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古代的千刀万剐还真没见过,不过在解放初期 ,文登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土匪,马女子还真的被老百姓给千刀万剐了。
1940年2月18号,日寇占领文登城,并且在二龙山设立据点,马女子的家乡距离二龙山1.5公里,这个人平日里鱼肉百姓 ,作恶多端,勾结匪人 绑票勒索,百姓是恨之入骨。日寇在二龙山修建据点,他一看,巴结日寇的机会来了 于是就带领伪军,日寇,到处抢粮食,征民夫 ,强拆民宅,破坏抗日根据地,捕杀抗日积极分子 ,不仅如此,还到处狐假虎威,凭借着日寇的庇护,肆意妄为,那个时候,家里的小孩夜啼不休,只要大人一说,马女子来了 小孩吓得就不敢哭了。
1945年,鬼子被我抗日军民赶出了文登,老百姓都盼着政府,能够出面,镇压马女子这个无恶不赦的土匪,可是知道他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摇身一变,竟然成了国民党的一个保长,这一次他更加的肆无忌惮了,从前绑票,总是顾及乡里乡亲的,尽可能不撕票,可这一次,他以为有了坚实的靠山,所以做事也就不留余地,只要肉票不出钱,或者钱不够,就撕票,这一时期,死在他手里的有好几个。
1944年9月文登终于回到了人民的怀抱,人民政府为了让百姓安居乐业,清除匪患,经研究决定,先拿恶贯满盈的土匪马女子开刀,国民党失败以后,马女子见势不妙,为了保命,他隐藏在北山的一个破屋子里,并且在地下修建了一条地道,好用来逃跑,他自认为他所做的天衣无缝,可他哪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抓捕马女子的过程非常顺利,根本没给他反抗的机会,抓住以后,政府在村南边的河套里,召开了公审大会,大会一开始,愤怒的群众就朝着土匪摔泥巴,扔石头,那个场面,真是群情激奋,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中年人冲上前去,用早已准备好的刀子,在土匪的脸上用力的划了一刀,这时候,下面一片喊声,不要打死他,我们也要报仇!于是老百姓手里有刀的就在他身上割一块肉,或者剥一块皮,妇女没有刀,就用牙咬,老年人就通拐棍捅它的伤口,也不得不说,这个土匪还算是个硬骨头,就这样,他愣是没哼一声,也不知道这个土匪挨了多少刀,总之死的时候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就连二哥也被割掉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试看苍天饶过谁,场面虽然惨不忍睹,但是百姓却扬眉吐气,土匪残余,纷纷投案自首,自此,一方匪患,消除殆尽。(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必删)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千刀万剐即为古代的凌迟,一种用于死刑的刑罚。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残酷的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千刀万剐:割肉离骨。一刀一刀将罪犯身上的肉割下处死。形容罪恶重大,死也不能抵罪。
【出自】:元·无名氏《盆儿鬼》第四折:“即日押赴市曹,将他万剐千刀,凌迟处死。”
在古代从事凌迟刑罚的刽子手都是需要进行长期训练的,当然他们的待遇也是相对较高的。因此为了练就凌迟的绝活,刽子手经常会去肉铺练习刀法,在不断的练习下他们最终会掌握这种残忍的技能。事实上,剐刑远远不止一千刀。皇帝们为了严重惩罚那些重犯,务必让他们受尽折磨才能出他们心中的恶气。因此,历朝历代,皇帝们对于剐刑的刀数,都有严格的要求。
这种残酷的刑罚第一次被使用,是在五代时期。而正式被皇帝批准作为刑罚,则是在宋仁宗时期——史上最残酷的刑罚,居然在一个庙号为“仁”的皇帝朝代被立为官方刑罚,也是够讽刺的。
最开始,凌迟被要求必须在第一千二百刀将犯人致死。后来,皇帝们觉得一千二百刀也不够过瘾,于是一点点追加刀数。到后来,甚至被要求达到三千六百刀。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另外据莫言著作《檀香刑》的说法,刽子手行刑前还会猛然拍罪犯胸口一下,让心脏紧缩,减缓血液流速,防止罪犯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被凌迟酷刑的一些人方孝儒是明代着名的散文家,学富五车、才华横溢,朱棣夺得皇位后要他投降并命他起草诏书,他却写了"燕贼篡位"四字!朱棣要灭其九族,他破口大骂,灭我十族又如何?人本有九族,何来第十族?朱棣横下一条心,把方孝孺的朋友门生也列作一族,连同宗族合为“十族”,总计873人全部凌迟处死!
