。

然而,3人此行的显然有一定的目的性,因为尽管身边有两名帅哥服务员,但他们的眼神却一直在小杨的身上打量,看起来对小杨颇感兴趣。

随后3位女性点了最贵的包厢,并和老板指名要求小杨给提供他们专属服务。老板自然是满口答应,随后叫来小杨要求他全力服务好贵客。

小杨很高兴,以为今天遇到贵客,可以得到不菲的小费,所以在包厢里分外的卖力,又是点烟又是倒茶,等到小杨忙活完,其中一名女子递给小杨一杯饮料,感谢小杨的辛苦付出。

小杨毕竟太单纯了,不知道别人开口的饮料不能随便喝的道理,他接过饮料之后一饮而尽。

然而喝完没多久,小杨就感觉头晕目眩,随后全身无力瘫倒在一旁。

看到小杨娇弱无力的模样,旁边的3位女性都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随后露出了邪恶的面目,他们竟然在包厢中轮流对小杨实施了长达2个小时的性侵。

直到最后小杨突发休克,3位女子才停了下来赶紧开车将小杨送到了医院。然而为时已晚。最后由于某些原因,小杨还是失去了做男人的资格,终生不育。

遇到这样的事情,谁都无法接受,愤怒的小杨家人将3位女子告上了法庭,然而最终的宣判结果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自主权,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妇女,因此,女性强奸男性并不构成强奸罪,而是涉嫌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27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的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罪名,以前叫做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根本不包括广大男性朋友,毕竟哪个女人疯了会猥亵男人呢?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猥亵男性的案例越来越多,所以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将该罪名修改为强制猥亵罪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也就是说强制猥亵的对象不限性别,男人的性自由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对男性强制猥亵也同样构成犯罪。

另外三个女子的行为导致杨某丧失了性功能,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她们还涉嫌故意伤害罪,所以最后3名女子只是同时涉嫌猥亵罪和故意伤人罪。

这样的结果自然让小杨家人无法接受,但法律如此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接受这个事实,让人心酸又无奈。

所以,出门在外,不仅仅女性要保护好自己,同时男性朋友在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特别是年轻貌美的小帅哥,更要注意不要和陌生的人接触,因为谁也不知道别人会不会看上自己的美貌从而对自己有所企图。

猥亵罪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猥亵是指除XJ之外的一切下流行为。根据我们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及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刑法第27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的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发生像文中这样的女性猥亵男性呢?虽然有可能会判处猥亵罪甚至故意伤害罪,但大多数情况下事警方都是按照从轻处罚,最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几天,很少会使用刑法。

虽然男性感觉不公平,但现实就是发生这样的事大多数人都认为是男性占了便宜,并没有吃亏。

所以男性朋友们一定要小心,毕竟假如男性被侵犯和女性被侵犯在法律上收到的待遇可不一样,别傻傻的不知道。

如果男性被女性猥亵,应该怎么办呢?

虽然男性正常情况下应该很难被女性猥亵,毕竟女性如果想找男人应该是很容易的一件事。但世界上总有些人的脑回路与众不同,假如男性被女性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步:千万不要洗澡。

我们常常在电视中看到女性被侵犯后第一时间就是去洗澡,似乎这样就可以洗去肮脏,但我想说的是一旦洗澡就会把对方留在自己身上的体液洗掉。

而体液是证明被侵犯的直接证明,一旦这个证据丢失,如果没有确切的监控视频,想再证明被侵犯实在太难了。

所以被侵犯后,哪怕内心感到再恶心,身体感觉再不舒服也不要洗澡,否则只能是自己吃了闷亏。

第二步:立即报警。

有事找警察,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所以一旦我们遭受侵犯,不要害怕名声,要果断的报警,让罪犯收到应有的惩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一旦证明自己被侵犯,哪怕对方是女性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第三步:接受心理辅导。

