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装电梯本是利民之举,一二层不签字,电梯安不了怎么办?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直到现在也是争论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管是一二楼还是顶楼,因为站的角度不同,观点也是各不相同。
在加装电梯的问题上,一二楼、上面的楼层、物业、电梯公司等站在各自的角度上,都能说出一大堆理由。但是,还是一个最重要的角度,就是国家角度。
什么是国家角度,简单直接的说,就是国家要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此,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各地都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
这其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国家更是非常重视。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第一次将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第六项中,再次明确提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支持加装电梯,健全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
在这种大势所趋的形势下,仍然还有部分一二楼采取不同意、不签字的做法,阻碍这项利民工程的推进,使得很多老旧小区的加装电梯工作难以顺利完成。
在各地的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方案中,贯彻《物权法》“两个三分之二”是加装电梯的重要依据。在贯彻“两个三分之二”时,也要求其余三分之一无明确反对意见。
什么是“明确”反对意见,就是说,谁要是反对加装电梯,只是口头上反对没有效力,口头反对,不属于“明确”反对。反对者需要提出书面反对意见,一式数份,提交的市里相关部门备案。有这种书面的反对意见,这才叫明确反对。
当然,对于一二楼提出的诉求,也要耐心协商,具体分析。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合理的可以协商给予适当的补贴,不合理的,也要坚决驳回。
对于一二楼的合理诉求的补贴,也要业主和物业共同承担。业主按照谁得利大,谁补贴多的原则,按楼层系数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而物业,则可以在物业费、绿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当然,具体业主补贴多少,物业优惠什么,都需要协商解决。
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工作复杂,需要耐心细致,既要贯彻“两个三分之二”,也有顾及一二楼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将这项利民工程顺利开展下来。
老小区装电梯本是利民之举,一二层不签字,电梯安不了怎么办?
这个案子是一个《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及相邻关系问题,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走法律程序。
题中这种情况下,想要不破坏邻居关系,而成功加装电梯是几乎不可能的。老旧住宅增装电梯,在物权法上是没有障碍的,主要障碍在于当地政策和业主们的合作。所以,一般先要看当地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业主增装电梯的文件。如果有相关政策、文件,业主们就可以考虑启动这个项目。
从《物权法》上看,老旧建筑增装电梯,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问题。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双2/3。
第七十六条 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出台以后,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规定,在业主表决要求上有所改变。《物权法》的最低要求是双 2/3;民法典的最低要求是双 2/3*3/4=双1/2。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所以题中问题是不准确的,这种情况下加装电梯并不需要所有业主都同意,绝大部分户同意,很可能已经符合了《物权法》和《民法典》的要求。
评论有人提到,加装电梯属于新建,不适用上述规定。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涉及到对改建和新建的概念的理解,以及电梯与楼梯、楼房的关系问题。如果电梯是在楼梯的基础上修建而来,那么毫无疑问就是改建。另外,从电梯与楼房的关系来说,个人认为可以将楼房加装电梯,视为对楼房的改建。
如果1楼业主实在无法协商,那么其余业主可以置之不理,直接启动项目(报批、建设等)。待1楼业主实施阻碍、破坏工程时,予以报案或者起诉处理。法院会支持其余业主的要求,责令1楼业主不得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破坏、阻碍。
至于为啥要等到1楼业主阻碍电梯工程时才起诉,原因是在此之前,1楼业主不同意,是他的权利,没有对其他业主的权利造成损害。在绝大多数业主同意启动工程并正式实施后,1楼业主阻碍,这时候才构成对其他业主权利的侵犯。
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这些业主开建的电梯工程,必须经过合法审批。如果没有经过合法审批,理论上任何公民都有权阻止。因为这种工程本质上来说属于违建。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即加装电梯可能会对1楼采光、通风、日照等造成的影响,这是一个相邻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既往的判例中法院认为,加装电梯虽然会对相邻权利人的采光、通风、日照等权益造成影响,但其他业主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也满足了多数业主的通行需要,利大于弊。
换句话说,法院基于多数业主利益考虑,牺牲了个别业主的利益。因为《物权法》和《民法典》都规定,业主应当为邻居通行提供必要便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在已有楼梯的情况下,加建电梯是必要的吗?这个问题确实容易引起分歧。不过如有政府部门的合法审批,个人认为相当于已经经过了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审查,可以认为电梯改建是必要的。
当然,如果加装电梯已经造成相邻权利人严重不便,已经超出必要的程度,这时候涉及到补偿的问题。加装电梯如果对一楼采光、照明等影响不大,一楼更加无权擅自阻止。
这里说个题外话,个别退休老人确实是阻碍法院执行的一大难题。个别老人仗着自己年老多病,法院不敢硬刚,所以跟法院叫板。但是我也见过硬核法官,拨打好120救护车后硬刚年老老赖的。
综上,题主需要做的是征集符合《物权法》或《民法典》(生效后)规定的业主的同意,然后报请住建、规划、质监、消防等部门的批准,拿到批文后就可以开干了。
总之,法律是很奥利给的,就看题主硬不硬了。
老小区装电梯本是利民之举,一二层不签字,电梯安不了怎么办?
