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没有对离任总统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特朗普为何没有对奥巴马、希拉里穷追猛打?
美国没有对前任总统追究刑事先利例,只要是美国三权分立与两党政治,导致美国很难追究前任总统的过失。
在美国追求前任总统的过失,需要使用司法权,而司法权一般是被动的,不会主动去追究。
简单的说,美国司法权是由美国最高联邦法院掌控,但是美国最高联邦法院通常只是做受理的工作,而不是做起诉的工作。但是要追究前任一任总统的过失去,需要有人去联邦法院起诉。
而对于追究前任总统过失的起诉,往往又是美国国会干的事,需要国会起草以及表决。
美国刚好是一个两党政治国家,总统都出自于两党,在国会的权力被两党分割掌控的情况下,要成功追究前任总统的过失必须要进行两党合作。
假如两不合作的话,起诉表决是不会通过的,虽然偶尔会出现国会两院都被一个党派控制,这个党派可以顺利的推动追究前任总统过失的议案。但是通过了起诉议案,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追责成功。
因为美国最高联邦法院仍然被美国两党瓜分,而且大法官还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对宪法做出倾向性的解释。
只要掌控最高法院的党派保护总统,那么最高院,宣判总统无罪是很正常的。
三权分立是美国体制的保证,在国会、总统、最高法院这三者中,国会是最重要的,一但国会两院同时被一个党派控制的情况下,这个党派再控制其他两个权力中的任何一个,那么三权分立就会打破。
从这里其实也可以看出三权力分立与两党政治结合是的致命点,那就是国会两院不能同时被一个党派控制,只要出现这种情况,都会给美国体制带来巨大的风险。
同时也可以看出两党政治是具有弊端的,两党政治稳定的前提是势均力敌,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党派与党派之间谁也不怕谁,谁也拿对方没办法。
而总统又都是来自两个党派,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总统执政存在过错,但是依靠政党的给予保护,可以避免被追究责任,因为追究都意味着两党开战。
特朗普不是不想对奥巴马与希拉里穷追猛打,他一直在喷奥巴马的政策不行,而且直接骂希拉里是骗子,可是最后怎么样,还不是过过嘴瘾。
这里根本的原因是,美国总统只有行政权,没有司法权,由此特朗普没有任何权力去追究奥巴马或者希拉里在指政时候的过失。
美国有没有对离任总统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特朗普为何没有对奥巴马、希拉里穷追猛打?
美国是世界上真正的法制国家,也是依法行事最好的国家,又是任何人(包括总统)不能超越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国家。
美国总统是民选的,一旦手按《圣经》宣誓就职,就拥有司法豁免权,这体现了美国人民完全信任自己投票选出的总统?因此,美国总统在任期间,司法机关无权调查总统,联邦法院不能也无权审判在位总统,总统一旦违反法律,国会立刻启动弹劾程度,赶总统下台。不过截止今天,美国的45任总统没有一位被弹劾成功。唯有尼克松有“幸”可能被弹劾下台,可他辞职不干了,一切结束。
美国总统在任时期,不能违法,一旦发现就有可能被直接“弹劾”,这是对总统最重的处罚。国会众院议长佩洛西说,“不弹劾特朗普,让他直接坐牢。”这只是恨特朗普为啥不犯法,找不到能弹劾成功的证据的“气”话。
因此,美国总统在位时违法乱纪了,时时刻刻有被弹劾下台的危险,只要是卸任总统,证明他没犯法,后任总统想找茬整卸任总统,一点可能性没有,假如,发布总统令让司法机关调查前总统,一没有人听他的,如果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对不起,总统已经犯了“干涉司法”罪,国会就要弹劾他,让其“滚蛋”。就是题主的问题,奥巴马和希拉里都是正常卸任,说明在位时遵纪守法。特朗普真恨这两人,通过司法机关修理他们,等于自掘坟墓异想天开,最简单的办法或许还能即报仇雪恨,又有可能接着当总统,不如雇佣“杀手”,直接要了他们的命……美国历史上有在任或卸任被抢杀的总统,从没有被继任者“清算”的前总统。美国就是这样一个奇葩的国家。正因为美国有许多他国很正常的事,可在美国比登天还难,它才能在短短的243年里成了世界“老大”。原因就是美国总统是世界上行政权力最小的国家。小到贪腐不到一美元,更不要说他干别的了!
美国有没有对离任总统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特朗普为何没有对奥巴马、希拉里穷追猛打?