很多侵犯都是在暴力下造成的,受害者往往会受到非人的折磨,所以会给自己内心留下心里阴影,时常折磨自己,痛不欲生,甚至还有的人因此而犯上抑郁症,郁郁寡欢。

所以,被侵犯后可以和警察主动要求心理辅导,这是很有必要的事情,千万不要沉默应对,什么都自己扛,否则早晚有一天自己会崩溃。

写在最后

男性朋友出来在外工作赚钱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特别是和别人独处的时候,更要留一个心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大家觉得呢?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一名女工为了委身于渣男,百般讨好迁就,有求必应,最后联手祸害了同室的女舍友。这个女工曾经是我们下属单位储运基地的一名巡检工,名叫袁丽。储运基地当时建在一个山坳子里,由于远离生活区,为了方便职工休息,这里建有倒班宿舍,基本上都是两人一间。袁丽就和一名姓陈的姑娘住在一起。袁丽这名女工说起来有点爱虚荣,而且爱穿爱玩爱热闹,比较喜欢时髦的东西。但她的那点工资根本无法满足她的物质需求,于是她比较热衷于傍大款这样的事。后来,袁丽还真傍上了一个男人,虽说这个人不是什么大款,但是手里还是有些钱的。这个男人姓罗,是个包工程的小老板。罗老板按现在的话来讲是个渣男,他的老家是外省一个非常贫穷的小山村,后来,他随着打工潮走出山沟,来到我们这里打工,但罗老板这个人非常精明,能说会道,而且还长相英俊,后来,他成了包工头,有了一点钱,就按捺不住内心的骚动,有点跃跃欲试了。当时,歌舞厅、洗头屋这样的场所很多,罗老板就经常出入这些娱乐场地,有点忘乎所以了。但罗老板心中清楚,这些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还是想正正规规找一个当地姑娘成家立业,彻底脱离那个穷山沟。正在这时,袁丽走进了罗老板的视野。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以后,罗老板发现袁丽是个没有主见的人,是那种表面光鲜,胸中点墨全无的人,只要供袁丽穿好玩好,哄她开心,可以说,袁丽对罗老板的各种要求都不会拒绝。就这样,两人交往了不长时间,袁丽就怀孕了。但罗老板对袁丽的新鲜感也已经过去了,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就让袁丽把孩子打掉。如果换作其他的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扼杀在肚子里,多多少少会有些不舍,但袁丽的表现却超乎人们甚至是罗老板的想像。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愿意,而是一口答应,并随着罗老板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谁知,这么一来,罗老板从心里更加对袁丽有点不满意,认为她没有爱心和不善良。袁丽做完手术后,就在罗老板租住的房里休养,与她住同一宿舍的小陈姑娘就来探望她。恰巧罗老板当时也在场,罗老板看到小陈姑娘后,眼前一亮。小陈与袁丽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性格,她质朴文静,而且天生丽质。自见到小陈姑娘后,罗老板对袁丽就越来越冷淡,越看越不顺眼。袁丽虽然没有主见,但她也不是傻子,她感觉到了罗老板的变化。于是,她就百般依顺罗老板,处处看着罗老板的眼色行事,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但是,袁丽越这样,罗老板就越变本加厉,他就认为袁丽更加软弱好欺,离不开自己。他故意把外边的女人带回到出租屋内,当着袁丽的面打闹调笑,往往这个时候,袁丽就会知趣地出门办事去了。终于有一天,罗老板对袁丽说:咱们分手吧。袁丽虽然心中早有准备,但她仍苦苦哀求罗老板不要抛弃自己。罗老板对她说:他喜欢上小陈姑娘了。袁丽怎么也没有想到,罗老板会喜欢上她的舍友,那个整天穿着工作服,只知道埋头工作的女人。突然间,女人的妒忌心在她的心中升腾,她知道,像罗老板这样的人,只不过是个图一时之快的风流男人,于是一条恶毒的计策在她的脑海中形成。有一天晚上,在储运基地的倒班宿舍里发生了一起女工被侵害案,受害人就是小陈姑娘。但让人奇怪的是,那间宿舍里门锁完好,而且小陈姑娘还是在睡梦中被人侵害的,后来,破案人员在小陈的水杯里检测出安眠药的成分。案情大白后,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是袁丽为了讨得罗老板的欢心,她利用便利条件,亲手给小陈下了药,而且还在深更半夜,亲自用钥匙打开了宿舍的门,把罗老板送进了宿舍,而她就躲在门外的角落里为罗老板望风,让小陈姑娘无缘无故地遭受了摧残。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婚内出轨,被丈夫发现后不但没忏悔反而扬言要杀了丈夫。

情人因害怕要与她一刀两断,没想到她却怀恨在心。为了报复情人,竟将浓硫酸泼在情人妻子与女儿的头上!

很难想象干出此等恶行的,却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教师。

杨玉霞,1968年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母的文化程度不高,但脾气比较暴躁,经常骂杨玉霞,因此她成长过程中性格变得有些内向孤僻。

高中毕业后,她考入了一所师范院校,毕业后她顺利被分配到杨浦区开鲁路第一小学教书。虽然杨玉霞不怎么爱说话,但她对待工作还是很认真负责的,有时候为学生补课也不求任何回报,在家长的眼里,杨玉霞算得上一名好老师。

但工作勤恳优秀的杨玉霞,感情方面却如同一个小学生般懵懂无知,甚至可以说是一团糟。

在那个年代,小学教师也算是一份稳定而又不错的工作,杨玉霞的父母开始张罗着女儿的婚姻大事了,而杨玉霞本人也渴望着一份感情的到来。

于是她坎坷的感情路开始了。

01.

在工作的第一年,杨玉霞结识了一个姓马的男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的关系,情窦初开的杨玉霞非常珍惜与初恋男友的感情。杨玉霞心中的“真爱”在男友眼里却只是玩玩,身为情场老手的马某很快就厌倦了杨玉霞,另寻新欢。

杨玉霞很快发现了男友的花心行为,她没有说什么。

马某很是得意,认为杨玉霞就是个软柿子,任由自己拿捏。然而当他回到家时就傻眼了:他家的电视冰箱等电器已经被砸得稀巴烂,沙发也被烧焦,正冒着黑烟。

而杨玉霞正手拿铁锤,一言不发地盯着他。

马某毛骨悚然,这时候他才知道,女友看起来老实,但极易走极端。他跪下来求女友原谅,当杨玉霞表示要分手时,马某毫不犹豫地点头,小心翼翼地把杨玉霞送了出去。

02.

1991年,杨玉霞23岁了。

在那个年代,杨玉霞已经要步入“大龄剩女”的行列了,眼见女儿自从上次分手就再也没找过对象,杨玉霞的父母急了,开始频繁给杨玉霞安排相亲。

父母的不断催婚已经影响到了杨玉霞的工作,为了不让自己被这种事困扰,她随意挑选了一个条件差不多的相亲对象便确立了关系。

李春生是一个公司的普通职员,他的目的也是想尽快成家生子,于是在认识杨玉霞不到半年时,二人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前脆弱的感情基础注定很难让婚后生活维持幸福。

很快两人的生活便陷入了无尽的争吵之中,尤其是在女儿出生后,夫妻间的争吵更是升级一步:杨玉霞认为丈夫重男轻女,对女儿毫不关心。这让杨玉霞十分生气,为此她经常抱着女儿回娘家居住。

两人从此聚少离多。

03.

1995年的某天,杨玉霞与丈夫再一次爆发了争吵,与往常一样,她跑回娘家去住了。

邻居们早就知道杨玉霞与丈夫感情不和,也曾有不少邻居上门劝解过杨玉霞,而这其中有一个人来得最频繁,他就是余国超。

余国超已经40岁了,比杨玉霞大了整整13岁。

杨玉霞的父母没什么文化,每次她回家,母亲只会让她老老实实回去过日子。

而余国超每次与杨玉霞聊天时,句句都能说到她的心坎里,这让杨玉霞的心里有了许多温暖。时间一久杨玉霞发现,眼前这个大了自己一旬的男人才是这世上最了解体贴自己的人。

可杨玉霞知道,这个男人早已有了家室。

但余国超接下来的倾诉,却让杨玉霞砰然心动:原来余国超与妻子的感情也是名存实亡,只是看在女儿的份上勉强维持而已。

同病相怜,二人惺惺相惜,在互相倾吐间他们发现,原来他俩才是真正天造地设的一对。

很快二人便突破了道德底线,发展为了不正当的关系。

04.

