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溥仪离婚案发生在天津时期,不过这起离婚案的提出人却不是溥仪,而是末代皇妃文绣主动提出来的。

1931年8月,那时候的溥仪已经被冯玉祥赶出紫禁城多年,在天津日租界的静园居住,当时的溥仪一心想依靠日本人来实现复辟,文绣非常看不惯,而且因为溥仪没有生育能力也冷落文绣多年,文绣不愿意继续生活在和婉容共侍一夫的畸形婚姻里面,因此有了和溥仪离婚的念头。

文绣心意已决,决不拖泥带水,荣华富贵对她来说全是虚名,自由平等的人生还是她想要的,因此她决定和溥仪这位曾经的皇帝对簿公堂,首先文绣先离开了静园,因为她知道如果告诉溥仪和他离婚的话,溥仪肯定不同意,因此只能采取法律手段。

文绣通过同情自己的一些社会友好人士提供的帮助,聘请了律师张士俊、张绍曾等人代表自己将溥仪告上了法庭。

溥仪身在静园,全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直到一个太监告诉他,文绣已经离开静园的时候,溥仪才知道大事不妙,而当时文绣将溥仪告上法庭,并且在报纸上文绣自曝自己还是女儿身,这一下引起了全城热议。

文绣和溥仪离婚的事情已经上了各大报纸的头条,天津的《大公报》《华北新闻》等报刊上,都赫然醒目地刊登了文绣和溥仪离婚这件事。

听到妃子要和皇帝离婚,当时整个天津都热闹起来了,这也成了当时大家茶余饭后一道言之不尽的热门话题,可以想象当时溥仪的心情是多么愤怒的,颜面扫地,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心想大清朝老祖宗的脸面都被自己丢尽了。

1931年10月20日,溥仪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溥仪当然也不想成为被告,与自己的妃子对簿公堂,不想成为别人的笑柄,可是当时溥仪和日本人的计划马上开始实施要去东北,因此为了自己尽快去东北,不愿意和文绣纠缠下去,他决定必须在这场离婚大战中速战速决。

溥仪心烦意乱地吩咐律师:“我已没时间耗下去了,尽快私下解决此事。只要不上法庭,一切都好说。 ”

溥仪和近臣商量后,公开答应了文绣的离婚诉求,文绣胜诉,溥仪败诉,在后来律师的协商后,1931年10月22日,溥仪和文绣正式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规定:

(一)离婚后,溥仪给文绣生活费5.5万元(二)允许文绣带走日常穿用的衣物和用品(三)不得改嫁;住在娘家不住别处;不得做有损皇室名誉之事

协议即日生效,文绣恢复了自由之身,而当时的溥仪为了让自己有个台阶下,也有了保持皇帝的尊严,找回点面子,溥仪虽然离婚败诉,可是又命人拟了道旨登载在报纸上,大意是:

“淑妃不遵祖制,擅离行园,即日起废除封号,贬为庶人”

溥仪的这道旨意的确令人哄堂大笑,因为大清都亡了,还用这种方式给自己找回脸面,的确是显得很不合时宜。

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同,夫妻走到这一步,其中的酸涩也只有亲身经历才能体会,通过文绣和溥仪离婚这件事,也从侧面反应了溥仪这位末代皇帝当得多么不易,同时作为他的女人又是多么痛苦,好在文绣最终重新改嫁,过上了平凡女人的生活。

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妃子”休“皇帝”可说是史无前例“创举”,离婚案的背景就是猫狗大战,后、妃关系的彻底决裂,而本应做好关系平衡工作的溥仪又过于偏袒婉容,让文绣自觉不但委屈,而且还前程无望,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所以愤而离婚。

如果单论婉容或文绣,至少初期人都还不错,婉容的父亲荣源在教育方面比较豁达,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主张男女平等,就更别说基本的受教育权利了,婉容自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无论是娘家还是宫里,即便是急眼了,也不过就是说句-太过分了,脾气很好,所以在宫人圈里口碑上佳,“奴才”们也都愿意伺候她,因为如果换成侍奉溥仪······那就离遭殃不远了。