美国只有被暗杀的总统,从没有被“清算”的总统。所以,美国历史上还没有对离任总统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奥巴马既没有触犯美国法律,美国也没有清算前总统的先例。特朗普即使想对奥巴马进行穷追猛打,既找不到借口,更没有这个能力。不过,特朗普既有可能打破美国的先例,成为美国历史的第一位在下台以后被清算的总统。
特朗普与奥巴马
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行政权归总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联邦最高法院。同时,美国也是一个联邦制国家,除了国防、外交、关税等少数权利以外,其余大部分权利归属美国50个州征服所有。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与联邦制极大的限制了美国总统的权力,也极大的保护了美国总统的安全。
美国的总统权力受到限制,也就不至于在任内做出太出格的事情,自然不会在卸任以后被清算。更为重要的是,美国是一个商业民族,十分重视利益。当美国总统在台上,损害了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可能会被暗杀,如林肯、加菲尔德、肯尼迪等。当美国总统卸任以后,并没有能力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也就没有必要对其进行清算。
林肯被暗杀
具体到奥巴马,特朗普没有理由,更没有能力对其进行“穷追猛打”。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在任8年,还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奥巴马是美国第44任总统, 也是非常倒霉的一位美国总统。2009年1月,奥巴马正式上台,却赶上了全球金融危机。奥巴马任内8年,基本都在收拾金融危机造成的烂摊子。结果,美国国债从10万亿美元膨胀到了19万亿美元。而美国经济刚刚步入复苏期,就轮到特朗普摘桃子。
特朗普是一位“白人优先”的美国总统,从他的移民政策及对待美国少数族裔的态度就可以看出。特朗普非常讨厌黑人总统奥巴马,经常抨击奥巴马的各项政策。奥巴马任内加入的TPP、《巴黎气候协定》、伊核协议等重大外交成果,都被特朗普一口气“退群”。此前,特朗普一直称美国第39任总统卡特是美国历史上最糟糕的总统。现在,特朗普一直称奥巴马比卡特更糟糕。
即使特朗普如此讨厌奥巴马,也无法对其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第一,前文已经提到过,美国根本没有清算卸任总统的先例,特朗普根本找不到司法力量去帮他办奥巴马;第二, 奥巴马是律师出身,行事谨慎,任内根本没有什么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第三,特朗普尽管非常讨厌奥巴马,但为了自身着想,也不会去“穷追猛打”奥巴马,以免自己卸任以后面临面临同样的命运。
不过,观察室认为,特朗普极有可能打破美国的记录,成为历史上第一位被清算的美国总统。关键在于,特朗普太遭民主党的讨厌。特朗普的各项政策,如移民政策、盟友政策、贸易政策,都已经碰触到了民主党的底线。更为重要的是,特朗普在“通俄”问题上一直没有彻底摆脱嫌疑,特别检察官穆勒的报告虽然没法证明特朗普通俄,但也没有证明特朗普没有通俄。此外,特朗普一直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欢迎大家讨论,你认为特朗普会不会成为第一个坐牢的美国总统?
美国有没有对离任总统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特朗普为何没有对奥巴马、希拉里穷追猛打?
美国是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所谓的成熟指制度的成熟和法治的成熟。首先美国总统是民众承认的民选总统,民选总统的职权是受宪法保护的。
美国总统没有司法权,不像法、韩等国的总统一样,可以凌驾于司法之上。美国总统除了享有有限行政权,实际上已没有其他的实权。总统没有经济决策权、没有司法权、没有人事权,所以就贪腐不了,也危害不了民众的实际利益,当然也威胁不了前总统。美国总统最大的权力和最具影响力的权力是外交权力,因为美国的外交目标是通过行使美国霸权实际美国的利益。
美国总统特朗普有权批评前任的政策,但无权指责美国前任总统违反法律,因为这不是特朗普的工作。只要特朗普敢于动司法部门的脑子,将会面临被弹劾。当然,司法部门也不会听命于美国总统,因为美国司法是独立的,而且法官大法官由议会或国会任免,不关特朗普的事。
美国总统不像韩国等国一样实行半总统制,美国总统的权力实际并不大,属于议会总统制,即美国总统的权力受制于议会。
半总统制的含义是总统凌驾于议会、内阁和司法的权力制度,“半总统制”的意思即总统是大权独揽的制度,总统权力非常大,所以也称为“帝王式总统”,如俄罗斯、法国、委内瑞拉、韩国等国实行的就是“半总统制”。
美国从来不追究前任总统的责任,美国不是不会搞清算前任总统,而是不允许搞政治清算,也搞不了清算。这是为什么呢?