1996年,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愈发肆无忌惮。

为了寻求刺激,杨玉霞甚至问学生的家长借了一间空屋,作为两人的秘密“爱巢”。

如此疯狂的偷情,自然很快被丈夫李春生发觉,他没有给妻子留面子,直接把这件事告诉了杨玉霞的父母,父母狠狠的批评了杨玉霞一顿。

然而杨玉霞非但没有反悔,反而怀恨在心,将丈夫视为阻拦自己追求真爱的“眼中钉”。

杨玉霞曾多次向同事领导透露出离婚的意愿,她甚至请了律师咨询,但她对自己出轨一事却绝口不提。

得知妻子有离婚的意向,李春生坚决不同意。而杨玉霞为了刺激李春生与她离婚,干脆搬出家门,跟余国超公然住到了一起。可李春生依然不肯离婚,他求妻子看在女儿的份上与余国超断了联系。

丈夫的苦苦挽留并没有换回杨玉霞的心,她更加记恨丈夫。

如果没有丈夫,她早就能跟真爱在一起了。这是杨玉霞的想法。而更可怕的是,她居然起了杀心。

“我要弄断他(李春生)的手脚,不,我要弄死他!”

在一次私会时,杨玉霞咬牙切齿的对情人余国超说道。

05.

看着杨玉霞一脸凶相,余国超害怕了:眼前的女人恐怕不是看上去那般知书达理,她心中住着一个恶魔。

如果自己将来离了婚,带着女儿跟这个女人生活,女儿会受到什么待遇?

余国超犹豫了,他不打算再将这段畸形的感情继续下去了,他开始渐渐疏远杨玉霞。

感受到冷淡的杨玉霞开始怀疑余国超是否变心,她不想再拖下去了。1996年8月,杨玉霞再一次向余国超提出结婚,这一次她带着威胁的语气: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把这事告诉你老婆!告诉你单位!让你身败名裂!”

如此强硬的态度让余国超更加反感,他正式向杨玉霞提出了分手。与此同时,余国超决定回归家庭,他将自己出轨一事向妻子坦白了,妻子最终原谅了他。

余国超的一位朋友是杨玉霞的同事,为了彻底与杨玉霞断绝关系,余国超请这位朋友做中间人,再次联系到了杨玉霞。

余国超拿了5000元钱交给杨玉霞,想要以此作为分手的补偿费。然而他没想到这一举动却彻底激怒了杨玉霞:

“你把我当成出来卖的吗?咱俩的事情没完,我半年之内还要找你的,总要把这事情给解决掉!”

说完杨玉霞头也不回地走了。

06.

1996年9月5日。杨玉霞前往余国超家敲门,余国超闭门不出,杨玉霞直接用石头砸烂他家窗户,扬长而去。

第二天,杨玉霞直接找到余国超妻子,将二人私事告知其妻子。原本杨玉霞洋洋得意,想看余国超妻子惊讶愤怒的表情,然而没想到其妻子毫不理会,反而大骂道:“你个狐狸精,赶紧给我滚蛋!”

杨玉霞怒了,两人拉扯起来,后来民警上门调解才不欢而散。

9月8日,不堪其扰的余国超携带袖珍录音笔找到杨玉霞谈判,依然无果。从他后来提供的录音显示,余国超曾求杨玉霞“有事冲我来,不要对我老婆女儿下手。”

而杨玉霞的回答却闪烁其词:“我不会带凶器到你家里去。事情还没有发生,你担心什么?”

余国超预感不妙,他叮嘱朋友在学校多照顾一下他的女儿, 不要让女儿落单。并且找校领导反应了此事。校领导安慰道:杨老师是受过教育,有理智的,不会干出出格的事。

9月9日,校领导找到杨玉霞谈话,严肃批评了她,让她整改生活作风。这让杨玉霞愤怒至极:本来都是余国超的错,现在反而把矛头都对准了她。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报复。

07.

9月9日下午,杨玉霞以家中厕所堵住为由,问学生家长要了一瓶500ml的95%浓度硫酸,回家后被她一分为二装好。

1996年9月10日,教师节,也是杨玉霞的生日。对于一个老师来说,这是一个双喜临门的好日子,杨玉霞带着学生们的贺卡回到家,与丈夫女儿一起读完后共进晚餐,一家人难得的一次其乐融融。

9月11日中午,杨玉霞写好了一封遗书,内容大致如下:

春生哥,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的称呼您吧,我知道,我根本就没有资格这样讲,因为我欠您的太多太多,这一辈子都无法补偿,如有来生,定当做牛做马报答。你打我,骂我吧。这是我咎由自取,我无法原谅自己,我要报复。我害苦了你,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孩子,我无法再面对你们。我要向那个色狼、野兽、欺骗和玩弄我感情的人讨回一个公道。让他这一辈子永远受到道德和良心上的谴责。再见了,我的春生哥,勇敢地坚强地生活下去吧,去面对现实,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为你和孩子祝福,好人一生平安。我现在好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妥善地处理好我俩的关系,为什么就不能彼此多一份谦让,多一份理解,在我开庭审判的时候,别让孩子来,孩子幼小,受不了的……”

20分钟后,是小学放学的时间。杨玉霞截住正要回家的余国超的女儿,晶晶。以她教师的身份,顺利将晶晶骗到了附近的一处工地上,这是她精心挑选了好几天的最佳作案地点。

“你头发脏了,阿姨来帮你洗洗。”杨玉霞笑着说。

随后一瓶液体对着晶晶当头浇下,正是杨玉霞准备好的那瓶浓硫酸!

女孩当场发出凄惨的哀嚎,杨玉霞却笑了,她十分得意,悠哉地跨上自行车便离开了现场。

她的报复行动并未结束,几分钟后,她出现在了余国超家门口,与正要出门的妻子装了个正着。妻子看到杨玉霞,正要发怒,但很快她便惨叫着倒在地上:杨玉霞毫不犹豫地将剩下的一瓶硫酸泼在了她的脸上!

