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学生常某被判坐牢一年半!常家将起诉张老师虐待,能反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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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今天上午,河南栾川县人民法院对“20年后打班主任”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常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常某当庭表示,会继续上诉,至于结果如何,还需要等上一段时间,但老穆认为,胜算不大,因为此次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已经是从轻处罚了,法院原话如下:

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原本只是一场普通案件,由于视频地传播让此事不断发酵,再加上双方的“师生”关系,才让这一事件轰动全国,引发人们的热议。老穆也希望大家能通过此事,吸取经验教训,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一)放下恩怨,重新来过!别旧的恩怨没有了结,又产生新的恩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犯错不要紧,只要我们能纠正错误,放下过去的恩怨,或许迎接你的,将是美好的明天!

倘若犯错者仍然放不下心中的恩怨,仍然对旧事耿耿于怀,如此一来,岂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何必呢?

(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并举,抓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排解学生心中的“愁绪”,让孩子快乐健康地成长。

孩子的成长,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的家长、老师及时发现,予以排解,否则,这个“愁绪的种子”会在心里生根发芽,直至问题的出现。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教育,更离不开学校老师的悉心教导。当家长或老师批评责罚你时,请积极、正确地看待此事,莫要记恨在心。

【结束语】冤冤相报何时了,让我们忘掉仇恨吧!忘掉仇恨,你会发现阳光是明媚的;忘掉仇恨,你会发现天空是湛蓝的;忘掉仇恨,你会发现明天是美好的!

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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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学生常某被判坐牢一年半!常家将起诉张老师虐待,能反转吗?

今天河南“打老师案”终于尘埃落定,殴师者常仁尧被判入狱一年半!可谓罪有应得!常某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更为可耻的是,常父撕下“通情达理”的伪善面目,表示要对张老师20年前打学生行为进行反诉!

记得,在此案开庭前,常父非常高调的表示:“我儿子打老师确实不对,他会对自己行为负责,国家依法处理,我们没意见。我只是非常想与张老师和解,我们愿意道歉以及对张老师给予经济补偿!”

现在,判决出来了,常父的漂亮话言犹在耳,却表示要“反诉”老师!这行为让他前面所言的“真心悔过”沦为笑话!常父的变脸与变脸大王、经常出尔反尔的特朗普有的一拼!

常某“殴师”对与错?法庭的判决已经给出了答案,无须争论了!我倒认为判的轻了,这要在古代,就是“欺师灭祖”的重罪,是要开刀问斩的!而这仅仅是“欺师”,更不要说“殴师”了!简直是不可想象了!常某如果是在古代做出这样恶行,估计要被凌迟了!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常某即将反诉张老师体罚学生一事,他能反转吗?

我看是痴心妄想!

首先,张老师当年打学生,出发点是要教育常某!

当年那种教育风气就是那样,不听话就揍!几乎每个学生家长都会主动要求,请老师严厉管教孩子。家长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听话就给我揍!使劲揍!”

那时候,几乎每个认真负责的老师都会揍学生。可以说,那时候管理学生的重要方法就是“揍”!在许多70后、80后的记忆里都是这个样子!可以说,那时候老师揍学生是“合法”的!

很多很多70后、80后表示很感激老师当年的巴掌!也正是老师的巴掌使他们走上了正途!

可以说,那时候教师揍学生是被允许,甚至是鼓励的!而常某是以现在的管理要求,去追诉张老师二十年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根据律师的分析,追诉张老师二十年体罚学生,是不可能胜诉的。

一是张老师打学生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民事案件,何来“诉”?

二来即使可以“追诉”,也早已过了诉讼时间,失去了诉讼时效了!

所以,常某所谓的“追诉”张老师,无非就是无理取闹、虚张声势!除了更让人生厌之外,没有一点作用!

第三,在国家提倡“尊师重教”的大环境下,常某即使“反诉”,也不会得到法庭的支持的。

我们国家历来就有尊师重道的美好传统,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大大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可见,教育兴,则国家兴!国家兴,则人民兴!

