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抢救遇险者是见义勇为,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你认为这句话正确吗?
抢救遇险者,是见义勇为,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那如果你真的遇到自杀者,你救不救?可能不同的人会有不一样的答案。
遇险和自杀,你救不救,这不是选择题,因为你没有选择,你必须要想方设法的去营救,这是一个基本的做人良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将不再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是人的基本信念。而抢救生命,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因此我们看到,对于很多自杀者,人们都在千方百计的进行营救,甚至动用大型机械和社会力量。这样的事情经常见诸媒体。
而对于送到医院的自杀者,医院也是在全力抢救。并没有因为是自杀者而推出不管。
自杀的原因多种多样,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一点矛盾,一时想不开,产生了冲动,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很多自杀者是父母的心头肉,很多自杀者是家中的顶梁柱,很多自杀者家中还有嗷嗷待哺的娇儿。我们营救了这样的自杀者,其实不是营救了一个人,而是营救了一个家庭。
说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这种人至少可以说,他的心是冷漠的,缺少最基本的同情心。更何况很多时候,由于情况紧急,并不容易分清到底是遇险还是自杀。没有人会在营救之前先去了解一下此人是遇险还是自杀。往往营救成功的机会,转瞬即逝。
我们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句话里,可没有把自杀者排除在外。不管是遇到遇险者,还是自杀者,你都需要予以营救。营救成功了,就是功德一件。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其实,遇到自杀者救还是不救,真的不是一个问题。不管是遇险,还是自杀,都必须想方设法将其营救下来。不为别的,只为了一个鲜活的生命。
有人说:“抢救遇险者是见义勇为,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你认为这句话正确吗?
我是湖北人,九八年特大洪灾发生时,如果象郭志坚所说的一个人的生命不要以牺牲另一个人的命去顶,那时候估计我们长江沿线的人民都死得差不多了。大家都知道九八年牺牲了多年轻的解放军战士,共产党员,干部?难道救人还要分好坏吗?只要你是舍已救人就是英雄,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
有人说:“抢救遇险者是见义勇为,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你认为这句话正确吗?
郭的那番言论,损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三观,救一命需要牺牲另一个生命,这样的言论,真不适合出现在公众视线,华夏大地救人的比比皆是,也不见一命换一命,84岁的阿婆,英国驻成都大使,她们怎么样?什么都要去计算?望江事件公众指的那几个不是不救人,是指不积极救人,视频为证,希望有些媒体不要把公众带偏。
有人说:“抢救遇险者是见义勇为,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你认为这句话正确吗?
我认为这句话是不正确的。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就是完全的精致利已主义思想在作怪。这种现象也是检验国家文明状况的标准之一。持这种观点的人越多,证明国家的文明程度不达标,国民素质低下,腐朽堕落自私观念严重。
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这种观点完全是错误的,是要被人们斥责的。为什么这样说哪?我们不仿这样来分析一下就会揭开他的真面目:如果是他的家人、亲戚朋友他还会这么认为吗?他绝对不会。如果是他们的近人处在危险之中,他就会认为应该把自已的亲人朋友救下,别管负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所以说从侧面看,持这种观点的人也是对自已和家人、亲戚朋友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因为这种自杀的行为没有固定性,没有目标,人乃性情动物,人人都有情绪低落、波动的时候。没发生在自己身上,是自已没处在那种无助和悲伤的环境里面。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谁也不敢保证自已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人的抵抗力也是分阶段性的,不是发生过心理医生还自杀的事情吗?
是生命都有怜悯之心,动物如此,人更如此。帮危解困乃是中华美德,救死扶伤乃是人间道义。自杀者是弱中的弱者,我们正常人更应该伸出友爱之手给于他帮助,方能体现出人间之大爱,社会大家庭之温暖。
救一个生命不能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代价的论调,是人生价值观的改变,是与文明社会的理念相悖的。它会伤害到每一位公民,这种理论是国家堤坝上的蚁穴。如果任其泛滥,最终它会使整个互帮互助共存共荣的社会架构崩塌。
当然了、如果是救援:那对方定会是处在危险之中,那么施救者也就会进入到危险之中去救人,这样的话,难免就会出现施救者的伤亡事故。但是处于人性化考虑,我们又不能不救。所以说在救援当中特别是对于自杀者的救援更要慎之又慎。
救人就会伤亡人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事情的发生是有许多不确定性的,战争中为救一个人,有时会牺牲更多的战士,但是你又不能不救,这就是民族的凝聚力、意志力,是胜利的源泉,是国家昌盛发达的根本所在。
国家的道德观念的建立,要按整个国家的发展前途来论事,要与大方向为重,而不能用一人一家的得失来论输赢。
有个别人讹人而大家都不敢去扶人,有救自杀者而献出了生命,大家都不去救援自杀者,这样下去造成社会道德正能量环境的破坏。最终受伤害的将是每一位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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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抢救遇险者是见义勇为,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你认为这句话正确吗?
看到这个话题我还要讲故事,因为这样能够说明问题。我记得我父亲的同事也算我的长辈人,我叫她啊姨。人长得很漂亮可能是安微人的原因。在我几岁时有一天在我家她讲了自己的身事便哭了起来,我才几岁看着她那痛苦的样子也大声的哭了。那件事情一直在我脑海中浮现,好象我的大脑就记住了那一刻一样。她讲安徽省发大水,她们一家人来不及往高处跑,都爬上房顶上骑着房子最高处。水越来越大把墙壁冲塌了,房顶是木头的顺着洪水而下。大人们保护着她这个小女孩子,但一会儿随着房架子被水冲走大人们一个一个的都不见了。她骑着一个房架子上边哭边看,以为这下子可能完了。洪水如猛兽一般顺水而下,突然发现前方有一个桥,桥上有几个人当她浮到桥头时候有一把铁锹伸了下来,她一把抓住了锹头被人拉了上去。后来才知道那是公社党员干部在桥上救援顺水而下的群众。她得救了被送到孤儿院长大,全村没有几个生还的。我本人有幸当了一名消防兵,在哪里工作十五年有八年在基层中队任职。也曾救过百姓的生命,有老人有几个月的婴儿,也有失恋想不开的姑娘。当然这都是战友兄弟相助的成绩。我从没想当英雄更没有想过我去救他人时舍身。不管是他人遇到危险还是想不开,用自己平时训练的基本技能去完成任务。如果象这一段时间那个歪理邪说,救人时在研究一下是什么原因是否施救,这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相容吗?那些老年人下水救人,外国人救中国人等等都不应该宣传了,要考虑一下是否多管闲事儿?通过最近的那场失败的救援,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得是,做这方面工作的人员不能只穿着服装,要学习掌握技能,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业务。用我们当年那句话说:训练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并不是救人就要舎己,而是保护好自己还要完成任务!
有人说:“抢救遇险者是见义勇为,抢救自杀者是多管闲事。”你认为这句话正确吗?
救人一命胜于“八级浮哉”!
抢救遇险者与自杀行为的人,都是救人一命,意义雷同于一载。都是属于见义勇为!救人没能说是多管闲事。“除去杀人犯罪分子外”,没论因为任何事情的救人都是善良者的行为,值得我们赞赏与发扬。这就是人道主义的优良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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