做完这一切后,杨玉霞终于回家了,她跪在婆婆面前,恳求道:“我犯了大错,以后孩子就托给您照料了。”

此时她的手也已严重烫伤,在到医院简单包扎后,杨玉霞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08.

经检查,晶晶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双目失明;颜面、躯干、四肢及会阴等部位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21%,其中深二度烧伤为7%、三度烧伤为14%。

余国超妻子的颜面、双上臂、背、膝等部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7%,其中深二度烧伤为4%,三度烧伤为3%,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

1996年10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玉霞毁容案

杨玉霞身着碎花衬衫和白鞋,戴一副黑框眼镜出席了庭审。

她曾抱怨家人送来的白鞋太过晦气。但她不知道的是,在开庭前4天的时候,她托付重任的婆婆,因不堪巨大的压力突发脑溢血死于家中,送白鞋给她,有穿孝之意。

庭审现场,杨玉霞被问及几个问题:

1,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的女孩?

答:“因为我知道他(余国超)什么都不在乎,只关心他的女儿。”

2,为什么伤害女孩后没有收手?

答:“因为我想,余国超这个人也太坏了,所以我还想教训余国超。”

3,母女伤势过重,你打算怎么赔偿?

答:“我可以出2000元给她们治病。”

“可是医药费要四十万啊!”

听到这杨玉霞傻眼了,她愣了半天随即嚎啕大哭:“我可以把身上的器官捐掉。”

当余国超的妻子裹满绷带被推上法庭,当法庭上播出晶晶现在的惨状时,杨玉霞彻底崩溃了:

我真的没想到硫酸这么大威力,给她们带来这么大伤害,现在我知错了,但为时已晚,我实在太对不起两位无辜者,尤其是余晶晶小朋友,在她面前我永远感到无地自容,我欠她太多,她天真无邪,她是无辜的,当我想到孩子今后承受的痛苦,我的心碎了,我的心在战栗、在滴血。我思过、悔过、哭过。我恨我自己,我恨不得能替孩子受这份罪……余晶晶,阿姨对不起你呀!

此时此刻,再多的忏悔已经无用,她的恶行终究无法通过三言两语的道歉而抹去。

杨玉霞要付出她应得的代价。

1996年10月24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杨玉霞不服上诉。

1996年12月10日上午9时55分,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以伤害无辜、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等驳回杨玉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

当日10时50分,杨玉霞被依法枪决。

后记

1997年,晶晶出院,虽然经过多次手术,她的右眼还是永久失明,左眼只能微弱感光。

与此同时,余国超备受外界压力,有传言说他在出事后就抛妻弃女,独自逃走。

但在2000年一次采访时,余国超出面辟谣,说自己在事发后被单位辞退,四处找工作也总被拒绝,如今只得靠跑出租车维持生计。

而女儿也表示自己原谅了父亲:

“毕竟我是他的孩子,我是他的女儿,如果你的世界中有恨的话,爱总要比恨好吧,我希望我的世界是充满爱的。”

2020年,有网友爆料,杨玉霞的丈夫已经瘫痪,而她的女儿则疯疯癫癫,没有嫁人,也没有工作,一个家庭就这么彻底地毁掉了。

最后

在审判杨玉霞时,曾有过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认为,杨玉霞没有致人死亡,而且有主动自首行为,法庭之上又真心忏悔,罪不至死,死刑的判决过于重了。

·而有的人则认为,杨玉霞性格阴暗不止一次走极端,而且伤害无辜的孩子,危害极大。况且她作案时年仅20多岁,如果无期,很可能服刑十几年就出来,继续对受害者进行报复,后果不堪设想。

·我个人觉得

当杨玉霞把手伸向无辜的孩子时,她就已经不是单纯的情感报复了。而是满足她内心施暴的快感,这样的人社会危害极大,即使她忏悔了,也无法根除内心深处的阴暗,将来极有可能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判她死刑是非常必要的。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一位女人的一起强奸案改写了一个国家的法律!典型案例的法制推进作用。

法律、法制的推进,不是依靠专家们凭空想象,而是依据于一个又一个的现实案例。通过对特殊案例的侦查、审理、判决来合理解决法律的空白。推动法律的完善与完美。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法律明文规定:女性单独无法构成强奸罪。

但是韩国不同。韩国任何人都能够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原本韩国也是跟我国一样。但是经过接下来要讲的该典型案例的审判后,法律由此改写!女性单独也可以作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接下来我们详细讲述发生在韩国的一起特殊强奸案。

该案例女子权某,今年45岁,4年前她在自行车停靠会上和一个男子相识,这个男人51岁,密切交往后,很快两个人就发展到了情人的关系,女子是离了婚的人,而男子没有离婚。

婚外情的关系维持一段时间后,男子提出要结束情人关系,而女子就不甘心,说希望能见最后一面。男子便相信了权某的话。她把男子骗到自己的家里,在聊天过程中,权某在男子的饮料里面放了一粒安眠药,喝完之后一会,男子喝下的安眠药药力发作后就睡着了。

趁着男性熟睡期间,权某把男子的衣物脱光并把男子手脚都捆在了床上,企图与男子发生性关系。男子惊醒之后,就要逃跑。权某就在男子身后用钝器把男子的头部砸伤了。于是该男子就将权某状告到法院,状告权某强奸罪。

最终,权某被判处监禁22年!

(韩国女性强奸第一例案发现场警戒的警察)

也不是我调侃该男子:50岁了还不安守本分;居然连还手逃跑机会都把握不了!也是被剽悍的权某吓破了胆!自己做的孽自己受!

那韩国的法律对强奸是怎样定义的呢?

之前韩国法律对强奸罪是说“鉴于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或者是性暴力属于强奸”。与我国法律类似。

在2003年的时候,此案发生审理后,韩国特意立法改变了强奸罪,把法条中的“男性”改成“凡是人对人的这种性方面的强迫和性暴力”,把受害者从女性来扩展到人的范围。

如果按照以前的受害者是女性的情况之下,女性对男性的性侵犯甚至对于同性恋者的性侵犯,该行为便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因此不能够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法律改变了之后,无论是任何人对任何人,只要是实施了性侵犯,不管是你是男的还是女的,都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对该典型案例的发生以及审理,韩国民众是什么反应呢?

