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谢谢邀请回答!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有一项:

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治疗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这条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内容。

关健在于,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后续情况如何,如果48小时内死亡,认定视同工亡没有问题;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二、视同工亡,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亡同样的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员工,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支付员工家属工亡的福利待遇及相关费用。

未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员工,由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家属工亡的福利待遇及相关费用。

仅供参考。

附: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很多人认为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实际上并不是那么简单。

工伤一般是指职业病或者受到伤害。突发疾病,肯定是不属于工伤。

不过,国家在认定工伤的时候,还明确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也算是工伤的一种吧。

由于工作环境对于疾病有一定的诱发因素,所以国家在认定工伤的时候有适当放宽。一般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

确实见过经抢救72小时之后死亡的案例,一样没有能认定工伤。也有不少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对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不过总体而言,48小时能够包含绝大多数突发疾病情况,暂时还没有修订的意向。

如果是因职业病发病死亡,这是完全的工伤,而不是所谓的视同工伤了。

只要经鉴定属于职业病,不受48小时限制,也不受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限制了。

所以,情况还是有一点复杂,希望能跟大家多交流一下。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方可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立即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看到工伤就心塞!我对工伤不想说什么!因为,任何事情都有制度和规定!我只想说:千万别卡上工伤这个标准!因为一旦卡上,非死即伤!我们工人伤不起!一家老小伤不起!单位一旦发生工伤,肯定会受到上级的惩罚!我现在明白一个道理:啥都是假的!都是过眼烟云!只有身体是自己的!地球离了谁都转!太阳每天都会升起!自己一旦发生意外,没法过的只有自己的家人!任何工伤都是个老虎!它最好永远关在笼子里!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感谢邀请。

我们国家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领域确实存在一部分交叉,但是侧重点是不同的。

工伤保险偏重于保障伤,因工作关系突发意外引起的一些外伤,还有一些因为工作环境原因导致的职业病。

医疗保险偏重于保障自然生病,还有一些个人导致的,没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当然如果这个意外属于机动车范围的交通意外,那么医疗保险也是不负责的,这个属于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

疾病发病原因属于工伤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很多时候根本说不清楚,比如清洁工人冬天早起扫地,冻感冒住院了,这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突发心梗,是积劳成疾还是平时不良生活习惯,总喝大酒引起的?如何辨别?

所以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了一条鉴定标准,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这在现实就很好操作了,四条鉴定标准:一,是不是工作期间;二,是不是工作岗位;三,是不是工作原因;四,48小时内是不是死亡了。当然,这只是简单的一说,很多时候更复杂,比如有些单位负责接待的人员,在公务接待时候喝大酒,然后死亡了,可能都符合这些条件,工伤保险也不会予以认定,只能单位给予赔偿。

很多人对评定标准里48小时异议很大,总认为这不合理,但是现实执行过程中总需要一条金标准去衡量,如果都靠人一事一议,那么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根本无法执行,毕竟大部分外伤是不是工伤很好鉴定,只是生病不好鉴定,如果认为48小时不合理,是不是可以改为72小时?96小时?120小时?总需要有一个标准,目前国家规定就是48小时,就好像计划生育是否合理一样,也许国家以后会改变,但是目前只能这样执行。

是不是能评定为工伤,待遇差距还是很大的,如果是工伤保险范围,可以获得医疗赔偿,伤残的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如果辞职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死亡的还可以获得死亡补助金等,而且这个工伤补偿与其他保险还不冲突,比如上班路上突发车祸,被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与对方的赔偿不冲突,各赔各的。

好了,就说这么多,你应该对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区别有个简单的了解,我是七叶,具有丰富的社保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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