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上有三个嘉奖,登记时怎么表明?
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为了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需要进一步核准落实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
档案上有三个嘉奖,登记时怎么表明?
这个无须表明,档案上或退伍证上有记录表明,在部队获嘉奖几次的记录。但是,这类嘉奖,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时,不作什么特别信息记录采集,就是说对办理优待证,没什么实际意义和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章褒扬激励章节里有说明,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激励。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包括: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三)获得省部级或者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就是说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军人,才可以享受国家政府的褒扬激励。三等功以下、嘉奖,不作为退役军人的安置等褒扬激励的依据。
换句话说,这次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采集信息时,和你在部队获得过三次嘉奖没有什么关系,不作什么表明。符合领取办理条件的退役军人都会有优待证。但档案或退伍证上的嘉奖荣誉记录是永远存在的。
个人观点,不一定正确,如有不妥之处,欢迎战友们批评斧正!谢谢!!!
档案上有三个嘉奖,登记时怎么表明?
战友,你好,八一即将到来,先提前祝你节日快乐!另外也祝所有现役的退役的战友节日快乐!
这次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的一个大动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底数、并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用的。我本人06年入伍,去年上士退役,一共服役十二年,先后荣立两次三等功、数次优秀共产党员、多次优秀士兵和优秀士官以及各类嘉奖(别误会,我没有丝毫炫耀的意思)。
去年开始信息采集时,因为各种原因,我的信息没登记上。今年,社区里也给我家里发了光荣牌,说实话,内心还是挺自豪的。但是据我所知,如果你有立功受奖的信息需要登记,不光档案里要有表,你手里还得有部队发的喜报和证书,只有拿着喜报和证书才能给登记(各地实施的可能不一样)。另外,嘉奖是不给登记的,只有三等功以上的奖励才登记。
我认为嘉奖不给登记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嘉奖的奖励层次较低,且涉及的人数太多,而且历史上我国、我军的优抚优待政策对嘉奖的经济补助也没有出台过明确的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档案上有三个嘉奖,登记时怎么表明?
这次全国性现役、退役、退休军人信息登记,从政策方面理解,主要有以下三个意图:
1.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需要建立信息库,主要是掌握退役军人底数,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大数据基础。退役军人事务部是整合民政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等部分的职责后建立的新部门,既然是整合后专职服务退役军人的部门,那么就有义务把以前“九龙治水”办不到的事办好,摸清底数就是最基础的事。
2.摸底服役期间立功授奖应该享受地方政府物质奖励待遇而未享受的情况,以前个别县市区对于这项政策落实不是很到位,对于部队的立功授奖喜报没有组织一些欢庆仪式,导致军属荣誉感缺失。
3.摸底转业安置士官未安置情况,以及安置后下岗情况,对于上述两种情况,区分年限,发放生活补助费。
另外,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发放“光荣之家”牌匾。
所以嘉奖、优秀士兵这些荣誉未在登记之类,你也别过于放在心上!
档案上有三个嘉奖,登记时怎么表明?
这次下发的退役登记表,在立功受奖一栏当中,最低的奖励项目就是三等功,所以很多获得过优秀士兵,得过嘉奖的老兵都没有符合登记的要求。
我认为,在立功受奖一栏当中,是应该加上一项“其它奖项”内容的,让那些得过优秀士兵以及各级嘉奖的老兵们有机会填上,这既是自己的一份荣誉交待,也是对自己军人信息的一种感念产,奖不分大小,都是自己努力争取而来的,我们认可它,并不是因为未来可能会有什么价值,而是对付出的一种认可和尊重。
另外,我发现这个立功受奖表格中还有一个不完善的地方,那就是应当把立功受奖的次数也一并考虑在内。昨天,我也进行了退役军人登记,在立功受奖栏三等功栏中加注了一个“两次”,虽然没什么用,我感觉多少也是自己奋斗得来的荣誉,值得珍惜。采取不采取是上面的事儿,填不填是我们退役军人的事儿。
对于绝大多数的退役军人来讲,因为其名额多,审批权限低,所以优秀士兵和各类嘉奖是比较常见的奖励,上面在制定登记表格时可能考虑到比较普通,因此就没有将其列入。实际上,有些嘉奖的重要性并不比立功差,比如大军区或兵种,以及四总部的通令嘉奖,这些比立个三等功,甚至是二等功还要厉害,所以应当补充进来,让每一个立过功受过奖的,不管大小都登记进来才对,这也算是一种认可。
档案上有三个嘉奖,登记时怎么表明?
谢谢邀请,这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搞得退伍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就是:退伍证、户口本,另外还告知,有立功证书,如:一等功、二等功必须登记,三等功也可登记,看如何
定。只有一二等功才能享受一些政策待遇,三等功只登记,没有待遇上享受。嘉奖一般都不予以登记,一般只能存放在档案里。邻居一个孩子,拿着维稳时团级嘉奖,被登记人员告知,等有需要的时候,会通知大家将嘉奖证书送来登记。所以说,档案里有嘉奖证明是证明
你在部队的积极表现,不是每位士兵都能获得一二等功、就连三等功都非常难以获得,一个团一年也就两三个立功名额,而且都要层层评选、层层筛选、最后上报还得等待批准等。嘉奖证有连级、营级、团级等,记载你在部队的那段光荣历史,有用的时候才会发挥嘉奖的作用。个人看法,就事论事,敬请指正。
档案上有三个嘉奖,登记时怎么表明?
拿着三个嘉奖,看是否有奖励一栏,填到里面就好了。
这次退役军人信息登记工作是非常完善的,也是非常详细的,对于军人的立功受奖的情况也有比较详细的统计,但是有些地方可能嘉奖是没有在统计表范围内的。这个在登记的时候可以提出来,看是否能够统计进入。
这次退役军人信息登记工作主要是统计一些比较大的荣誉称号,比如八一勋章,一些国家级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以及优秀人才奖等荣誉。因此,如果有这些荣誉称号当然是非常值得尊敬的,这些荣誉称号也是纳入这次信息统计的。
对于嘉奖来说,在部队里面能够得到也是非常不容易的,能够得到三次嘉奖也是非常优秀的了,这说明在部队服役期间是非常优秀的军人了,这样的荣誉当然是应该纳入到登记范围内了。
你既然获得了三次立功嘉奖,去登记的时候一定要拿好,在统计表的相关栏目内能够登记的一定要登记清楚,这样就可以了。如果有的地方这次信息登记没有将嘉奖列入统计范围的,也不要灰心,这些荣誉称号还是要保存好,等待下一次登记的时候可能就有用了。这些荣誉称号代表着自己在军队里面的优秀历史,当然是不能丢掉的,万一这次用不上,那说不了下次就用上了。
综上所述,这三个嘉奖是代表着自己服役期间的优秀表现的,这样的三个嘉奖尽量都要填到统计表里面去。如果这次统计表里面没有相关的填报位置,那么还是要保存好这些嘉奖证明,可以等待下一次填报的时候看是否能够填报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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