因为这是韩国的第一例女性强奸罪,因此使很多人都觉得非常的震惊。据网民们反映说,女性强奸男性的这种情况,只是很多男性羞于把这个事情曝光于众,或者是告到法庭上。

实际上这种事情在社会当中也并不是很少见,尤其比如说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妈,或者是比较有钱的大妈们,还有在企业里现在很多女性都在做高管,而男性反而在她们的手下工作。在这种职位高低的这种情况下,强权的女性,利用自身的权利胁迫,往往也会发生女性对男性的性侵。

另外在韩国的学校里面,现在女教授特别的多,她手下的硕士或者是博士生毕业的话,是特别依赖女教授,这类人也是属于弱者。以前这种事情没有被曝光于众,即使有这种事情,这些女性也是只受到一些轻微的惩罚。

而现在她们已经无法免除被判处强奸罪的法律制裁了。今后法庭在判强奸罪的问题上,女性是弱者要受到法律保护的偏见基本上是被消除了。

我国相关的法律推进改变:

目前为止,我国仍然明确规定:女性不能单独构成强奸罪。但是可以是强奸罪的共犯,但是可以单独构成强制猥亵罪!

典型案例:骗女孩供夫奸淫后杀害,只求“心理平衡”罪犯谭蓓蓓与罪犯白云江恋爱期间曾与多名男子有两性关系。在白云江的质问下谭蓓蓓承认确有此事,二人感情出现裂痕。谭蓓蓓出于愧疚心理,产生给白云江往家骗小女孩实施奸淫,寻求心理平衡之念。2013年6月25日(中考第一天),白云江女儿白某某将居住乡下的同学苏某某(16周岁)带回家留宿。白云江、谭蓓蓓便将掺有安定成分药物的酸奶给白某某、苏某某喝下。待两人昏迷后,白云江将女儿抱到另一个卧室,意欲奸淫苏某某,但最终放弃奸淫行为。 同年7月24日,被告人谭蓓蓓外出寻找作案目标,谎称肚子痛需要帮助,将被害人胡某某(16周岁)骗至家中,和被告人白云江用兑入含安定成分药物的“酸奶”将胡某某迷晕。白云江欲对胡实施奸淫,见她正值生理期,加之其自身原因,奸淫行为未能得逞。二被告人因惧怕罪行败露,将胡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行李箱埋于桦南县郊外。

(犯罪嫌疑人谭蓓蓓诱骗女孩子回家路上)7月28日,警方将二人抓获。谭蓓蓓因怀孕被警方监视居住。8月6日,谭蓓蓓产下一男婴。因双方及亲属均放弃抚养权和监护权,孩子被送往福利院。2014年6月16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白云江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谭蓓蓓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受审的谭蓓蓓)

该案中,罪犯白云江犯强奸罪中,罪犯谭蓓蓓是直接协助者,且是强奸犯罪得逞的第一助力!若无谭蓓蓓的协助,奸杀的犯罪行为很难发生!谭蓓蓓的协助行为直接导致奸杀案件的成功!所以认定谭蓓蓓犯强奸罪毫无悬念!

此案中,因谭蓓蓓被抓获后是有孕在身。且在判决时属于孕妇。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谭蓓蓓侥幸免于一死。否则死刑是谭蓓蓓的唯一出路!

(受审的犯罪嫌疑人白云江、谭蓓蓓)

有关强制猥亵罪: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对我们男同胞们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刑法修正案!因为男同胞们也可以拿起武器保护自己了!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保护了!那就是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未成年人从重处罚!

2015年之前刑法规定中的他人是妇女!意思受害人只能是女性!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他人一词的改动,直接将范围扩展为无限大。

简而言之,只要是人就行!我们男同胞们就理所应当的被安全圈入了法律的保护圈!

我国虽然没有像韩国一样,直接立法改变法律。但是刑法修正案有关对于强制猥亵的更改。也是有针对性的对于男性被性侵害的保护。效果与意义相等。

写在最后:

女性是柔弱,温柔的化身。但是有一部分女性丧失理智的时候,也是冷血、冷酷无情!总的来说,女性恶性犯罪的平均水平是远低于男性!但是不排除有极端个例,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法律是滞后于现实。是现实中权利的救济!现实生活中复杂多变的法律问题需要秩序规则来维护。

法律不针对任何特定的某一个人,某一类人,但是所有人又是法律监管的对象,也是法律救济、保护的对象。这就是法律公平正义的根本宗旨!

全文完。感谢阅读。欢迎留言谈论交流,一起学习进步。学法守法用法。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洛阳女子伍娟丽因婚外恋被丈夫发现,长期遭到丈夫毒打,2008年7月30日,这一天,喝了酒的丈夫打完妻子,便沉沉睡去,妻子伍娟丽趁其熟睡,拿起菜刀砍向丈夫,事后为掩人耳目,焚尸烧房,最终伍娟丽被判死刑,缓期2年。

2008年7月30日深夜11点,伍娟丽的婆婆突然接到儿媳妇打来的电话,说是老家的房子着火了,此时住在大女儿家的婆婆心急如焚,还不知道老家到底烧成什么样子了,自己三更半夜也回不去,自接到电话后,老人一晚上都没睡着。

一场“意外”的大火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伍娟丽的婆婆便收拾好东西准备让女儿送她回老家,这时,儿媳又打来电话,说是让婆婆暂时不要急着回家,让她在大女儿家安心住下,等她把家里打扫好再回来。

听到儿媳如此体贴,加上只是烧毁了一间杂物间,老人没有多想,就没有立马回程。事后第三天,老人在女儿的陪同下,回到了老宅,见忙里忙外只有儿媳伍娟丽,却不见自己的儿子赵亮的踪影。

老人不禁心中泛起了嘀咕:儿子从未打过电话告知自己不在家,而且家中都发生了火灾,人能跑到哪里去?