刘瑾是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最后被判处凌迟,钦定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凌迟三日。
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最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
另一个明朝有名的遭凌迟的就是明末大将袁崇焕了,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以“通虏谋叛”被凌迟处死。
石达开,被凌迟处死。石达开被慈禧以“剐刑”处死的,一共在石达开身上割了一千三百多片,真正的千刀万剐,十分凄惨。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千刀万剐——就是磔刑,即凌迟处死。剐:割肉离骨。一刀一刀将罪犯身上的肉割下处死。形容罪恶重大,死也不能抵罪。出自: 元·无名氏《盆儿鬼》第四折:“即日押赴市曹,将他万剐千刀,凌迟处死。”
磔刑与凌迟处死磔刑是古代一种酷刑,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 传说远在夏朝建立之前的虞舜时代已经有了刑法,《左传》中说:"《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磔,即古代祭祀时分裂动物牲体以敬神,磔刑就是分裂肢体。
在先秦时代,磔刑就是把人垛碎煮熟,即烹饪,秦汉以后磔刑,分裂尸体后砍头,悬首张尸示众,最残忍的具五刑,集黥、劓、刖、笞、枭首于一身,然后剁碎弃市,涉嫌诽谤的还要断舌,十分恐怖害怕。
凌迟,俗称"剐",则是五代时的新发明,宋仁宗时才明文列入法典,与斩、绞并列。《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指咽喉),当时之极法也。"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的区别,而明代则进一步攀升到千刀以上,"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
受过千刀万剐的人历史上受过凌迟酷刑的人不在少数,从明朝开始,明朝最具代表的就是大太监刘瑾,刘瑾是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最后被判处凌迟,钦定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凌迟三日。
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就是为了让他多死几天,增加痛苦,所以一直没动要害,而且天天敷药,喂营养品。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郑鄤是明朝第二个受此刑的人,他是天启年间进士、翰林院庶吉士,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祯年间遭内阁首辅温体仁诬陷,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最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
赫赫有名的抗金名将袁崇焕也是被崇桢皇帝外以凌迟处死。据说袁崇焕被押解到法场路上,刽子手就一刀一刀的割下其肉,沿途百姓极痛恨辽东靼子,而更恨汉奸行径,于是有钱的捧钱场,富户们大把扔钱向刽子手行贿,竞价争买崇焕之肉“生”食之,没钱的捧人场,穷人们争相从刽子手手中抢来袁崇焕之肉生食之,一块肉往往又被争抢撕扯成数块,整个场面直比一场“人肉大拍卖”。
清朝时太平天国起义军将领翼王石达开,在大渡河被湘军骆秉章部围困后,亲赴敌营求死以乞求骆秉章放过三千部下,最后在成都凌迟处死。据说在受刑时没叫一声。康熙平三翻时福建耿精忠反叛兵败后被凌迟处死。还有一个为清末京津大盗康八爷,最后惊动慈禧太后,被凌迟处死。
