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能分遗产吗?

按照题主所述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分给老人的“前儿媳”适当的遗产的。

一、儿媳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按照上列规定,老人的儿媳是没有继承老人遗产权利的,老人的“前儿媳”更是没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

但是,有两种情形,老人的“前儿媳”可以继承、分给老人的遗产。

二、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也就是说,遗产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优先。

老人留有合法遗嘱可以由“前儿媳”继承遗产的;或者老人与“前儿媳”签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老人的“前儿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三、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按照上列规定,老人的“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情形符合“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相关规定,是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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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能分遗产吗?

这是一个法与情兼有的问题。若按继承法来说,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老伴和子女。儿媳本来就没有在继承人之内,何况还是“前儿媳"啊!不过,这里有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的问题。试问,老人的儿媳、儿子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是去世了?还是与老人断绝了关系?如今却让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前儿媳来照顾了十余年。不管为什么?这充分障显了前儿媳对老人的深情厚谊。

这里问,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能分遗产吗?若从法律角度讲,依据还有点欠缺,但是世上还有情,依情而言,应该还是可以的。新闻上有过报道,一位老人去世啦,没有将遗产留给自己的儿女,而是用立"遗嘱"方式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伺候自己的保姆,因为保姆对老人尽到了孝道。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因为财产是老人自己的,老人有权利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处理。

所以,看在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的份上,一个是对情谊的肯定,一个也是对世人的警示,老人完全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前儿媳。

“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能分遗产吗?

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能否继承老人的遗产,得是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前儿媳尽了主要赡养老人的义务,也就是说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超过其他子女,这位有善心的前儿媳就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

如果前儿媳只是偶然去看望一下老人,这种行为只是对老人的精神上是一种慰藉,对老人的生活没有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她没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

“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能分遗产吗?

谢邀请!

我认为能否分遗产,决定权在老人手里,如果老人有遗嘱,那就有继承权!!!

“前儿媳”照顾老人十余年,能分遗产吗?

老人有遗嘱就可以,没遗嘱有其他亲属都同意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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