伍娟丽告诉婆婆,自己和丈夫吵了一架,丈夫赵亮生气离家出走,过两天气消了自然就回来了,婆婆这心想,小两口打打闹闹是常有的事情,之前也有过,只是这次闹得比较凶,儿子过几天想开了就会回来,老人便不太在意了。

时间又过去了几天,儿子迟迟不见踪影,但一想到儿子的单位9号就发工资,到时候儿子肯定会回来拿钱。

临近9号,儿子还不现身,到赵亮的单位也没找到人,老人开始着急了,难道儿子在外遇到什么事情了?女儿不忍老人担心,便要去派出所报案。儿媳伍娟丽却拦住婆婆和大姑子,称不如先在报纸上登个寻人启事。

一家人还没有决定到底是刊登寻人启事还是报案,第二天,伍娟丽又去地下室打扫,大女儿回来的这几天里,自己的这个弟媳已经打扫了好几回地下室,又不是逢年过节,加上那个向来只放置杂物的地下室,伍娟丽缘何要天天打扫?

带着这种猜疑,赵亮的姐姐,也就是伍娟丽的大姑姐,决定一探究竟,就在这时,她无意中发现了弟弟的一双拖鞋躺在下水道里,旁边还有一个装了涂料的塑料盆,老家近期并没有装修,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

一种不好的预感在伍娟丽的大姑姐心中长了根,她还不敢将自己看到的一切告诉自己的母亲,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上,她看到了一些拖拉的痕迹,加上墙面,地面还有斑斑点点的血迹,之前还以为是酱油,这下她明白了,那些是血迹。

她再也不敢往下想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自己的弟弟已经遭遇不测。

这下她再也不敢隐瞒母亲,赶忙锁了地下室的门,就和母亲报了警。警察赶到立刻封锁了案发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在卧室发现了更多的红色血迹,部分墙面还有白色涂料刮擦的痕迹,通往地下室的台阶上,也有类似的拖拉痕迹。

种种证据摆在面前,伍娟丽知道再也瞒不住了,便一五一十地向警察交代了自己杀人的经过。伍娟丽交代,自己是趁丈夫醉酒睡着,将菜刀砍在了他的头上,事后为了掩盖事实,将丈夫赵亮的尸体肢解后扔到水渠之后,自己点了一把火烧了自己的房子,事后便可以名正言顺地买白色涂料刷上。

本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却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面对早已泣不成声的婆婆和大姑姐,伍娟丽只有深深地鞠躬,她知道,尽管婆家将一辈子都不可能原谅她,但她还是想对他们说一身对不起,而自己将要用一生来忏悔自己的罪行。

伍娟丽和丈夫赵亮恋爱10年,结婚才2年,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弱女子提起重重的屠刀砍向曾经最深爱的人呢?

因为爱情

1998年,伍娟丽和赵亮的相识源于一场朋友聚会,当时伍娟丽还在中专学校读书,而赵亮已经结束学业赋闲在家,青涩懵懂的伍娟丽被赵亮英俊的外表所吸引,赵亮身高1.78米,有着帅气的外表,两个年轻人很容易就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不久,伍娟丽放弃学业跟着赵亮跑了。

女儿中途退学,这让父亲非常生气,因为对于生活在河南灵宝大山的这个家庭来说,供养一个孩子上学其实并不容易,父亲希望女儿能够多读一点书,为此不惜借钱,东平西凑供女儿读书。

赵亮的家庭条件并不好,而且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父亲强烈反对他们在一起,可不管父亲怎么劝说,伍娟丽仍不愿意回头,丝毫不听家里的劝说,甚至不惜与父亲断绝关系,最后,所幸和赵亮同居。

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尽管父亲生女儿的气,但考虑到女儿的将来,他托了很多关系给女儿找了一份先培训后上岗的打字员的工作,然而此时已经沉溺爱情无法自拔的伍娟丽,早已无心学习工作。

父亲生气,放言不让伍娟丽进家门,伍娟丽也真的一年多都没有回家,父女俩的关系就这样僵持了近一年。

伍娟丽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赢得父亲的认可和理解,然而现实情况并没有那么容易,两人一没有学历,二没有一技之长,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加上生性懒散,生存都成了问题,只能在家啃老。

眼看木已成舟,伍娟丽的父亲只能无奈接受,为了帮助两人渡过难关,他提出做挂面生意,从洛阳弄挂面到灵宝去批发,为此,双方家里都出了几万块钱。

毫无经验,又不善经营,很快,生意就做不下去了,为此,两人还背上了3万元的债。

因为投资失败,伍娟丽的父亲心中有些愧疚,为了弥补,他许诺,只要他们好好干,会给他们买一辆车,让小两口跑车,可就在父亲跑腿办执照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赵亮竟和黑社会的人合伙偷东西!这下,伍娟丽的父亲彻底不想管他们了。

可即便这样,伍娟丽仍执迷不悟,不愿和赵亮分手,自此,父亲只说了一句话:你既然选择了你的路,是你自己选择的,他那边的父母也就是你父母,你的后半生跟他们在一起。

可想而知,伍娟丽父亲的心是彻底寒了。

想逃离

结婚后,两人的爱情终是没有敌过生活的琐碎,吵架成了他们的日常,主要还是因为钱的事情,两人的感情也渐渐出现了裂痕。

婚后,赵亮从事过短暂的驾驶工作,伍娟丽在一家养生店打工,从小没吃过苦的两人很难接受辛苦又窘迫的生活。

2004年,赵亮开始酗酒,致使后来顿顿离不开酒。喝醉以后,就会把所有的不满发泄在伍娟丽的身上。长年累月的家暴使得伍娟丽开始渐渐对丈夫感到失望,多次提出离婚,可是赵亮就是不同意。

此时一个男人的出现,给了伍娟丽温暖,也让她更加坚定了离开赵亮的决心。

一次,赵亮打算去接妻子下班,可赶到养生店的时候,伍娟丽的同事告诉赵亮,妻子今天休息,并没有来上班,这样赵亮的内心燃气了一道火,过去,每当听到妻子和别的异性掰扯不清的时候,伍娟丽总以工作为由来解释,可如今妻子竞对自己撒了弥天大谎。