除了男人受凌迟处死,女人也不少,大清开国长公主莽古济,这位莽古济是金太祖努尔哈赤的大女儿,也是皇太极的姐姐。因与努尔哈赤的嫡子莽古尔泰想密谋杀了当时的皇帝皇太极,被判凌迟300多刀。
刽子手刽子手是门技术活,想干这行需先拜师。对于技术师傅的要求非常严格,在每日的练刀中,师傅都会拿一个冬瓜,在其上面画条线,落刀之时必须不偏不倚正好沿线砍下冬瓜才算合格。
在古代刽子手也是一门职业,有些也是世袭的,即子承父业。刽子手首先必须有超强的心理素质,这不同于战场杀人,随机性强,没有心理负担。刽子手是一种职业,天天就是靠这吃饭,每一次杀人都会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要是没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根本干不了刽子手。
至于凌迟的刽子手怎么选史书上没有细说,但是一般的刽子手只是砍几刀,很快就完了。凌迟却是必须按皇帝要求割够多少刀,少一刀也不行。而且不能随便把人弄死,必须让他一直活着,要是上来一手弄死了就失去凌迟的意义了。所以凌迟的刽子手即要时刻记住割了多少刀,还要保证不把人弄死,因此不好当。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1905年3月的北京菜市口,街口空地上聚集了黑压压的人群,他们围着一根松木杆子大声哄闹,不时还有凄厉的惨叫从中发出。当时法国驻华使馆的卫兵们在闲逛中发现了这一情形,惊悚之余又倍感奇特。于是他们怀着这份心情朝这个方向走去,艰难地拔开人群,很快一个让他们记忆终身的景像出现在他们的视觉中,他们忍不住口中呼唤上帝……原来,他们遇到了中国最后一次执行的凌迟。凌迟原意是“丘陵之势渐慢”,引申为死刑名称是指“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自宋代开始出现,元代以后正式进入国家刑典,明清以来成为最具威慑力的死刑之一。现代仍在沿用的成语,形容一个人罪大恶极,往往说他“死不足惜、死有余辜”,既然死都不足以谢罪,那么只能“千刀万剐”了。
法国卫兵们亲眼目睹的这次凌迟现场,就行刑三人次,他们在呕吐祈祷之余,还有时间拿起相机拍上几张,后来发回法国,做成了人类学家们颇感兴趣的“风俗”明信片。当然,法国卫兵们并不知道,他们看到的是相当“珍贵”的中国古代刑法体系中最大酷刑的最后一次实例,一个月之后,在中国刑法中,“凌迟”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1905年4月,紫禁城中的慈禧太后在一份奏折中批示,文曰:“我朝入关之初,立刑以斩罪为极重。顺治年间修订刑律,沿用前明旧制,始有凌迟等极刑。虽以惩儆凶顽,究非国家法外施仁之本意。永远删除,俱改为斩决。”
千刀万剐一、释义
在中国古代,为了维护专制统治,统治者们设计了很多的酷刑。其中一项极刑就是凌迟,俗称千刀万剐。简单的说就是将犯人的身体一刀一刀的割下,使犯罪者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痛苦,直至死去。
二、适用范围
千刀万剐这种酷刑也不是所有罪行都适用,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行为:
谋反:发动重大的暴动、造反、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女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三、持续时间
开始于北宋,结束于清末。
四、程度
千刀万剐执行的程度也不同,少的八刀、十六刀、三十二刀,多的3000多刀,如明朝的刘瑾。
五、行刑人选择
千刀万剐的要求也高,假如皇帝要求要割3000刀,那么刽子手就不能多砍一刀,也不能少砍一刀,同时还得保证3000刀之后,犯人才能死,如果不能完成这些要求,说明行刑人行刑失败,行刑人也要受到惩罚。因此他们受到了专业的训练,行刑时他们把犯人绑在一个柱子上,将犯人的全身裸露,然后将渔网覆盖在犯人身上,然后在按照一定的顺序一刀一刀......
