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物业呢,没有物业的小区东西坏了也有人修,车也有地方停?
怎么说呢,小区不一定要有物业公司,也可以自己管理。
现在《民法典》中都称为小区服务的主体叫物业服务人,这个物业服务人可以是物业公司也可以是业主自治或其他实际服务人,所以不一定要有物业公司。
但有没有物业公司,小区都需要有人负责服务管理的,产生的费用都要有人买单的。
你说没人管的小区,能停车我还好理解,有没有人管都无所谓。你说东西坏了也有人修,这个修的人是谁呢?
现实中,物业公司相对于其他服务管理方式更有优势,无论是专业上还是技术上,都较其他方式更好。
之所以小区几乎全是物业公司在服务管理,一方面是新小区交付使用,相关规定必须要有前期物业公司参与进来;
二是物业公司专业上更有优势;
三是业主的问题,如果一个小区取消物业公司,进行自治,那就需要业主比较团结,业委会比较公正清廉负责,这样才能管理好小区。但实际情况,往往很难做到业主一条心。
有的说让政府各部门或居委进行管理,这其实是不现实的,是与社会发展相违背的,最起码现阶段是不可能的。
就算是由居委会管理,也是要单独出来一个负责人进行管理,招聘保洁保安绿化人员,做着与物业公司相同的事,只不过名字不一样,说到底还是一样的,换汤不换药。
无论谁来管理小区,都不可能是免费的。现实中,自治的下场,多以失败收场,屠龙的勇士,最后变成了恶龙
现在,实际可行的维护业主权益最好的方式就是成立业委会,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人做好物业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
为什么要物业呢,没有物业的小区东西坏了也有人修,车也有地方停?
我2001年搬到我现在居住的地方,多年来一直以来没有物业,生活风平浪静。
我们楼前后都有车位,后来车开始多了,居民们都自己占了车位,誰先占着了就是谁的,而且有买房子的还把占的车位过给买家,一直到现在几乎没有纠纷,我有车库,所以没参与占车位。
卫生是有一个人天天给我们楼周围打扫,楼长每年每户收我们12元卫生费,多少年了,我也不知道是谁组织的。
我们坏了水管,堵了下水道,暖气漏水,所有这些都自己干,自己干不了的,去劳务市场找水暖工木工电工瓦工,收费也算合理。
一年前,周围开了一个商场类生活中心,于是外来停车的多了,我们几个楼的居民们和我们这里开的一个口腔医院商量,准备自己凑钱建个车辆出入的自动门禁来控制入口。
这个时候发现事情开始诡异了,有一个物业公司不让我们弄!说必须得他们物业弄!每个住户还要缴月租费,否则不给卡,外来车辆也由他们收费。
这真是咄咄怪事了,哪儿跑出来个物业?后来搞明白了,几年前办事处给没有物业的我们这几个住宅楼,合在一起弄成也没名字的小区,指派了一个物业公司,然后我们就不知不觉被物业了!
好在从来没找我们收物业费,当然也从来没见过他们干啥活。
好在后来口腔医院换了个厉害东家,居民中出了个热心的退伍军人,最后我们还是控制了外来车辆随意进入的情况。
现在我们车位不太紧张了,我们仍然感觉不到物业,虽然偶尔会有个阴影飘过,不过反正你不干活我们也不交费,我们也并不需要你来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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