赵亮不甘心,在养生店附近沿街寻找,终于看到妻子和一个男人在一家饭店吃饭,赵亮当场就给了那名男子几拳,当着餐厅那么多人的面,提着伍娟丽的头发将她拖回了家,回到家又免不了一顿毒打。

伍娟丽解释并没有和那名男子发生不正当的关系,甚至手都没拉过,只吃过几次饭,赵亮知道这个男人的存在后,伍娟丽的日子变得越来越难熬。

她多次提出分开,但赵亮并不同意,渐渐地她失去了耐心,案发那天,她在上班前往丈夫的茶水中放了几片药,她想要趁着丈夫熟睡,找到被藏起来的证件,好偷偷离开这个家。

但当她下班后,看到丈夫像往常一样在和朋友喝酒,心情一下跌到了谷底,因为这意味着丈夫并没有喝下那杯放了药的茶水。

趁着朋友在,而且看赵亮的心情还不错,她想借机提出离婚的事情,可话还没说完,丈夫就开始对她拳打脚踢,还将朋友连哄带骗支走了。

朋友走了,伍娟丽知道这个晚上注定不好过,赵亮将伍娟丽往死里打,而且还威胁她,就是死也别想离开他,而且不会放过她的家人。

当时伍娟丽的弟弟正准备结婚,自己过得不好也就算了,可是危及到自己的家人,伍娟丽再也不能冷静了。

兴许是打累了,再加上酒精作用,晚上10点多的时候,赵亮躺在床上沉沉地睡去,可伍娟丽却怎么都睡不着,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想让他活!

伍娟丽拿起厨房的菜刀走向卧室,一下、两下……,冲动之下的她丝毫不感觉害怕,事后将丈夫的尸体肢解焚烧,扔到了村外的水渠里。

无言的伤痛

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伍娟丽将带着深深的忏悔过完余生,2016年6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伍娟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后来,由于伍娟丽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监狱民警为她争取了一次和亲人见面的机会,母亲带着弟弟和弟媳在接待室会见了伍娟丽,事隔10多年,母女二人头上都已经有了白发,母亲见到女儿,伤心不能自持,两人抱头痛哭。

对于两个家庭而言,无疑是永久的伤痛,伍娟丽的父母在有生之年不一定能等到女儿出狱的那一天,而赵亮的亲人从此与之天人永隔。

如果有后悔药吃,伍娟丽不会不听父母的话为爱放弃学业;

如果有后悔药吃,伍娟丽不会在第一次家暴的时候选择隐忍;

如果有后悔药吃,伍娟丽不会为了逃避而移情别恋;

如果有后悔药吃,伍娟丽不会拿起屠刀……

可惜没有如果,无论是伍娟丽还是赵亮,他们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这场因夫妻感情破裂造成的故意杀人案以这样的结局落下帷幕。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1996年9月11日中午,一年轻女子拉着一个小姑娘来到杨浦区某建筑工地,女人拿出一瓶东西,温柔和善的对小丫头说“君君乖,你头发脏了,阿姨来帮你洗洗”。说完,女人将浓度为95%的硫酸对小姑娘当头淋下,女孩撕心裂肺的惨叫没有让她起一丝一毫的恻隐之心,她快马加鞭骑上自行车奔向一户人家,当着男主人的面把剩余的浓硫酸兜头就泼向女主人,对里面女人的哭喊和男人的怒骂她置若罔闻,回到家,噗通就给婆婆跪下,求她看顾好自己孩子,而后,不慌不忙梳洗打扮一番,穿上平时舍不得穿的漂亮裙子,来到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杨玉霞生于1968年,属猴,如果她还活着,也不过53,还有大把好时光可以挥霍,杨玉霞并不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女人,她毕业于某师范大学,也算是受过高等教育,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她性格偏执,完美主义者,遇事从来不从自身找原因,从来就是追究别人的过错,这样的缺陷性格给她的悲剧人生早就埋下了伏笔。

初恋失败 偏执性格小荷初露尖尖角

杨玉霞出生于上海一户工人家庭,不算原生家庭的她,顺风顺水从学校毕业后于被分配到了杨浦区开鲁路第一小学任教,杨玉霞容貌平平,矮小瘦弱,平日沉默寡言,含蓄内敛,总是戴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杨玉霞为人谦虚谨慎,对待工作也很认真负责,同事们对她印象都不错,实际上杨玉霞极端偏执的性格早就在第一次恋情之时初露端倪,只不过是没有引起她足够的重视罢了。

杨玉霞参加工作不久认识了一小伙子小马。小马长相帅气,又是杨玉霞的初恋,从来没有涉足情感的杨玉霞十分珍惜这段感情,然而,小马注定要让她失望了,因为小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花心大萝卜,就在两个人的热恋期,小马却到处撩骚,虽然小马掩饰得好,但这件事最终还是被杨玉霞给知道了。杨玉霞原本的性格就有极端的一面,被这件事刺激后,她越愤怒就越冷静,她直接跑到小马家,把他家满屋家电用锤子砸得烂巴烂,诸如砸不烂的沙发之类,她则点火焚烧,搁现在,杨玉霞妥妥的吃牢饭,但小马因为有错在先,也就吃了这个哑巴亏,两个人自然是分道扬镳了。

草草结婚 偏执性格更上一层楼

到了1991年,23岁的杨玉霞在家里人看来已经是妥妥的大龄剩女了,父母不停催婚,到处托人说媒,因为第一段的情伤还没有修复,杨玉霞迟迟找不到感觉,后来,杨玉霞被父母逼急了,随便找了一个叫阿春的小伙子结了婚,阿春是个大学生,认识半年后,两个人走进了婚姻殿堂,草率的婚姻,感情基础一点并不牢固,鸡毛蒜皮的事也会扩展到很大,两个人从来都不沟通,谁也不服谁,而杨玉霞还有一个弊病,每次一吵架打架就会跑回娘家去哭诉,时间一长,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他们的事情,对此议论纷纷。