溥仪起初与婉容的关系也非常好,只是大婚那天他没有循例安排文绣跪迎,这给后妃二人之间的关系埋下了一颗暗钉,婉容入宫后知道溥仪在庄士敦的教授下,英语水平不错,为了二人有些共同语言,也为了在宫中打发时间,所以对英语的学习体现出极大的兴趣,溥仪“赐名”伊丽莎白,没有什么说法,据他本人自述就是照搬英国女王的名字,还为婉容请了英语老师,加强培训,两个人虽然在宫中随时能见,但是刚分开不久,婉容的英文书信就能送到溥仪手中,至少从表象上来看,夫妻二人甜甜蜜蜜如胶似漆。

文绣呢,本来运气不错,因为一件衣服被溥仪看顺眼了,所以挑她做了皇后,可是端康太妃不乐意,她早就受托要把婉容送上“皇后”宝座,而文绣的相貌和家世都非常一般,所以被刷了下来,本来是好事,但可惜,毕竟“皇帝”已经圈过,所以就不能再放出宫了,于是便做了溥仪的妃子,可以说文绣面临的两个机遇都错失了,一是立后,二是逃出牢笼。

文绣和溥仪搞好关系的套路基本和婉容一样,她喜欢诗文,总是和溥仪互通有无,我们总结一下大婚后“帝后妃”的基本状态:

婉容受过良好教育,人还不错,与溥仪的关系也很好。

文绣同样受过良好教育,人也不错,与溥仪的关系也很好。

但是,如果婉容和文绣在一起,那就麻烦了,为啥我说是猫狗大战呢,天敌一样,起初谁也没对不起谁,怎么就杠上了呢?

上文的“暗钉”只是个引子,婉容对文绣不能跪迎是非常介意的。

她接受过新式教育,但是骨子里的等级尊卑观念并没有完全放下,她既感觉嫁给“皇帝”是一份荣耀,但又无法接受传统皇帝所拥有的“三宫六院”的权利,把她这种心理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溥仪是我的”,用现在的话诠释-爱有独享性和排他性。

婉容对谁都好,但凡事只要沾了文绣就不行,总想怼之而后快。而文绣家道中落,并不是个养尊处优的矫情女人,办事就是干净麻利快,脾气耿直,凡事不会转弯,更不会讨好婉容,所以婉容越是拼命的要压制文绣想让她接受低人一等的地位,文绣就越是顶牛一样硬扛婉容,绝不服输,只剩下溥仪在中间左右为难,头疼不已。

比如,为了溥仪少见文绣,婉容特地搞事情,和文绣闹出不愉快,然后溥仪就可以了名正言顺的来自己这里进行安慰,而文绣那里溥仪自然就去不成了。文绣和宫女们聊天聊得高兴,被婉容看到了就去告状,结果就是文绣被溥仪骂作不知尊卑。文绣当然知道是婉容搞鬼,所以就愈发反感婉容,抗争的也就愈发厉害。

“帝后妃”三人在宫中的生活,虽然始终穿插着后妃之争,但因为溥仪相对不算太过偏袒所以后妃矛盾也还不到你死我活的程度,文绣也没有受到太多苛待,勉强算是过得下去。

后来冯玉祥将溥仪一干人等全部轰出了紫禁城,溥仪一家最终“落户”静园,在这里后妃的关系变得不可调和,矛盾斗争日益激烈,那时候的天津是北方地区吃喝玩乐、购物消费、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不二之选,有权有钱人挑选最佳安居地一般也都选在天津,提这干啥呢?后妃二人在这里的花销不是一笔小数。

往往是婉容买了东西,文绣也要买,而文绣买了以后,婉容又要买更好更贵的,两个人比着花钱,谁也不服谁,最终倒霉的肯定是溥仪,那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典当物件出售字画了。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溥仪这架天平完全倾向于婉容,婉容过生日又是唱戏又是杂耍花钱如流水,而仅仅一个月后,文绣过生日,因为婉容从中作梗,溥仪无奈宣称时日艰难,不必庆祝了,婉容的月钱一分不少,而文绣的月钱则大幅降低,遇有后妃之争,已被消耗掉最后一丝耐心的溥仪往往偏袒他的“嫡皇后”,作为惩罚,更是简单粗暴的命令太监、侍卫对文绣严加看管,这么做也有限制后妃见面以防再次吵架的目的。