一楼二楼不愿意安装电梯是因为中国的物业费规定不用电梯的一楼也要花电梯费造成的。
住在高楼一层楼的居民现实生活中并不需要电梯,但是所有的物业都在收取电梯费用,这本来就是一种不合理的规定,不合理也必须执行,没有地方去讲理就会造成遇事不用讲理。
如果底层楼房安装好电梯以后一层二层同意了 ,过一段时间物业也要收取电梯费用 ,一层的住户岂不是作茧自缚,所以不愿意安装,我认为也是合理的。
有人说,这次安装电梯使用的是用户用卡乘坐电梯,谁用谁花钱,这种说法站不住脚,提供电梯公司,过一段时间一算账不合算又把电梯用卡的方法废除直接沿用老办法收费,一层也要收费,那么一层以后去哪里说理。
要想办事办好,首先要在我们的国家实行公平和正义,办事不公平和正义,就会造成了人人自危,人人自保。
在我们的社区即将要给每户安装单独供暖管道,所有的住户都需要砸墙安装单独式供暖管道,询问原因就是个别住户不愿意缴纳供暖费。
我们社区是一个比较新的社区,居住在这个社区的住户没有低保户,根本就不存在着拖延缴纳取暖费的问题,可能有个别的领导,不是主动交纳冬天的取暖费,或是由于工作忙忘记了缴纳取暖费,而现在就要用砸墙安装单户分体式供暖的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采正确的上门催讨或是经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问题是这项工程的实施 ,供暖公司需要投入上百万的人工材料费用,还要把全居民的家中的装修全部搞乱,还会把所有的住户的墙体钻成大窟窿,走热水取暖管道。造成这么大的浪费其实就是因为个别人不愿意缴纳暖气费就在全部社区改装单体式供暖管道,我感觉这样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够好。
我认为楼房安装电梯是一个好事情,居然要办好事,就应该彰显公平公正。
第一,首先应该废除一层楼房收取电梯费的不合理规定,从制度上打消一层住户的后顾之忧,同时也彰显了公平公正。
第二,安装电梯如果給一层住户造成了某种损失,因为住房都是个人花高价购买,安装电梯会遮挡窗户的采光。
既然是政府的福利工程,就应该把这部分合理的消费给一层住户而不应该让某一家,某一户自己担当。如果安装并不遮挡窗户的采光就不用补偿。
我是支持安装电梯的,既然这是好事,就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好,顺便还解决了一层住户不用电梯还要缴纳电梯费的不合理社会老大难问题。
建议从现在开始就停止一层住户缴纳电梯费的规定,任何的规定都应该公平正义。老小区装电梯本是利民之举,一二层不签字,电梯安不了怎么办?
一楼用户,为什么不同意旧楼加装电梯?
我家也是在旧小区,我们既没有在顶层,也没有在一楼,但我对旧楼加装电梯这件事一直不太同意。一方面是我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作人员,总觉得旧楼加装电梯不太好;另一方面加装电梯对一楼不公平,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内心过意不去。
1、加装电梯将对建筑结构造成影响。旧楼加装电梯,就是每层的楼道开洞,将电梯外挂在建筑外墙。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电梯井,一般都是钢筋混凝土的剪力墙结构,非常结实,加装的外挂电梯没发比。旧楼在设计的时候就没有考虑这些电梯荷载,现在加上电梯,就相当于让一个背60斤面粉的60岁老人,再多加30斤,自然可能会压垮老人。
2、房屋抗震的影响。房屋在设计的时候,都有考虑地震的影响,但是老旧小区的抗震做的没有现代的小区好。如果再开洞,外面加一根“大柱子”,一旦出现地震,后果可想而知。
老小区安装电梯,到底会带来什么影响?
电梯可不是个小物件,电梯井要从一楼直通到顶楼,你以为电梯内面积只有两平米,那么整体也就只占两平米吗?太天真了!除了要开挖电梯井之外,还需要安装电机,传送带等各种组合配件。再加上由于老小区本身没有规划电梯空间,所以加装出来的电梯,其实并不能很好地适应老小区的结构,所以,除了正常带来的不便之外,还会加剧很多其它不利因素。
成立小区加装电梯领导小组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小区成立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可以请街道社区的负责人加入进来,再选几个敢说敢干、认真负责的业主,分别建立审批组、协调组、施工组。这里面最主要的就是协调组了,电梯能否顺利加装,就全看他们的了。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也很关键,他们掌握法律条文全面,有很强的群众工作经验,“难啃的硬骨头”最后还得靠他们。
当时我们这一个单元的楼栋长比较给力,不停地做思想工作,隔三差五地就和他们沟通,并且答应给他一笔补贴,这笔钱由楼上的邻居共同承担,最后1楼的用户也被大家给感动了,补贴也没要,顺利的签字。
所以,我觉得遇到这种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沟通,再沟通,因为他不签字我们还真的没有办法,因为你们可以探讨一下给他一点补贴,或许问题就能解决,总之是能找到办法打动他,否则的话就算找社区也没用。
老小区装电梯本是利民之举,一二层不签字,电梯安不了怎么办?
