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职称、职级和职务的联系是怎样的?
职位、职称、职级和职务的联系是怎样的?
职位、职称、职级、职务是不同的概念,但他们之间互相关联。
一.职位
职位,任职的工作岗位。
如招考计划,“职位,办公室,文员”,既职务为文员,工作岗位为办公室;
又如“职位,呼吸内科,住院医师”,既住院医师职务,工作岗位,呼吸内科。
二.职称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与职级、职务关联性最强,分为高、中、初级三级五等,以卫生序列医疗专业为例:
(一)高级,又分为二等。
正高级,主任医师,对应行政职级副厅局级;
副高级,副主任医师,对应行政职级副县处级。
★正副高级职称,一般称为专家,在单位可以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中层职务。
(二)中级,只有一等。
主治医师。
对应行政职级副乡科级,小单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中层职务。
(三)初级,又分为二等。
医师;
医士。
对应行政职级科员、办事员,小单位或可担任中层职务。
★具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在党政机关任职,则不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职级
党政机关、多数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的行政级别,计有12级:
正副国家级;
正副省部级;
正副厅局级;
正副县处级;
正副乡科级;
科员级;
办事员级。
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对应的职级。
四.职务
具体职责的工作岗位。
在党政机关有职级相伴,如部长、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为正省部级。
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大多有相应的职级,如中国铁路总公司为正省部级。
企事业单位可与专业技术职称共有,如企业总经理可以同时有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医院院长可以同时有职称主任医师。
仅供参考。
职位、职称、职级和职务的联系是怎样的?
职位是指工作岗位,机关事业单位中,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工作内容不同,所对应的岗位也不一样;身份不同,所能从事的职位也不仅相同。一般来说,干部身份的人员,可以从事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工勤人员从事工勤岗位的工作。一般人员有一般人员的职位,比如办事员、科员,领导人员有领导人员的职位,比如局长、主任等。
职级是指职位对应的行政级别。与机关管理职位对应的,有科级、处级、厅级等;事业人员还有管理八级、七级、六级直至一级,机关与事业也有对应关系,比如管理七级对应正科级,五级对应处级等。专业技术人员也有职级之分,按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高级等。工勤人员分为实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一般人员分为办事员、科员。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取消了副主任科员,将主任科员、调研员分别分为四级,一般工作人员5年就可以晋升下一级待遇,成为主任科员四级,享受更高的待遇。
职务是机构编制部门在制定单位“三定方案”时,核定的领导职数。党政部门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等,事业单位的中心正副主任、站所队正副职等,都是公职人员的职务。职务与级别相对应,县区级的部门一般为正科级,局长主任为正科级,副局长副主任为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级别与主管部门相仿,或者低一两级;市一级部门为处级,省级部门为厅级。行政级别不同,职务对应不同的职级也不一样。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差异,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实行职称管理,根据单位编制、岗位数,确定各级职称数额,评聘结合才能享受对应的职称工资待遇。常见的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务工作者、农艺师、工程师、记者、律师、演员、教练员等,都有不同的职称待遇,一般都按助理、初级、中级、高级等区分不同的级别待遇。
新《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级并行扩大到了所有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即是将十级公务员职务与二十七级职级相对应,两者条件都符合时,可以享受更高一级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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