溥仪和婉容都低估了文绣的倔脾气,不但后妃之争从未停止,而且文绣还极力劝说溥仪不要相信日本人的阴谋,日本人并不可信,但是的溥仪正一门心思的想要跑去东北“再现辉煌”,与土肥原贤二也有过接触,更是得到了军部的承诺,再加上川岛芳子的花言巧语,正是信心满满踌躇满志的状态,文绣的话无异于一盆盆冷水不断的泼在头上,于是他对文绣产生无与伦比的反感,对她也有就更差劲了。

无论太监宫女都是很会看眼色的,主子对文绣不好,他们也有样学样,实际上,还在宫中的时候他们就尝试着欺负过文绣,当时有溥仪撑腰,所以后来他们才有所收敛,但是这次他们看出,文绣铁定是彻底失势了,所以无论一应用具的提供,还是平时对文绣的态度都是一落千丈,这也就让文绣更加痛苦。

中秋节到了,本来挺喜庆的日子,婉容再次挑拨离间,正想着高高兴兴过节的文绣再次受到溥仪苛责和苛待,一时间无法容忍抄起剪刀就要自杀,好在“宫女”手疾眼快夺了过来,但是溥仪对文绣的看管、对她人身自由的限制也就更加严格了。

文绣知道这样下去不会有结束的一天,索性大吵大闹,完全不顾及自己和溥仪的面子,溥仪作为退位的皇帝,虽然在某些人眼里还是高高在上,但是从民国法律上来讲,他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区别,万一文绣寻死觅活的真出了事,一是影响不好太丢人,二是真出了人命自己也承担不起,所以让文绣的妹妹文姗来开解文绣。

文姗是庆亲王载振的孙媳妇,就住在天津租界,她夫家可没那么多规矩,天天在外面自由惯了,接触的人事物也多,听说姐姐受了这委屈,直接劝文绣离婚,实在不成就上法院,而文姗给文绣介绍的另外一个女人玉芬则更为直接,离婚算了,争取自己的权益。

文绣无论嫁入宫中,还是辗转张园、静园,对外面的世界早已生疏,别说她们了,就是溥仪想出宫都费尽了力气才能成行,但出宫的次数也是掰着手指都能数出来,这次文绣听到文姗给她讲述外面世界,感到非常精彩不可思议,再联想到自己遭遇的种种不公,尤其是结婚以后溥仪从来没有和自己有过夫妻之实,自觉伤心的不行,再加上婉容的挑拨和溥仪的偏袒,所以文绣终于决定与溥仪离婚,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她们如何脱出牢笼呢?文姗对溥仪说,文绣还是寻死觅活的,怎么劝都不成,你这样天天关着她只能把事情越搞越僵,不如让文绣出去转转,放松一下身体和心情,说不定事情会有转机,溥仪只能同意,而文姗和文绣到了国民饭店就跟太监直接交了底,她们不会再回去了,让太监捎信一封交给溥仪。

溥仪大怒让人去抓文绣回来,可是文姗姐俩早就跑了,文绣更是躲到了东交民巷的一位法国律师家中,任谁也是找不到的。

转天,媒体就此事做了相应的报道,一时间成为全国上下的新闻焦点,茶余饭后的绝好谈资,把溥仪和文绣顶到了风口浪尖,社会主流风向标当然偏向文绣,而遗老们自然是力挺溥仪大骂文绣大逆不道,连文绣多年不见的表哥都架不住压力,登报奚落文绣不知廉耻,而文绣也配合着表哥发表声明,你再胡说八道我连你一起告呦,于是表哥压力大减,也就无需再骂了。

溥仪曾经想过大事化小,但是却无法答应两个根本算不上要求的要求,第一,每月要有夫妻之事,第二不再虐待,多简单对吧,可是溥仪做不到,他本人的男性能力早就被宫女糟蹋坏了,处于任何时间都丝毫不举的状态,所以虽然文绣的条件低的可怕,但是他还是没法答应下来,于是,离婚也就成了二人的必然结局。

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其实这题目应该改一下,因为双方是在律师事务所达成和解的,不存在胜诉或败诉的说法,溥仪也没有派人在法院念什么东西,怎么会有“哄堂大笑”的情况发生呢?