虽然两人的关系并不怎么样,但也没耽误生孩子,婚后两年,两个人的女儿出生,女儿的出生并没有缓解两人的关系,杨玉霞主观臆断丈夫肯定重男轻女,对此她意见颇大,夫妻之间吵得比平时更凶了,在此期间她回娘家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

邂逅第三者 红杏出墙

1995年的某天,杨玉霞又一次和丈夫大吵一架回到娘家,好巧不巧的居然遇到了一邻居,这个邻居叫徐国初,时年40岁,徐国初并没有什么显眼之处,因为徐国初不帅,而且年纪比杨玉霞大了13岁,虽然很早就认识,但他并没有入杨玉霞的法眼,家庭的不幸福让杨玉霞有了对人倾述的欲望,徐国初好奇的追问下,杨玉霞竹筒倒豆子把一腔苦水全都吐了出来。徐国初年长,劝她想开点,然后他说,自己的家庭也不尽如人意。一瞬间,让两个人有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徐国初有一个女儿,刚上三年级,叫小丽君。

1996年初,正式确立情人关系的两个人,时常幽会。杨玉霞还曾找学生家长借空房子去和徐国初偷情。不久,东窗事发,结发丈夫阿春没有给杨玉霞留一点面子,直接去找丈母娘评理,对于丈夫的绝情,杨玉霞干脆一气之下从家里搬了出去,而且在外一住就是几个月。虽然杨玉霞和徐国初约会很方便,但阿春就是不愿意离婚,即使知道杨玉霞红杏出墙,他依然为了女儿和家庭完整不签字,对此,杨玉霞恨死阿春了,多次在徐国初面前表示:“早晚要做掉他。”

推己及人,徐国初被杨玉霞狰狞面目惊呆了,这个看似文弱的女人,竟然也有这样歹毒的一面,他又联想到如果他真的离了婚,杨玉霞肯定会欺负女儿,思来想去,他决定离杨玉霞远点。但是花粉已经沾染,哪能轻轻一拍就消散,敏感多思的杨玉霞发现了徐国初的不同寻常,又一次被骗的感觉如附骨之蛆挥之不去,她又开始和他大吵大闹,并威胁要将两人的关系告诉徐国初的老婆小顾。徐国初决定破釜沉舟,他把自己出轨的事情给小顾坦白了,小顾原谅了丈夫。

红杏出墙的恶果①

1996年8月初,为了和杨玉霞断得更彻底,徐国初决定来个釜底抽薪,他找到女儿班主任燕子,燕子曾经和杨玉霞是的同事,徐国初说好话让燕子牵头出面和平解决,在燕子家,徐国初开门见山表示自己已经不愿意和她有瓜葛了,并提出拿5000块钱作为补偿。杨玉霞对徐国初想掏钱的行为勃然大怒,她咆哮着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要你钱干嘛?咱俩的事情没完,我半年之内还要找你的,总要把这事情给解决掉。”

一个月后的1996年9月5日,杨玉霞来到徐国初家,徐国初一听是她,就不愿意开门,杨玉霞愤怒的拿起砖头就砸玻璃,万般无奈之下,徐国初打开门。杨玉霞这次不是冲他来的,而是把矛头对准了他的老婆小顾,她本以为把两人的事情告诉给小顾后,小顾肯定会大发雷霆,实际上小顾不但没骂丈夫,反而转过来骂她是到处勾引男人的狐狸精,不要脸的贱人。杨玉霞临走前阴森森的说了一句,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徐国初坐不住了,他又通过燕子,想搞清楚这个女人究竟要干啥,是不是要害自己女儿,他说:“杨玉霞,你不要对小丽君来,你有本事朝我来,我两个肩胛挑得起。”杨玉霞冷笑着:“我怎么斗得过你?我不会带凶器去你家里。八字没一撇,你担心啥?”在发现杨玉霞油盐不进之后,徐国初只有求助杨玉霞单位领导帮忙了。1996年9月9日,他直接去了杨玉霞任教的小学,向学校的书记坦白了两人的婚外情。书记事后批评了她一顿。此时的杨玉霞对徐国初的恨已经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顶点。被批评的杨玉霞转身就去找了一学生家长,她以家里厕所不通为由,向学生家长索取了一瓶重500ml,浓度为95%的硫酸。杨玉霞将其一分为二。

红杏出墙的恶果

小丽君被路人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小丽君双眼上下睑和眼角膜被严重烧伤,从此双目失明,除了眼睛之外,小丽君的脸、躯干、四肢也多处烧伤,烧伤面积占体表皮肤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徐国初妻子小顾的受伤面积要比女儿好一点,她的脸、双臂、背、膝等部位有被烧伤,烧伤面积占体表皮肤面积的百分之七。

实际上杨玉霞手上也被硫酸灼伤,她心心念念托付的婆婆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舆论压力,在其入狱一个月后猝死。徐国初的家里也不遑多让,小顾母女两人的手术费就要四十多万,四十多万在九零年代是一笔巨款,案发后不久,徐国初被单位开除。1996年12月10日上午9时55分,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以伤害无辜、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等驳回杨玉霞上诉,维持原判,立即执行。10时50分,杨玉霞被依法执行枪决。在那个网络极不发达的年代,流传不广,庭审时电视台曾经直播。

自古奸情出人命,万恶淫为首,古人诚不欺我。

虽然杨玉霞被执行了死刑,但也不是没有一点争议:

第一,杨玉霞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一审辩护人提出杨性格偏激,可能精神状态不正常。为慎重起见,法庭曾委托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委员会对杨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对作案行为有完全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第二、杨玉霞是否怀孕

案发后,社会上曾广为流传杨已怀孕,经查杨和其夫及徐国初发生性时,均采取了避孕措施。

第三、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手段残忍,但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可以免她一死,同时他们还认为,徐国初也应受到处罚。杨玉霞与徐国初发生通奸关系后,由于徐将其两人之间不光彩的隐私公开曝光,将杨逼到一种非常难堪的地步,才使杨产生了强烈报复徐的念头,这才是酿成本案悲剧的关键,故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不可以从轻处罚。杨玉霞辩称其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这显然系杨在抵赖。

这起悲剧告诉我们,没有收拾残局的能力,就不要放纵自己的情绪,否则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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