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中,房似锦诱导老严一次性付款,是不是在“忽悠”?
《安家》第三集里面,房似锦接到一笔业务,是一对啃老夫妻跟父母一起来买房,儿子一看就是那种被老婆按得死死的,张嘴就要父母把媳妇名字写在房产证上。
老严两口子一看就是那种宠儿子宠得没边的,所以要星星不敢给月亮,又是撒娇又是打亲情牌,最后把怀上孙子都拿出来说,老年人最受不了打孙子牌的,一听见这个就眉开眼笑,直接就决定要写儿媳妇名字了。
到这里业务算是成了,而且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也定下了,再来就是付款方式。而房似锦跟徐文昌分成了两派,徐文昌坚持分期付款,给老两口子留点现金备用,以后还可以做点理财让现金增值。
另外徐文昌这里有一个小心思,他想让老严儿子儿媳承担分期,这样儿媳妇名字就不会白写在房产证上了,他其实也是好心。
而房似锦坚持要老严两口子付全款,她说服他们的方式连我爸妈都要信,那就是利息算下来太高,房似锦用了等额分期跟等额本金两种分期方式,告诉老严累计利息最少也要120万。
这个算法特别有说服力,尤其是我父母那代人,一看到利息金额太高,就会觉得这钱是白给银行的,如果手上现金足够,他们毫不犹豫就会选择全款支付。
而房似锦这一通忽悠,老严两口子果然上当,决定全款支付,并且决定写上儿媳妇名字,儿子跟儿媳妇露出春药般的笑容,一副全世界都在自己掌握中的比样。
事后徐文昌也下来斥责房似锦,认为她是为了贪图全额付款的高提成,才利欲熏心故意挖坑,其实也给老严两口子带去隐患,那个儿媳妇看着就不靠谱,将来一定会出事。
所以这里埋下一个伏笔,后面的剧情老严儿子儿媳一定会离婚,并且这个房子也会扯上法庭,而房似锦其实坚持全款,才是真正的帮助了老严两口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老严两口子全款购房后,这笔钱不能算成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有儿媳妇名字,但这只能算是老严夫妇对儿媳的赠予,而这种赠予是基于两人夫妻关系的存续,一旦夫妻关系解除,那么赠予也可以撤销,所以这套房子就不能计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到时候即使儿媳妇要根据房产证主张房屋所有权,那她也必须退还老严两口子支付的房款,否则她只能得到一笔象征性的补偿金,并且由此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假如按照徐文昌的方法,使用分期付款的话,那么儿子儿媳就会因为支付了部分房款,将赠予行为转换成共同购买,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房屋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即使分期付款,儿子儿媳也可以让老严两口子把现金给他们,然后他们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还款,那样也同样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分期付款实际上是让老严两口子彻底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更有利于儿子儿媳,当然主要是儿媳。
所以房似锦的全款方案,对老严两口子是最有利的,可以粉碎儿媳将来的阴谋。
《安家》中,房似锦诱导老严一次性付款,是不是在“忽悠”?
房似锦的这一举动绝对不是在忽悠,如果后面出了问题,一次性付款反而能保住老严夫妇的利益。
在老严夫妇来签合同的时候,他们的准儿媳突然提出,要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套房子是老严夫妇辛辛苦苦卖包子,攒了半辈子的钱买的,听了加名字的话,老两口心里不舒服,有所犹豫。
这时徐文昌出于对老严夫妇的保护,间接的提醒这二人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买房,让儿子来还房贷,把其他的钱用于投资。
而房似锦则列出了贷款后他们儿子要背上哪些债务。100多万的还款利息太沉重,老严夫妇不想让刚工作的儿子背上那么重的债务,再加上准儿媳妇已经怀孕了,他们就开开心心的付了全款,加上了准儿媳的名字。
说实话,严家儿子找的那个儿媳,一看就不靠谱。这房子是严家爸妈全款买的,她自己未出一分钱,装修钱也不是她出的,就这么加上了自己的名字,是不是有点不劳而获的意味?
新婚姻法让女人没有安全感,结婚的时候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是他们两个谈恋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显然在之前那女孩也见过严家夫妇,有加名字的想法完全可以事先说,临到签约时才提出,就是没安好心。
更要命的是老两口为儿子着想,只写了儿子和准儿媳的名字,并没有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如果日后小两口的感情有了些许变化,那不是相当于把辛苦挣来的100多万拱手送了儿媳妇?
