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收了学生手机,学生以跳楼威胁老师,但手没有扶好栏杆摔下去死亡是谁的责任?

高三学生,老师把学生手机收了,学生坐在栏杆上以跳楼威胁老师还手机,但是学生手没扶好栏杆,从二楼掉了下去,头着地,当场死亡,请问责任在谁?

高三的学生在学校一般都举行过18岁成人的宣誓仪式,从此摘掉了头上"未成年人"的帽子,预示着身理和心理都健壮成熟,富有更多的担当,尤其在法律上的责任划分从此有质的飞跃和变化。

就事论事,从整个事件过程中,老师收缴学生的手机是作教师的责职所在,没有任何过错无需负什么责任,错在死亡的学生以跳楼相威协,自己的手没有扶好栏杆而发生悲剧,当然学生必竟在校院内发生意外而亡,本着人道主义与怜悯同情之心,校方是要捐赠些钱款慰藉已故学生的家长。

我所在的学校前年也发生过学生在考场玩手机,被监考老师发现,在收缴手机中,师生产生点小火花。后来玩手机学生以上厕所方便为理由,而径直去四楼跳楼而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幸亏校方监控全覆盖,跳楼学生的一举一动和整个过程被监控录像下来,省去校方有口难辨,有嘴说不清的麻烦。

顺便说一下,我曾经问过政教处主任,教学楼的走廊栏杆为什么不能从上到下全封闭,避免有学生一时想不开,走极端而跳楼。主任回复,我们也想这样做,但又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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