【我是土木工程研究生建闻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利国利民”,“民”却指的是五楼和六楼业主,一楼和二楼房子贬值,影响正常居住,除了利益被侵害,看不到一点有利的地方。我并认为旧楼加装电梯是一件坏事儿,只是我们何时才能为别人考虑,动不动就是“利国利民、尊老爱幼”,这些大道理,但如果是你在一楼,你愿意吗?
作为一楼用户,为什么不同意旧楼加装电梯?我家也是在旧小区,我们既没有在顶层,也没有在一楼,但我对旧楼加装电梯这件事一直不太同意。一方面是我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作人员,总觉得旧楼加装电梯不太好;另一方面加装电梯对一楼不公平,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内心过意不去。
- 1、加装电梯将对建筑结构造成影响。旧楼加装电梯,就是每层的楼道开洞,将电梯外挂在建筑外墙。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电梯井,一般都是钢筋混凝土的剪力墙结构,非常结实,加装的外挂电梯没发比。旧楼在设计的时候就没有考虑这些电梯荷载,现在加上电梯,就相当于让一个背60斤面粉的60岁老人,再多加30斤,自然可能会压垮老人。
- 2、房屋抗震的影响。房屋在设计的时候,都有考虑地震的影响,但是老旧小区的抗震做的没有现代的小区好。如果再开洞,外面加一根“大柱子”,一旦出现地震,后果可想而知。
- 3、底层房屋贬值。加装电梯对五六楼住户很有利,上下楼方便了很多,对一楼呢?可能还要交电梯费,但自己从来不坐电梯。电梯可能会影响到自己房子的通风和采光,出门的时候也多了一道程序,每天夜深人静,电梯咣当咣当的影响睡觉。以前为了方便,一楼二楼租金挺高,有了电梯,谁还在乎是一楼还是六楼呢!
- 4、有些邻居老死不相往来,人情味儿淡。有些人总说尊老爱幼,都是邻居,不要做得很难看。但实际是什么情况呢?我在小区住了四五年,不知道邻居是谁,顶多偶尔打个招呼。五楼六楼压根儿不知道住的是什么人,哪里还有“人情味儿”?加装电梯的时候再来讲“感情”,多少有点多余。
俗话说“抬头不见低头见”,邻居确实也不能闹太僵,如果别人都同意了加装电梯,剩余的一户也不会一直挡着不签字。只是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要有合理的方案,要好好的和其他业主商量。
在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上,五楼和六楼自然应该多出一点,一楼和二楼不仅不出钱,以后的电梯运行和维护费用也不要分摊,因为他们不用。
说白了,加装电梯要一楼和二楼同意,这是我们有求于人,自然要好声好气的给人家说,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带些礼品上门商量。而不是强硬的说“你为什么不同意利国利民的好事儿?你不通情理”。我觉得大部分的人都会心软,也不会一直挡着不让装。
结语:在生活中,我们要考虑别人为什么不签字,为什么不同意加装电梯。必要的时候站在他们的角度想一下,才能更好地交流沟通,而不是横加指责、道德绑架,反而起到相反的结果。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你同意旧楼加装电梯吗?为什么?
【我是土木工程硕士建闻君,喜欢的话就关注一下吧!本文为作者原创,在今日头条首发,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老小区装电梯本是利民之举,一二层不签字,电梯安不了怎么办?
记得头条上有个律师,言之凿凿的说什么老楼安装电梯业主大会通过就合法。作为一个律师,说这样的话不知道咋考的律师证!水平low到家了。老楼安装电梯,对一楼二楼都有较大影响,将心比心不能方便了高层,让一层二层受到取光、房价、进出等方面受到影响。绝不能通过业主大会等无关或者有得利的业主投票,以民主的幌子侵害一层楼业主的利益。这等同于把那个律师家的住房通过其他业主投票,半数以上通过后进行拍卖,拍卖款项投票业主均分的强盗做法是一样的!办法只有一个,协商。且必须全部楼层业主签字同意。否则,后患无穷。业主大会半数通过的说法,这无论是资本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对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的严重践踏,是对社会公正的践踏!高层业主那种什么贪钱,不懂事理等言论是极端自私的道德绑架。若是换上他住一层也许会更加变本加厉!高层通过适当的补偿,一层二层不分担电梯的一切费用,不乘坐电梯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那种业主大会的方案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简单最直接的做法。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