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可能,退休前,为何要尽量查阅一下职工档案?

作为自费缴纳社保的我而言,在即将到岁数要退休的前2月,我就凭自己的身份证到行政中心,请社保窗囗的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看我养老险和医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否存在遗缴、漏缴的情况,做到自己胸有成竹,心中有数。

其次又凭自己的身份证到社保局托管的职工档案室,查看自己档案中第一份招工表格里所填写的年、月,证实准确无误后,我的心才彻底踏实,去年3月份自己60周岁按预计的那样,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4月份第一笔养老金打卡到帐,同月又办理了医保退休…

退休前,尽量自己要备足功课,这也是自己对自己负责仼,让自己少跑冤枉腿,要查阅一下自己的档案,免得到时办理退休手续审核通不过,档案袋内资料缺东少西,或者档案年龄还未到退休岁数,有些材料靠临时抱佛脚补办起来很费事,更头疼…

如果有可能,退休前,为何要尽量查阅一下职工档案?

答,非常正确!是非常有必要的!

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大家知道,我们现在的退休政策是,退休时,必须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个人的社保缴费累计最少15年。

那么,为何退休前,要尽量查阅一下自己的职工档案呢?有必要吗?我可以告诉大家,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因为,大家知道,按国家社保政策的规定,社保局是以你的,原始档案的年龄,来认定你的退休年龄的。

因为,有些人,年青时,为了进工厂、知青回城、入伍当兵等等原因,把自己户口簿的年龄做了更改(因当时的户口簿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健全,都是手写的,容易更改)。这样,就造成了有些人,身份证年龄和原始档案里的年龄不符。

如果,当年把年龄改小了,现在,虽然你身份证上的年龄(档案里的原始年龄小),到了退休年龄。社保局是一定不会给你办理退休手续的。

2,視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过渡性年限的认定)。

大家知道,我囯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1992年开始的(这个开始时间全国不一样,有的省是96年开始的。但大部分省是从92年开始的)。也就是说,92年之前,只要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年限、参军服役的年限、下乡知青的年限等,都是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这是国家有明文规定的)。

所以,在计算个人基础养老金的核算中,是要把你的实际缴费年限(92年之后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两者累计相加的。这个相加的总合年限。就是你总的缴费年限(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工龄)。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在结算养老金时,共有三项核算内容。

一、基础养老金的核算。

二、个人帐户累计余额的核算。

三、视同缴费年限的核算。

所以,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你必须要搞清楚,档案里的原始年龄,是否与现在身份证上的年龄一致(不一致时,以档案里最早的,原始材料上记录的曰期为依据,办理退休)。

还有,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否都能得到社保局的认定?视同年限是否给你少算了?以上各项是否有不一致的地方。

这些,都是需要,你在退休前,与厂里的财务部门尽快联系,找相关部门解决好。如果解决不好,会对你的退休办理及你的退休金,都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和损失。

3,如果是下岗失业及灵活就业人员,那就更应该提前1—2个月,把自己的档案,从市人力资源相关部门调出来。

自已先核对一下,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生日期及你下岗前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等等。有没有差错,如果有异异,要尽快找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这个事,不要怕麻烦,肯定是要跑几次的(个人交社保的,这些事,都是需要自己亲自去办理的)。

所以说,如果有可能,退休前,一定要尽量查阅一下,你的职工档案。

条友们,你说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一点粗浅的解答。

不妥之处,还请见谅。

欢迎条友们批评指正。

如果有可能,退休前,为何要尽量查阅一下职工档案?

这个是太有必要了,我的一个堂哥在身份证年龄即将到退休的前半年,到他们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查了一下档案,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一是查询出档案年龄和其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因为其参加统一的招工时,是有一个最高年龄限制的,他当时已经超过了这个最高年龄,因为当时还没有身份证,所以他的档案年龄实际上是报小了二岁。当申办身份证时,他是以自己的实际年龄报的,所以就造成了档案和身份证年龄不符,相差两岁。按我们现行的人事退休管理规定,是以档案的年龄来确定退休年龄的,所以,我的这个堂哥实际上还要多干两年才能退休,也就是说,他自动延期退休两年。

二是在他查询自己的档案中发现有处分的记录,我的这个堂哥是一个本本分分的人,遵守公司的规整制度,没有违反什么规定,怎么会有处分的记录,一看傻了眼,是二十年前的一次车间主任违反规定造成的产品损失的一次处理决定中被牵连了,受到了一次记过的处分,因为他当时在车间是班组长。于是询问公司现任人力管理领导。他回答可能是你后来没有申请撤销,所以档案里面还有。最后他在人力资源的引导下,写了撤销处分的申请,最后解决了他的问题。

所以,在退休前,最好是查询一下自己的档案,除了档案年龄外,如果发现其他问题,还是可以更正过来。

如果有可能,退休前,为何要尽量查阅一下职工档案?

题中所提问题内容,分析认为,是很有必要的。社保制度改革已有30多年时间,那么多年来,企业(后又包括事编单位)凡到龄退休人员经单位劳人部门专管员去社保机构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大多数都能够圆满顺利。

但总也有待办退休的少数人员中的档案内容存在不够畅通,很尴尬,主要原因就是个人档案材料中内容不齐或缺少相关依据,例如档案中记载本人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相称。

缺少应有的招工资料,又如工资表等,尤其是社保制度改革前,由于某人连续工龄的缺乏记载或含糊,从而影响了对该老同志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社保机构退回材料要求单位补充补齐的情况时而会发生,所以单位一般都会提前一月提交社保审核是有道理的,当然题中所提尽量有单位先对即将办理退休人员的档案自查一遍很有必要。

换言之,作为本人也可及时提醒组织。分析认为,应该这将作为单位人事部门的一种常态,老同志即将光荣退休了,单位理应负责圆满做好这件人身中的大事。

如果有可能,退休前,为何要尽量查阅一下职工档案?

我是搞人事工作的,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个人是不允许查阅档案的。如有疑问,你可以提出申请,由人事部门代为查阅。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的认定非常重要(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退休时,人社局会重点审核你的年龄和工龄,档案上的年龄决定了你的退休时间,工龄和你的养老待遇核算相关。档案中对年龄的认定有一个很重要的不重复得利原则,比如有的人当年为了参工、参军改大或改小了年龄,那么己经得利一次,到退休时就由档案认定的年龄退休,而不是按户口或身份证上的年龄退休,否则就是重复得利了。工龄的认定,如果有人早年参工时经历过调动,档案中缺少介绍信、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工资审批表等可证明你原单位工作经历的材料,人社局不会认定这期间的工龄,从而影响养老待遇的核算金额。此时需要去原单位开取证明和相关佐证材料,如果原单位己倒闭,可去档案馆尝试调取。

如果有可能,退休前,为何要尽量查阅一下职工档案?

这个确实是要查清楚的,我有一个同事,原本以为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都改过了,写的都是1971年,去年准备去公司办退休时,才发现闹了个乌龙,原来她入职时填的档案,写的是真实的1972年,必须要今年才能办理。哈哈,只有再做一年啦[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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