反观近年来,由于某些人总动辄到学校找老师“麻烦”,这已经让老师们在管理学生的时候,有些畏手畏脚了。假如这次引起全网关注的“殴师”案,做出对常某有利的判决,那将是对教育极大的戕害!

所以,综上所述,即使常某坚持上诉,或者“反诉”张老师,他们也不会得到法庭的支持! 作者为现职高级教师、人民陪审员!欢迎大家就此发表评论!

河南“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学生常某被判坐牢一年半!常家将起诉张老师虐待,能反转吗?

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也是老师,但是频繁地见诸报端,铺天盖地的各种说法,我也说说我的观点。

作为一名教师,我在当学生的时候,也是挨过老师的打的,但是我似乎没有记恨过老师,我是在违纪的时候,让老师“教训”了一下。我始终觉得老师是为了我,或许我遇到了好老师。

或许老师的对这位栾川男子的体罚在他心灵上留下了很大的阴影,让他在多年后还不忘报复一下老师,其中的细节我们说不清了,所以也不好评价老师当时的做法是否恰当。但是有点是可以肯定的,打了老师,还拍摄视频,还传到网上,这是明显挑衅道德的底线,挑战师道人伦。这是他受到法律制裁的原因所在,是也是撇开法律自行其事的结果和必然,不用说师生关系,就是普通关系,只要有意见就上街拦住打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吧。若再加上一个师生关系,这种行为就显得极其恶劣。或许是这问栾川小伙子没有想到的。所以这场官司没有开始前,我就知道这个小伙子要负法律责任了,只是缓刑还是真实的做几天监狱的区别了。

师生关系,其实是特殊的关系,有恨铁不成钢的惩戒,也有爱生如子的亲情,老师的惩戒一定让孩子知道是为了他,孩子也力争去做一个优秀的学生回报老师的教育之恩。这对师徒最后走向了法院,不管从老师的角度还是学生的角度都是很失败的。这场官司没有赢家。

学生要起诉老师虐待,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但是起诉虐待可是讲求证据的,拿不出证据法院也不会立案。

这件事给我们提个醒儿,理想的师生关系是怎样的?值得每个从教者重新思考!

河南“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学生常某被判坐牢一年半!常家将起诉张老师虐待,能反转吗?

难以反转!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一年半至三年,法庭按照量刑最低宣判,判得并不算重。综合起来考虑,常某殴打张某,并唆使别人录视频,传在网上所带来的社会负能量,远不是服刑一年半相抵的。

个人觉得常某及其家人表现实在不厚道,他们总认为常某打人虽然不对,但事出有因,属于违法不犯罪。常父,常妻说话往往自相矛盾:明明是视频传在网上,事情搞大了,他们却埋怨学校的起诉书把事情搞大。张某挨打后,没有声张报警,选择息事宁人,那时如果常某及家人及时和张某家庭沟通,两家说不定摒弃前嫌,事情也不至于失控。然而张某挨打后,常某以及家人如同没事一般,他们似乎觉得张某罪有应得,但当公诉机关追究常某的刑事责任的时候,张某又成了常某的一根稻草,当见不上张某的时候,他们又反怨张某不接受道歉。常妻说,张某挨打后,照样锻炼,照样上课,没有带来什么严重后果,我纳闷的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常某上大学,做生意,结婚生子,混得风生水起,似乎看不出常某有二十多年的噩梦缠身啊!

总而言之,常某及家人,根本没有认识到打人录视频,传在网上,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恶果,常某被判刑,他们就受不了,千错万错都是旁人的错!

河南“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学生常某被判坐牢一年半!常家将起诉张老师虐待,能反转吗?

如果稍微学一点法律知识,就知道起诉20年前体罚过学生的老师,根本不有胜算的可能,为什么这么说呢?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常家起诉当事人张老师早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根本不予授 理。

从法律常识角度来看,必须要搞清楚诉讼时效问题,常家以老师虐待学生为由去起诉,并且是起诉20年前的陈年往事,这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例,在目前的诉讼案件中,完全得不到支持。所以说,常家以虐待学生为由,起诉20年前体罚过种的老师,理由就很荒唐,看来常家人还应该好好学学法律知识。

第二,20年前常某还是未成年人,谁能证明他是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学生?

