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及非法催收算不算人性中最大的恶?

被蒙骗借贷后,属于被碰瓷手法(即被对方找到由头,如碰烂眼镜被索高价一样。)入坑,放高利贷者明知违法却故犯是一种坏,借贷者懵懵懂懂入坑或许算“傻”。即使傻,如借到正当的也无所谓,谁吃了一个鸡蛋还要知道是那个母鸡生的? 反高利贷,人人有责。

现在无论是高利贷、网贷、还有民间贷款问题把社会搞的沸沸扬扬。

我觉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得从根源上去下手,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缺钱和需要去借钱的人,所以不管如何折腾,都是没办法杜绝这些事的发生。

由此我认为应该采用逆向思维的方法,去终止和减少这些事情的发生。

那就是对欠债人进行法律保护,可以申请个人破产,一旦申请个人破产成功,所有的债务都全部清除,也就是说申请个人破产后,不管欠别人多少钱都不用还了。

很多人看到这里也许会很愤怒,觉的这是对债主不公,是的,你们没看错,我要做的就是对债主不公的事。

为什么呢?

因为缺钱的人他无法控制自己不去借钱,但有钱人他可以控制自己不借钱给别人。

缺钱的人是客观需求,由客观控制,但借钱给你的人,他借不借在于他主观上的考虑,他可以借给你,也不可以不借给。

我目的就是要增加有钱借给你那些人的借风险,让他们自我限制借款数额,或者干脆不借。

现在就是要打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铁律,允许个人破产不用还钱,从而起到控制,各种民间债务纠纷。

让所有人以后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要综合的考虑对方的还款能力,如果明知道对方没有还款能力,你还借钱给他,那你只能自认倒霉。

只要法律对个人进行破产保护法一出,不管以后是放高利贷的,还网贷其他民间贷款,都会大规模的减少,而且让民间债务纠纷回到正常轨道,让所有的债务回归可执行性。

如此一来社会自然安定了,不会因为债务问题发生各种悲剧。

提高出借人的风险,用风险控制出借金额,同时也保护借入人的信誉,把他借钱的金额间接的控制在他的偿还能力范围内,减少社会债务纠纷。

目前来看,这是唯一的办法,别天天说,你不借别人为什么会找你,说这样的话没有意义,解决不了问题,世界上没有不缺钱的人,需要借钱的人从来就没有减少过。

现在的问题出在归还能力上,解决归还能力只有控制借款额度,把借款额度和他的归还能力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减少债务违约风险。

单靠借入人的自我评估,往往是不准确的,因为借入人在借钱的时候都会自我高估偿还能力,最后由于高估自己的偿还能力,往往导致最后无法正常偿还债务。

而这样的规定可以让出借人,在借钱时也要对借入人的偿还能力进行考虑,防止自己的钱收不回来。如果你觉的有风险可以不借,或者少借,在这个环节上控制债务违约。

假如对方是一个乞丐,出借人从来不去考虑风险问题,他要借多少,你就借多少,到时候对方无法偿还的时候,又觉的自己是受害者,觉得自己有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天天去逼一个根本没有归还能力的乞丐还钱,你最终除了逼死他,能收回钱吗?

不管是高利贷、网贷、民间借贷,出借人的目的都想获利,收回本金利息,但是为什么最后很多人收不回来,原因就是你借钱给他的时候没有评估他的偿还能力,最后他无法偿还的时候,为了挽回损失就动用非常规手段,由此造成了对社会的巨大冲击。

法律必须让增加出借人的风险,让他们履行出借人对风险的评估义务,这其实也是对他们的保护,这是保证他们在不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下能收回本息基本前提。

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你可以不借或者少借,他没钱自然会有没钱的过法,这样对谁都好。你借钱给他,最后他还是没钱,这样对谁都不好。

相同点是,你借不借钱给他,最后他都没钱。

不同点是,你不借钱给他,大家平安无事,你借钱给他,大家都有事。

放高利贷及非法催收算不算人性中最大的恶?

赞同,借钱的都是被高利贷逼的还不清利息了,拆东墙补西墙,越补窟窿越大,出借人都是为了高额的利息,欺骗借钱人的亲属,到头来还不上,用软暴力讨钱,这些没有人情味的东西,就是不还!

放高利贷及非法催收算不算人性中最大的恶?

驴打滚的高利贷。自古就是杀人之刀i

历史上难以记录多少人因此而家破人亡。当今号i。称法制中国!!这个社会怎么冒出来这个行业?真正的让人无语。

这种事情的首恶!!应该是它背后的权利。如果没有权利支持。这种放贷难以扩大。而有权利支持就完全不同了。

:前几年的山东即有此类事发生。一公司借高利贷。按合同日期将钱与息归还了。但放贷人追要上千万!!公司当然不可能给别人这么大的一笔钱。结果当地一公安局长参入。以合同诈骗将公司查封。钱划走。豪车一二十辆开走。负责人判重刑!虽然习李执政后案子改判。但公司损失还能复原吗?

高利贷引发的命案媒体报道了几起。但到辱母案发生,才引起社会关注!!

欠债还钱是中国传统。诚信更是衡量社会的标尺i!但高利货根本就不可划入正常的交易类之中。它以犯罪而出生。以扰乱社会稳定而偷偷存在。但不知何时却突破法律而光明正大的横行于社会?

社会尤如庞大而复杂的机器。而监管不到位,运转迟早会出来问题!!

这一毒瘤般的行业为什么会出生?为什么会存在这么久?为什么就没有立法管控?

放高利贷及非法催收算不算人性中最大的恶?

这些放贷的金融系统本来动机就不良,什么无抵押贷款,頻身份证贷款,都是套路,你也从它哪里贷不了多少,其目地就是高利贷然后骚扰其家人,往往家里人为了息事宁人都给还了。这些催收的狗,老板也给不了你多少你也发不了财,吃口饭哪不能吃,擀这些丧尽天良的事。当然贷这些钱的也不是啥好东西。个人贷了就个人承受。但国家应该取缔这些贷款公司

放高利贷及非法催收算不算人性中最大的恶?

缺钱的人很多是没有办法才借钱,甚至有的人借的是救命钱,大家都不借,那这个人怎么办?等死吗?别再说找银行找有关部门甚至是募捐什么的,根本不可能,目前中国的社会现状,普通老百姓不借钱就很难生存,想要他们少错或不借,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增加收入,降低税赋和物价,银行要肯给民企和民众借钱,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放高利贷及非法催收算不算人性中最大的恶?

首先放贷借贷都是你情我愿的,催收就必然没有非法的,尤其是个人对个人的借款,好比方你有钱,朋友向你借钱,但是别人向你借钱总有理由的啊,理由就是朋友向你借钱可以给你报酬,这样可以借了,但是结果报酬没有了,连本金也没有了,这属于什么?这不是朋友向你借钱了,这是被人诈骗了。难道这钱白白送人花,还被人当傻子吗?如何合法催收呢?自己的钱被骗了,肯定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途径追回来了!倘若想办法要回自己的钱都有非法的,自己的钱被人诈骗就合法的话,很多诈骗犯都无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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