如果题主所说的是溥仪离婚后的声明,那不是在法庭念的,而是在报纸刊登的:

“淑妃擅离行园,显违祖训,放归母家居住省愆,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下划线部分,最后被溥仪划掉了,既然已经离婚,还要求文绣不再嫁人就已经够过分了,再搞个回家反省就太说不过去了,毕竟人家和你离婚了,反不反省的你也管的太宽了吧。

就是这则声明成了娱乐大众的笑柄,很多人嘲笑溥仪不识时务,大清早亡了,还动不动淑妃、行园、祖训、封号、庶人,而且落款还用的是宣统年号,简直滑天下之大稽,这种始终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能不被舆论和公众嘲笑么。

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溥仪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位帝王,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末代皇帝。尽管他6岁时就在隆裕太后的引领下宣布退位了,但在狭小的紫禁城天地中,他依然养尊处优,过着皇帝般的生活。1922年12月1日,溥仪大婚,这个时候,距离清王朝被推翻的时间已经有10年了。大清宣布退出统治地位,是有条件的:根据袁世凯开出的对清室的优待条件,末代皇帝溥仪依然有经济支持,还可以在紫禁城内保留小朝廷,因而,他的妻妾依旧可以被称为皇后和妃子。溥仪娶了一后一妃,皇后是貌美如花,风姿绰约的婉容,妃子是今天我们要说的文秀。早先,三人在紫禁城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时没有冲突,三人相处也算融洽。1924年溥仪等人被冯玉祥等率军赶出了皇宫。至此,每况愈下,清朝皇室已经真正寿终正寝了。 但是,溥仪做梦都没想到贵为皇帝的他,竟然由他的妃子主动提出与自己离婚。颇具新思想,新观念的文秀找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然后有理有据地向律师倾诉了自己婚姻的不幸,主要是陈述了自己跟丈夫与皇后在一起九年来的全部苦楚。最后,泪流满面,坚决要与末代皇帝溥仪离婚。在律师的建议下,她给溥仪发了一封律师函: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

这是要求溥仪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文绣处,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溥仪自然不敢大意,派人前去说服纹绣。但文秀果敢坚决,不为所动。双方僵持不下,最终文秀将末代皇帝溥仪告上了法院。这是真实的历史,这件事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甚嚣尘上。各大报刊还发布过新闻,认为是刀妃革命。最后,法庭宣判文秀胜诉。

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答案在这里。退庭之前,溥仪突然拿出一道圣旨,并中规中矩地于大庭广众之中宣读起来:

“谕淑妃擅离张园,显违祖制,应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放归母家居住省愆,钦此!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这道 圣旨读完,引起了哄堂大笑。

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末代皇帝溥仪,摄政王载沣的儿子,天生就是个搞笑段子手,大有语不笑人死不休的气场。

溥仪和皇后婉容

在日本的法庭审判上,他说:“我可没让日本人把我的祖先当成他们的祖先!”整个法庭哄堂大笑,溥仪的意思就是日本人觉得满人就是他们的祖先。还有一次溥仪陪伴朋友去故宫游玩,他说:“我回自个家还要买票?”这话说的让人想不笑都难哈!那么溥仪和淑妃文秀离婚这件事他又有什么样的搞笑段子呢?

溥仪的婚姻也是很不幸,先是妃子和自己闹离婚,后是皇后和侍卫私通。

民国十一年(1922年)12月,溥仪大婚,娶了一后一妃,皇后婉容,淑妃文秀。文秀比婉容提前一天被迎娶入宫,目的就是为了明天的跪迎婉容。文秀是溥仪首选的第一个女人,她聪明伶俐是个爱学习的姑娘,8岁时,就开始读私塾,尽管她家境贫寒,但知书达理。

婚后,溥仪对她还算不错。但是皇后婉容比她出身高贵,颜值更高。后宫争斗是一场无硝烟的战争,历来无法避免,文秀和婉容也是如此。文秀毕竟只是小妃子一枚,在各方面都不能和婉容平起平坐,受压是免不了的,于是一场“刀妃革命”开始上演。