从老师管教学生的角度来看,假如被常家起诉的老师是无理管教,态度粗暴蛮横,且没有任何理由去伤害一个无辜的学生,恐怕早就被更多家长给诉之公堂了,还用得着今天吗?再从一个合格老师在管教学生时,20年前的老师面对屡屡犯错,且屡教不改的学生,体罚是很正常的事,绝不像今天有禁令不允许体罚学生。所以说,很轻易就能推翻一个结论,当事老师师德败坏,常某这个当年的学生品学兼优。

第三,常家人不思悔过,仍然继续对当事老师持报复性心理,从起诉理由便可印证。

这世人有一种人总是善于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绝不会承认自己所做的错事,这其实不仅是观念出了问题,更是认知和分辨力出了问题。就如这次常某及其家人,如果明辨是非的话,至少在常某被刑事挽留,在案件判决之前,真正省悟到自己确实错了,常某真正违法了。但是他们在判决之后反而扬言将以虐待罪起诉张老师,想想荒谬不荒谬?做人根本不是这个做法啊。假如你们真的善于利用法律武器,20年做啥去了?

第四,常某殴打张老师属于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例,这是为广大教师维护合法利益的判决。

任何一个有代表意义的案例,都具有一定的参照价值,就拿某常打20年前教过自己的张老师来讲,尽管发生的可能性极小。但是现在有些家长做法,远比这起案例更过份,借保护孩子为由无理殴打伤害老师的例子还不少呢。再往远一点说,假如常家人起诉20年前惩罚过自己孩子的张老师,如果有人去效仿,那得有多少类似的案例浮出水面。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案例从想法本身就是荒唐的,可笑的。但是法院庄严的宣判却为广大教师的合理权益做出了根本保证,谁去非常伤害人民教师,法律绝不会饶恕。

结束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利武器,常家人20年前没有应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孩子的权益(是否真的受过伤害,目前没有证据,就不能说合法权益被伤害过),现在仍然对已经成人的常某违法行为,仍然不知错不悔过,想想这是多可悲之事。但愿常家人能用儿子坐牢的教训来反省自己,不要再把自己伪装成所谓的受害者,再去做没有意义的“维权”之事了。

河南“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学生常某被判坐牢一年半!常家将起诉张老师虐待,能反转吗?

上梁不正下梁歪,有其父必有其子,这话不是没有道理,常某一家人的做法真是让人无语,打了别人,还觉得自己有理了,面对法院的正确裁判还一味地喊冤叫屈,哭天抹泪,完全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真是可笑可悲可叹,做吧,不见棺材不落泪,看你能做到什么时候!

常某为报复老师,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殴打二十年前教育过自已的张老师,并将打人视频放到网上,引起广大网友的公愤,这分明是黑社会性质的报复泄愤行为,常某及其家人到现在都没有一丝真诚的悔意,从头到尾都是在为打人编织和寻找借口和理由:,先是打人前让朋友用自己的手机录像,具有恶意预谋,过后还发给其他人,还辩解没有想传播?接着收买人心,上串下跳,让村民签所谓的联名书,别有用心想让舆论给司法压力,还有利用现在民众憎恶校园暴力的善意,搜罗和放大老师的所谓“罪状”,做出一副严重受害者形象。最后利用网络力量打感情牌,企图利用一面之词来给判罚施加压力。这些做法是认识到错误的做法吗?分明是在给错误找狡辩理由,借此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邪不压正,法院今天的判决可谓公正合法,大快人心,常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真是善恶有报!

可笑的是一些无良的喷子,把自私狭隘的常某视做伸张正义的“英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为其罪恶行为呐喊助威,以此发泄对老师曾经惩戒自身的不满,喷子们,醒醒吧!你们也有子女,也会上学教育,如果像常某这样的恶人不被严惩,后面被老师打过的学生也会效仿,到那时老师灰心失望,为求自保可能对顽皮犯错学生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灭,最终倒霉遭殃的还是包括你们在内的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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