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员工离职时,有些企业不愿给员工失业金?

我们国家有社会保险,包括了失业保险。要想领取失业金,前提条件有三个:第一,非本人意愿失业;第二,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第三,有求职意愿。

简单点说,失业金实际上是有失业保险基金,发放不是有用人单位给。而且失业金只是对符合条件的人发放,并不是随随便便失业都可以。

失业保险的待遇,实际上并不仅仅包含发放失业金,他还会对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失业保险还对在职职工有相应的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等待遇。2019年末,我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是228万人。

职工离职,一般分为职工过错或主动离职和非职工过错或主动离职。离职原因的不同,关系着一条非常重要的待遇,叫做经济补偿,一般也称为经济补偿金。

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一般有七类,比如说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几款特定情形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职工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月均值计算,包含了年终奖、加班费等所有待遇,是应发工资标准。

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超过半年按整年计算。

说实话,经济补偿多数用的单位是不愿意主动给的,毕竟职工不工作白给多个月工资,老板一般都不会乐意。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的方式,或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这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给职工的待遇,不能少的

为什么员工离职时,有些企业不愿给员工失业金?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有的单位为什么不愿意给员工办理失业保险呢?这种情况是这样的,就是说你员工自己主动辞职的,那么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除非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企业单位申报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他如果要给员工办理失业金,就说明这个员工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的,这种情况下会给企业单位带来一定的法律上的风险。

因为我们想想看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但是要正常的办理失业金的待遇,同时还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那么这个经济赔偿的标准是根据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来决定的,每工作一年大致是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所以说如果员工因此而依法申请一个劳动仲裁,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企业单位都是要无条件的来履行的。

所以说对于企业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他一定会按照正常的就是员工自身本身去离职的方式来给员工办理这种正常的自动离职,或者说是员工本身的一个离职,当然员工本身的一个离职是不享受失业金的条件,所以说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也不会给员工办理失业金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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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员工离职时,有些企业不愿给员工失业金?

答:一、失业手续不是企业办理

失业手续是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本人拿着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去社区申请,社区报送到街道,街道再报送到劳动局审批办理。

也有的地方是职工本人拿着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自行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办理。

二、正常情况下,企业不愿意为职工出具的,应该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而不是失业手续。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是因企业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必须按如下标准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

0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0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04、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单位除劳动合同的的补偿标准计算,如果职工工作超过10年的补偿金,应该按如下公式计算补偿。

10年X(一个月工资)=10年补偿金额

(职工月平均工资X3倍)X2年=10年补偿金额

05、职工工作超过10年的,如果是劳动者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计算方法:

[10年X(一个月工资)]X2=10年补偿金额

【(职工月平均工资X3倍) X2年 】X2年=10年补偿金额

总结:企业不愿意为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因,归根结底就是不想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为什么员工离职时,有些企业不愿给员工失业金?

这个问题关键点是,如果企业给员工按时缴纳了失业保险,企业辞退员工,企业需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给与员工一定经济补偿的。

企业主要是想回避给被辞退的员工经济补偿。

也许企业未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这种情况很少。

题主的命题不清!

为什么员工“离职”时,……?

员工离职分为:

1、“自愿离职”;

2、“单位辞退离职”;

3、“单位开除离职”。

释解1、自愿辞职,不领取失业金,没有经济补偿;

释解二、单位辞退员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有经济补偿;

释解3、符合劳动合同法开除条件被单位开除的员工,可领取失业金,但没有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有些单位不愿意离职人员领取失业金,目的只有一个,回避经济补偿。

针对这种情况,被单位非法辞退人员,要拿起法律武器,准备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员工离职时,有些企业不愿给员工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非员工本人原因离职,二是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三是按照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离职员工只有同时满足上面三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否则,就算企业想帮离职员工领失业金都不可能。

员工离职了,如果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所有条件,但企业不愿意让员工拿失业金,那就是企业的问题了。一般来讲,出现企业不愿意让员工领取失业金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

一是企业老板或领导没有这个热心。说直白点,离职员工只要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企业愿意帮员工这个忙(其实就是在员工失业登记审批材料上写几句话,盖个公章而已,很简单的),然后离职员工拿着盖章的失业登记审批表上交到社保局失业科就是了,下个月就可以享受失业金。但即便这样,很多干了几年的老员工,也缴纳了多年的失业保险,结果被迫离职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企业老板或领导根本不愿意为员工帮忙办理一下失业金的事,老板和领导缺乏这方面的热心,离职员工就算具备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也拿不到失业金。

二是员工跟企业有劳动纠纷,企业自然不会帮员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比如,有的员工是被逼辞职的,被辞退的或者被开除的,结果员工因为补偿的问题跟企业闹矛盾,导致双方关系恶化,结果离职员工后面还有一些手续资料需要企业领导签字盖章的时候,企业就会为难员工,故意不给办理。这,也会导致员工拿不到失业金。

我是负责人事工作的,也帮员工办理过失业保险,坦白的说,如果员工自己不主动提出失业金的事,绝大多数企业领导是根本不理会这事的,因为大家都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这个钱又不是我拿。

在我看来,想要让所有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离职人员享受失业金待遇,根本的还是需要企业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保障员工的失业金权益,形成企业的一种固有职责,如此,任何符合领取失业金待遇的离职员工就都可以拿到这笔钱了。归根结底,就看企业老板或领导愿不愿意怎么做。

为什么员工离职时,有些企业不愿给员工失业金?

员工离职时,企业不愿意给员工办理失业金,那是因为给员工办理失业金就说明,员工的离职是由于企业的原因所造成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员工本人原因造成的失业,企业要为员工办理失业金手续,同时如果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辞退员工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法辞退员工,还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赔偿。为员工办理失业金手续,就能直接证明是企业原因辞退的员工,当员工因此而起诉到仲裁机构申请企业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是赔偿金,这对于企业是一种风险,所以企业不愿意给员工办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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