美国总统是受议会和司法部门监督的,所以美国总统在任时犯法犯错误什么的早就被监控到了。一旦发现总统违法,美国众议院会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然后议会司法委员会就会直接调查总统,议会还可以督促检察部门对总统进行调查。也就是说,如果美国总统犯法,是没有机会把案子压下去的。没有机会扣压案子,说明议会是大于总统而不是总统大于议会。议会大,总统小,那总统就没有机会把案子留到卸任之后,也就没有什么“秋后算账”的事。相反,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基本不会对议会负责,议会想牵制总统非常困难。半总统制国家的司法领导人基本由总统提名,所以实际上是忠于总统的。这就是为什么韩国总统基本上卸任过后才遭清算治罪。何况半总统制国家的行政部门负责人(如总理)是总统任免的。
奥巴马是美国第44总统,执政8年,虽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但也没有作奸犯科。美国立国243年,已历44任总统,然后让人惊讶的是,美国总统都非常清正廉洁,这是怎样做到的呢?是不是美国故意包庇他们的总统呢?当然不是。美国总统不贪不腐,这为什么呢?没有谁能回答?当然不是,美国的权力制度和执法制度的设计就是最好的答案。
至于希拉里,也不是简单人物。首先特朗普惹不起她,希拉里和丈夫克林顿在美国民主党里根深蒂固,一但得罪这老妖婆那特朗普实际上是与自己过不去,因为特朗普还得过民主党的关卡。现在美国众议院就是被民主党控制的。当然,作为党派竞争上岗的民主、共和两党之间的竞争是受美国选举法制约和保护的,所以特朗普和希拉里竞选时相互攻击、折合、倒黑豆等都是不犯法的。所以特朗普不能“记仇”,更不能“报仇”,如果他胜选后还味继续攻击希拉里那是会犯法的,因为此时特朗普的身份已经不再是总统候选人而是货真价实的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当了美国总统后,他不仅受到国会和司法部门的监督,还要受到每个美国公民的监督。所以现在特朗普不是处心积虑去整谁,而是要防被民告之。这就是美国总统“若履薄冰”原则。
美国普通公民能监督总统这句话绝不是一句空话,美国普通公民可以控告总统,作为独立司法,时此官司上的美国总统的身体只是一个普通被告,而此时的美国法官就像不认识总统是谁一样,一视同仁。民告官,古难之,但美国则相反,这就叫法治原则。
另外,美国法律充许美国总统享有充分的行政自由权力,而且不允许任后追责权。这是为了保护总统在任时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和主观能动性。
美国有没有对离任总统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特朗普为何没有对奥巴马、希拉里穷追猛打?
美国的民主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脱胎于欧洲,尤其是英国文化对其影响非常大。美国实行的是总统、议会和法院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这三个组织内的政治人物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宪法框架下开展活动,任何人包括总统在内都休想越雷池一步。原因之一就是除了三驾马车互相制衡外,反对党还在紧盯着台面上那位施政者及其团队有没有违法。
美国总统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若连选连任成功,也就是八年,任期结束到时卷铺盖走人。新总统入驻白宫开始组阁,安排自己的人马走马上任开展国务活动。
对于前朝离任官员,只要人家没有违法,现任总统权力看似很大,他也拿人家毫无办法。尽管特朗普对奥巴马和希拉里恨之入骨,白瞪双眼也是无计可施。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西方文化相对的优点所在。不象亚洲某些国家名义上也是实行的所谓民主政治制度,后任领导上台之后对前任穷追猛打,大有置于死地而后快,被世人称之为最高领导也成了高危职业。
任何国家的法律、政治体制与其本国的文化紧密相连。美国虽然是一个移民国家,建国时间也不过仅仅有两百四十多年,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白人来自于欧洲国家。为了使国民的行为规范,统一在一起,立法就是最佳的选择。
美国无论是白人当总统还是奥巴马这位创纪录的黑人成为美国总统的人,其行为只要遵守美国的宪法,任何政见不相同的人包括现任总统特朗普也是拿他毫无办法。
这就是本博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世界上实行所谓的民主制度的国家多的是,尤其是我们国家的近邻泰国,曾任泰国总理的他信、英拉兄妹二人至今还在亡命于世界各地,还不敢踏入祖国的大门。
政治人物在台上时大权在握,呼风唤雨,一旦被反对势力赶下台,犹如丧家之犬一般。但象美国那样政治制度成熟,法律规定明晰,下台的政治人物不被清算,不被追咎责任的国家确实不多。(原创于:2020/11/01)
美国有没有对离任总统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特朗普为何没有对奥巴马、希拉里穷追猛打?
第一、美国总统都有豁免权,在离任的最后几天可以把自己任内的所有可能对自己不利的人的罪行全部豁免了。美国总统虽然不能豁免他们自己,但是他们豁免的那些人都是和总统所作所为相关人员,这些人的罪行被豁免,至少造成证据链不完全,有些人都是总统指挥他们去做的,他们都没罪了,总统还能有还能有什么罪?
第二、美国总统卸任以后,虽然没有了豁免权,但是美国人对于前任总统都是比较宽容的。美国建国200多年,历史上还没有清算总统的事件发生,这可能就是一种政治文化。所以美国卸任总统的日子一般都过得比较舒服。
第三、美国是两党制,虽然两党轮流掌权不是宪法的一部分,但两党制已经深入美国 人心,美国的两党也心知肚明,如果对对方穷追不舍、死缠烂打,一定要把前任总统搞臭,难免下一任的时候敌对方也会这样对我,等于是伤害反弹反弹再反弹,最终自己射出去的子弹说不定会把自己打死。
美国不存在对前总统穷追猛打的传统。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