为此不少观众都觉得房似锦这个做法急于成单,唯利是图,不考虑严老夫妇的利益,可能会为日后严家的婚姻财产纠纷埋下祸根。房似锦就这样被扣上了忽悠的帽子。
这么说对于房似锦不太公平房似锦在整个卖房子的过程中,只是提出了贷款买房要付出的代价和全款买房的好处,这些都只是客观陈述,她并没有直接为老两口做决定
最终做决定的也是严氏夫妇,所以房似锦是在事实的基础上给出了一些意见,因此也够不上忽悠。
一旦出了问题,老两口全款买房,反而是能保住他们财产的最好方式严家儿子的那位女朋友应该多少有一些法律常识,她知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加上她的名字,那房子也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离了婚她照样是一分钱拿不到。
那女孩儿就是抓住了这点漏洞,才想借着自己的肚子,逼迫老两口在婚前就把她加到房本上,来保证自己日后的利益。
然而,这姑娘对法律研究的还是不透。她只看到了法律对于婚前婚后房产的规定,却并没研究透婚姻法中的另一条。
严氏夫妇在自家儿子结婚前就在房本上加上了准儿媳的名字,按照我们的常规想法看,这套房产就算是婚前赠与。准儿媳就也成了房产的持有者,二人结婚后房子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那女孩也能分到一半的房款。
新婚姻法在修订时就考虑到了房子的归属这一大难题。法律中有规定,夫妻二人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那么即使对方加上自己的名字,离婚时这房子也跟她没有关系。
简单点说就是,谁的父母出了全款,那房子依然归谁。婚前加名,最多算个心理安慰。
老严家日后如果出现了离婚事件,他们在签约时,在场有那么多的目击证人都可以作为人证。而银行的转账记录也能够证明所有的房款都来源于严氏夫妇,他们即便被起诉,也能打赢这场财产保卫战,
不过让人担心的是,老严夫妇整日忙着卖包子,赚钱的时间都不够用,也不太懂婚姻法的新规定,一旦真出了事故,老两口着急上火,怕是会危及他们的身体健康,惹出事端。这才是房似锦给自己埋下的真正祸根。
《安家》中的这个故事,给了现在年轻人更多关于婚姻财产的提示,无论男女都要自强自立,指望通过婚姻不劳而获,在新法规的规定下,已经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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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中,房似锦诱导老严一次性付款,是不是在“忽悠”?
买房子付全款不是"忽悠”老严,是房似锦经过和老严协商和计算利息的结果,这样老严可以少支付很多的利息。
早会后,房似锦打电话给宫蓓蓓,通知她今天中午有很多人会来家里看房,麻烦她把家里收拾出来。随后又打了一个电话,让对方中午去看房。房似锦提前一个小时到包子铺去接严叔和严婶,借口房子很抢手,怕去晚了他们买不到。
房似锦带严叔严婶去看宫蓓蓓的房子,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位客户聚在一起看房,他们听说这家房主一对夫妻都是高级知识分子,重点大学毕业的博士生,住在这套房子不久就生了大儿子。有位客户听了马上问房似锦要怎么交定金,严叔急了,赶紧将房似锦拉到一旁说话,这套房子很吉利,所以不管价钱一定要买下来。房似锦劝严叔要考虑清楚,二老下定决心要买,房似锦便表示会好好给他们谈价格。
严叔一家和宫蓓蓓来门店要签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他是全款购房,宫蓓蓓的贷款也还清,这样双方签字之后,三个工作日房产就可以过户。就在严叔准备签字的时候,严叔的儿子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老婆的名字。严叔和严婶有些犹豫,儿媳妇说肚子里已经有了孩子。严叔严婶心里高兴,马上就要落笔签字。
徐文昌知道严叔严婶卖包子赚钱不容易,好心建议他们可以支付一部分,其他走贷款,剩下的钱做一些其他的投资。房似锦给严叔算过账,可以走贷款,但需要多还一百二十多万的利息。严叔夫妇心疼钱,严婶想着儿子刚工作赚钱不容易,儿媳妇肚子里又怀了孙子,自然不想儿子那么辛苦。严叔和严婶感谢徐文昌的好意,最终还是决定全款购房,签下合同。
《安家》中,房似锦诱导老严一次性付款,是不是在“忽悠”?
阿飞认为房似锦诱导老严全款买房,个人认为房似锦虽然是为老严两口子考虑,虽然此举却不利于老严家的家庭和谐,但也算不上忽悠。
为老严考虑,劝其全款买房剧中老严是在静宜门店附近卖包子的,两口子包了多年包子,终于攒够了钱。儿子也快结婚了,所以夫妻二人决定买套一居室。
恰巧,此时的房似锦手上有一个客户急需卖掉自己的一居室,然后凑够首付换房子。而奋斗了一辈子的老严,手中的钱已经足够买一套一居室的房子了,而且是全款。为了省下贷款利息,老严一直都想着全款交易。而房似锦在交易过程中,又着重叙述了一下一旦贷款,老严要多付一百多万的利息的事情,这就更加坚定了老严全款的决心。
老严家情况比较特殊老严是外地来的,在上海生存下来不容易。儿子还没结婚,但是儿媳妇已经怀孕了。所以,老严急需一套房子来给儿子结婚用。对于老严来说,买房子是刚需。但是,毕竟儿子、儿媳还没结婚,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而在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有很大的讲究了。
房似锦此举会有隐患在房子交易过程中,房似锦给老严推荐的付款方式是全款交易。她拿来计算器给老严算了一下如果贷款,他将要付出一百多万的利息,这让本来手中就有钱的老严更加不会选择贷款了。果然,老严选择了全款购房,直接签了合同。
但是,老严家却是有隐患的。因为老严的儿媳妇是未婚先孕,现在还没和他儿子结婚,但是房产证上却加了他儿媳妇的名字。一旦他儿子、儿媳选择分手,那么这套房子很有可能要分给他儿媳妇一部分,这对老严来说是难以接受的。
房似锦的行为会给老严家带来不和谐的隐患,但房似锦劝老严全款买房也是为了老严考虑,不存在忽悠的成分。《安家》中,房似锦诱导老严一次性付款,是不是在“忽悠”?