1924年文秀的处境更加艰难,甚至连下人都敢奚落她,在溥仪被逐出皇宫之际,一个除夕夜,溥仪和婉容在寝宫玩耍嬉笑。被冷落的文秀,从自个儿袖子里拿出一把早就藏好的剪刀,捅向自己小腹,准备殉清,被下人拉住,自杀未遂。溥仪面对下人的禀报,生气地说:“她惯用这伎俩吓唬人。谁也不要理她!”文秀心中哇凉。

溥仪被赶出皇宫,积极奔走在复辟的路上。文秀多次劝解溥仪放弃投靠日本,放弃复辟。这些让溥仪认为文秀和他不一心,是在拦阻他当皇帝。溥仪更加冷落厌弃文秀,每天只和皇后婉容成双入对溜街,吃各种小吃,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留下文秀独自流泪。

文秀在其远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儿玉芬的开导下决定离婚,玉芬的开导对文秀来说很牛叉:现在是民国,男女平等,感情不和就离婚!

1931年8月文秀的妹妹文珊用计带文秀逃出皇宫。10月,文绣请了三个律师,一张诉状将溥仪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诉状内容部分原文: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同居九年,未得一幸”。

文秀

妃子要休掉皇帝,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头一遭,在当时这可是个吸人眼球的特大新闻。

于是各大报纸都在蹭热点刊登这个消息,瞬间整个天下被闹的沸沸扬扬。

溥仪气得脸都绿了。尤其是里面写有“结婚九年,没有一次临幸”,这让作为男人的溥仪丢尽了脸面。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溥仪不得不和文绣离了婚。

“皇帝被妃子甩掉”,溥仪觉得这下丢人丢大发了,只好当庭宣读了一封圣旨想挽回面子。内容是:

“谕淑妃擅离张园,显违祖制,应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放归母家居住省愆,钦此!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圣旨刚读完,就弄了个满堂大笑。离婚后,溥仪付给文绣生活费5.5万银元,要求文秀不得再嫁,文秀根本不理他还是嫁了。

文绣离婚后,就去当了个小学老师,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不久她的钱财被骗走,只好到大街上叫卖香烟。她后来嫁给了党校国军军官刘振东,生活也算幸福。

离婚后的溥仪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婉容身上,对婉容彻底冷淡,最终使投婉容投入侍卫的怀抱,她靠吸大烟打发时光,39岁病死。

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大清早都亡了。曾经作为皇帝一言九鼎的溥仪,却被他的妃子闹离婚推上了公堂,原本这对溥仪来说就很尴尬了,已然不能接受。

而且案件败诉了,那就接受现实吧。毕竟是民国时期了,他说了已经不算了。可他当堂拿出了一份圣旨(史上皇帝亲自宣读圣旨第一人),想着挽回一点颜面。可这在别人看来,就如跳梁小丑般的表演,实则是自取其辱。

妃子休皇上的事儿,此前是闻所未闻。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还被称之为刀妃革命。具体情况且听我给你从头细说。

1922年,这已经是溥仪退位后的第10年了。这一年分前后脚溥仪娶了一个皇后,一个妃子,也就是婉容和文绣。自古皇后与妃子很难有和睦相处的,毕竟身份地位不同。

文绣也想得到溥仪的宠爱。但现实却是溥仪对婉容更宠爱一些,从地位和感情上她都落了下风。她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很多时候溥仪就把他当个物件一样束之高阁。

文绣也想过抗争,也与婉容争过宠。可她越努力遭到的白眼就越多,在溥仪的纵容下,甚至连下人都开始欺负她。眼看着溥仪离自己越来越远,她的心也逐渐变得冰凉。

那时候新思想涌动,妇女的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高。文绣也是一个倔强的女子,她不想就这么委曲求全的过一生。在其妹妹的帮助下,她逃离了皇宫。而且聘请了律师,她要打离婚官司。

随后溥仪就收到了律师函,内容如下: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溥仪有他的痛处。在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里就说到过,大意是他少时已经被宫女玩废了,功能出现了障碍。所以他不能满足文绣提出的要求。

但是起诉离婚这件事让他这个大清曾经的皇帝颜面无存,虽然震怒,但却毫无办法。只得与文绣法庭相见。

最后自然是溥仪败诉,婚是离定了。还得向文绣支付5.5万元的赡养费。如果事已至此也就罢了。

判决宣读完,大家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他却拿出一份圣旨自顾自的宣读起来。“谕淑妃擅离张园,显违祖制,应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放归母家居住省愆,钦此! 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你说你这不是自己过戏瘾了吗?此时你的圣旨就是废纸一张,大清已经亡了,你忘了吗?

