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企业职工死亡后,其亲属如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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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企业职工死亡后,其家属怎么领取?
作为一个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享有下列福利待遇等。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年金余额,为逝者生前缴存在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个人资金,属于私有财产,逝者逝后转化为逝者遗产,因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逝者生前留有合法遗嘱处分上列财产的,按照遗嘱执行;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四、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金,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的省份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市为5000元;
2.有的省份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发给的,如辽宁省为3个月;上海市为2个月+一次性补助6000元。
每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动态管理,逐年调整,每年数额不同。
各地的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各地发给数额不同。
3.有的省份以逝者生前月工资额x规定月数发给的。
丧葬补助金,专款专用,用于逝者殡葬费用开支,由逝者家属掌握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二)抚恤金,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规定月数,一次性支付;
绝大多数地区执行标准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10。
抚恤金,不是逝者生前财产,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所以,不是逝者遗产,因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不实行继承。
抚恤金,是对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抚慰性的资金,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共同拥有,可以协议分割使用。
协议分割不成,可以法律程序解决,以司法裁判为准。
(三)逝者生前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逝者生前供养人员
1、逝者生前供养的人员,配偶、父母,终生供养;
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养父母。
2.逝者生前供养的人员,子女供养至成年;
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
子女虽已成年,在校学习者,供养至大学毕业。
3.及其他逝者生前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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