房似锦初入徐文昌的门店,就被下属谢亭丰来了一个下马威。
一个是宫蓓蓓这样麻烦的客户,一个是七绕八拐的房子。
房似锦在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时候,讲方法,讲策略,讲步骤。第一,和宫蓓蓓取得联系,确认她的需求点;
第二,装修房子,画出房子的位置图;
第三,把装修好的房子卖给宫蓓蓓,把宫蓓蓓的房子卖给老严夫妇。
宫蓓蓓需要先卖房,后买房,如果老严夫妻可以一次性付款,对于宫蓓蓓来说,无疑是一件利好。
从这个角度来说,房似锦希望老严夫妇可以一次性付款,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宫蓓蓓的单子落实。
那么,房似锦有没有为了自己的利益,忽悠老严夫妇,诱导他们选择一次性付款呢?
其实,房似锦的做法算不上忽悠,也谈不上诱导。原因有三点:
第一,在房似锦认识老严夫妇之前,对方就已经考虑好,选择一次性付款。
房似锦也是因为听说老严夫妇选择一次性付款,才抢了王子健的单,把宫蓓蓓的房子卖给了他们。
第二,老严夫妇在签单的时候,儿子突然提出要加上女友的名字,这让老严夫妇产生了犹豫。
这说明,老严夫妇对于这件事并不是没有自己的判断,他们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不是一无所知。
儿子和女友马上要领证,这是老严夫妇对房似锦说的。
女友说自己怀孕了,儿子也没有否认,老严夫妇对此事非常欣喜。
在这个过程中,老严夫妇并没有受房似锦的“忽悠”或者诱导。
第三,徐文昌考虑到老严夫妇可能存在的风险,向他们提出了分期付款的建议。但是,最终选择权,还是在老严夫妇手上。
第四,房似锦只是告知老严夫妇,如果选择分期付款,每个月要还多少钱,要付出多少利息。也是让老严夫妇在了解付款形式之后,做出选择。
结语也就是说,从头到尾,老严夫妇对于两种选择的利弊都是非常清楚的,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坚持了一次性付清的方式。
我们不排除老严夫妇可能被儿子的女友欺骗,但是,他们并没有被房似锦欺骗。
《安家》中,房似锦诱导老严一次性付款,是不是在“忽悠”?
我认为不是忽悠,从三个角度说明:
1.当事人自愿。
从前面徐姑姑与严叔的对话来看,严叔老两口是早就打定主意要全款买房,钱也都准备好了。大家对于严叔一次性付款买房的担忧,并非是觉得严叔买房会有很大压力,而是看到儿子心偏着老婆,儿媳妇又是非常有心机,大家这才担心。
假如严叔儿子向着爸妈,脑子清楚,大家还担心吗?
2.当事人心理。
严叔年纪大了,又很善良,这种人基本都秉承着“绝对不要欠别人”的心态在生活。欠钱,会让他们有极大的心理负担。看剧的很多是80后和90后,我们习惯了信用卡,花呗,贷款买房,根本不觉得欠银行的钱是多大的事,只要能在规定时间还了就好。甚至有胆大的人,加杠杆炒股票,或者有无赖的人,欠钱不还。
严叔能够在这个时候拿出来三百二十万全款,也就是说他们早就攒够买一个一居室的首付了,但他们一直没有买。足以说明,全款买房就是他们一直以来的打算。
有人可能会问,儿子也工作了,为什么不让儿子还贷款?
剧中,当房似锦一算完告知二老每个月要还大几千的贷款,二老第一反应:那不行,不能让儿子背这么重的贷款!
由此可见,房似锦只是敲了计算器,算出全款买和贷款买的区别,老两口就是打定主意全款买。
3.当事人还贷能力
假设老两口考虑贷款买房,那么请问以老两口前面的态度,他们舍得让儿子自己还吗?
像严叔这种自己吃苦奋斗的本分人,都会孩子有点溺爱的心理,生怕自己对孩子不够好,他们这样的父母对儿子是百分百信任,毫无保留付出的类型。因此就算贷款买了,极大概率严叔老两口会背着沉重的心理负担,继续在包子店工作,为小两口挣钱还贷。
对严叔来说,那就是要多卖80万个包子呀!
稍年轻的人买房,确实是贷款居多,因为未来收入肯定会上涨,但严叔老两口年纪大了,身体也有些小毛病,未来收入只会减少不会增加,
他们也不懂得如何拿剩下的现金理财,放在手里,现金贬值,放在房子里,上海的房子起码不贬值吧?
或者交给儿子打理?算了吧,有那样的儿媳妇,那钱只能是打了水漂。
如此三点,说明全款买房才是老两口最好的选择,唯一的不足就是儿媳妇没选好,不能怪房似锦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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