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要进行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何改革?能变成公务员吗?需不需要考试?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既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将予以消化,不再保留。

一、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多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来都是党政机关,在多次机构改革中,因压缩机构限额,精简行政编制,而退出党政机关序列,成为使用事业编制的、但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然执行国家公务,完全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享有与国家公务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习称参公人员。

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全额供养,执行标准的国家机关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几与公务员无差别,说句大白话,就是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工作!

所以,编制管理相当严格。

三、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将予以消化,不再保留。

(一)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或转为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行政职能。

这样一来,必然要增加行政编制,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大趋势下,全部转为党政机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能是确有必要的一小部分。

而且,参公人员转为公务员,本着国家公务员“逢进必考”的原则,必须履行一定的考录手续。

(二)或将行政职能划转党政机关,由接收职能的党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

原来的参公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原享有的党政机关工资福利待遇等;“新人新办法”,以后新增人员不再享有党政机关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改革后的单位性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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