所以当他宣读完圣旨后,便引起了大家的哄堂大笑。

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淑妃文绣向溥仪提出离婚一事,在当年算是一件极具轰动效应的大事件,这是史上唯一一起嫔妃主动提出解除婚约的事件,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刀妃革命”。

当时的清朝已被推翻近二十年,各种新文化、新潮流已经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尽管女性解放运动也是蓬勃发展,但文绣提出的离婚还是震惊了整个社会。

当时溥仪的婚姻可谓是红灯频亮,首先是皇后婉容先后与溥仪的两位侍卫私通,还生下一个女儿,生下不久便夭折,据说溥仪知道后,命人将其扔进锅炉。

从此以后,溥仪便对婉容不闻不问,处于放弃的状态。婉容也因孩子而受到刺激,开始用大烟来麻痹自己。就在溥仪焦头烂额之时,文绣向他提出了离婚。

这时的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已有七年之久,在这期间,他与文绣、婉容先是住在醇亲王府一年,而后又移居到日租界的张园和静园,直到文绣律师函的送达。

这一消息,直接震惊了溥仪与清室遗老们,在新闻媒体的大肆发酵下,溥仪大骂文绣的行为有损皇室颜面。文绣入宫后一直与婉容不睦,但溥仪并未在意。

在搬出皇宫后,由于经费紧张,溥仪缩减了所有人的俸禄。文绣与婉容的生活待遇也出现了巨大的差距,毕竟婉容的身份要高一些,文绣对此非常不服气。

她觉得当时已是民国时期,这些封建枷锁早该被打破,文绣也曾有过轻生的念头。好在妹妹文珊也住在张园,在文珊的开导之下,文绣决定要开启新生活。

文珊是庆亲王载振的儿媳妇,相对文绣来说,她的活动比较自由,社会上的新事物接触的也比姐姐多。文珊不想姐姐再过有名无实的婚姻,建议文绣离婚。

经过深思熟虑,文绣决定尝试走这一步险棋。在文珊的策划下,文绣秘密离开静园移居到国民饭店,聘请律师向溥仪提出离婚。当时溥仪听闻后极为惊慌。

于是紧急聘请大律师林廷琛,要求文绣千万不要起诉到法院,表示愿意私下和解。当时的文绣已经铁了心,提出一次付给她五十万元的生活费,否则起诉。

文绣的这个行为在当时是破天荒的,除了妹妹文珊支持她外,其余包括家族在内的所有人都表示反对。而文绣则态度坚决,摆出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姿态。

溥仪律师林廷琛也多次劝说文绣回心转意,文绣却哭诉道:事帝九年,未蒙一幸,时至今日她还是完璧之身,这种婚姻她受够了,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最终,林廷琛劝解无效,文绣则向法院提交了诉讼。经过双方律师的反复磋商,达成庭外和解离婚协议。文绣和溥仪断绝关系,而溥仪向文绣支付5.5万元。

协议还规定,双方不得互损名誉。溥仪内心对离婚一事很不服气,于是决定在报纸上做个声明,以彰显皇室威望。当时京津一带的报纸都刊登了一条广告。

广告的名字叫“上谕”,内容是:“淑妃擅离行园,显违祖训,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这个“上谕”引起舆论哗然。

当时的社会已进入民国近二十年,这个所谓的“上谕”显得极为突兀,让不少正在吃饭的人差点笑喷,都民国了还有“上谕”这样的古董,简直荒唐可笑。

尤其是民国的学子们,每每读到这则“上谕”时,都会引起哄堂大笑。文绣离婚后在北平化名傅玉芳,在街头摆小摊维持生计,不久嫁给退役军官刘振东。

刘振东在改造期间,主要是打扫马路与清洁公厕,之后成为清洁队工人。文绣在1953年因病去世,时年44岁。十四年后,溥仪也是因病去世,享年6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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