这种行刑人也是技术工种,据资料记载,清朝刑部登记在册的行刑人也就只有4名。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古代的所谓千刀万剐,其实就是刑律里凌迟处死的另一种说法,也是刑律死刑里最残酷的一种,是对那种特别让人痛恨的死刑犯的一种极端处决方法。
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这种死刑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社会危害极大,民愤极大,广大人民群众痛恨得无以复加,不知道应该怎么惩办这种人才好,一刀杀了,大家都感觉太便宜这个罪犯了,故此,才会用刑律中最残酷、最恶毒、最让罪犯不舒服的律条处死:凌迟。
凌迟,就是把犯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但又不能让他那么轻松地死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但还不打算让犯人马上就死,让其慢慢享受到最大的痛苦,意在震慑那些潜在的犯罪者。
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
有人说,凌迟应该达到3600刀,也有说1200刀,犯人才应该死,否则就说明行刑人水平有限,不成功。
作为古代王权时代的刑律,尽管凌迟这种刑法在我国古代典籍中记载很多,但其实并没有明确必须达到多少刀的说法。
到清朝时,凌迟,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等几种。不过我们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虚构的数目。明朝时期的“刀”,有切伤和“多”之意,数目累加,行刑时间延长。
比如关汉卿《窦娥冤》载:就有“剐一百二十刀处死”的说法。我认为,这仍然是一种虚构的数字,不一定非得达到120刀。
总之,是不想让死刑犯那么痛快地死去罢了。既有其不尊重人性的消极成分,也有其震慑犯罪的积极意义。
至于说这个行刑者是怎么选出来的,这个应该是比较简单的。
我们知道,不管什么时代,也不管是什么行业,都不是适合每个人的。古代的行刑者,不像后来的行刑是用枪,古代主要是以刀作为行刑工具。按照这个思路,我们预设了几种刽子手的选项。
一,心理素质一定要过硬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杀猫、杀狗、杀鸡、杀鸭,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更何况是每天的职业是杀人。由此我们也可以想到,行刑人具备的一些基本心理素质。
二,从杀生行业里选作为刽子手,肯定不能是杀人犯,因为但凡是杀人犯,基本上都被处决了。而且他们也不符合行刑者的条件。行刑者是一种职业,不是罪人。
因此必须是从杀生行里选。故此,我个人认为,很多刽子手最早应该都当过屠夫。比如杀猪多少年以后,他才有胆量当刽子手去杀那些罪犯。
三,穷困潦倒的人作为一种特殊行业,特殊工种,一般人是不会去干的,也干不了。但有些穷困潦倒的人,或许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会走上这条路。比如大多数太监,就是因为家里穷困潦倒,不得已走进皇宫内院,当了太监的。既要承受身体上的不适,也要承受精神上的折磨。
四,传承有些应该是子承父业,但大多数应该是跟着师父学的。因为这种人很少有后代。
结论不管怎么说,刽子手,作为一种特殊职业,不管这个犯人生前怎么作恶,他毕竟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而且,杀生害命这种营生,一般正经人家的子弟肯定是不会去做的。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影响,杀生毕竟是一种损阴丧德的行为。
另外,这种人很难娶到老婆。试想一下,哪个正经人家的女儿,会找一个刽子手当丈夫呢?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但作为一种职业,再怎么特殊,也总得有人去干。
当然,既然是一种职业,它里面肯定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技术含量在,尤其是执行那些需要凌迟处死的犯人。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这个问题太残忍血腥啦!真是不愿细说。
“千刀万剐”这只是民间的说法,作为刑罚名称叫作凌迟。这种刑罚最早出现在南北朝时期,正式将“凌迟”写进法律条文的应该是在大辽。
据南宋诗人陆游记载:“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看看陆游的记载,就知道凌迟是多么残忍的酷刑了吧!把犯人身上的肌肉一片一片地割完,人还清醒地活着,眼睛看得到自己的身体慢慢变成白骨架,耳朵也能听见自己身上鲜血流淌的声音。想想都会不寒而栗!
凌迟之邢发展到明朝,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行刑时一般都会从胸部开始,依次到上臂继而到大腿,再轮到身体各部肌肉,最后才会割破喉管结束生机。总之执行这种刑罚的人,用刀技术堪比外科医生,手法还要精湛。宋朝时规定凌迟刀数一般在8到120刀,要看犯人犯罪情节而定。到了明朝往往要超过千刀才行,最多的时候已达三千多刀。在刀数未满之时,如果让犯人提前死了,那负责行刑的人就会受到惩罚。受此刑而死的人,往往死前痛不欲生,死后体无完肤,死壮惨不忍睹。
如此灭绝人性的刑罚,实不忍过多赘述。直到1905年4月24日,凌迟终于被正式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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