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2001-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能补缴吗?
题目莫不是想问2001年到2002年单位给缴纳过社保,最近18年没有缴纳,可不可以将这18年补缴起来?
养老保险的补缴是有严格政策规定,并不是想补就补。2016年,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发布,明确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相应的劳动关系证明方式,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是自由可缴费的。如果允许他们补缴,一方面增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对按时缴费人员的不公平。
养老保险待遇是非常划算的,按照人均预期寿命计算,60岁退休至少能够拿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3~4倍以上待遇。
不过,也是有国家规定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自劳动用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保参保缴费手续,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导致社会保险费没有缴纳,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所以这种情况是可以补缴社会保险。按照2016年文件规定,这种补缴行为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是每日万分之五。
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或者劳动仲裁的法律文书,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提供做账的会计凭证,所以相应的补缴也是非常麻烦的,像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根本无法提供出有关资料。
不过,如果是2001年到2002年就已经参保,还有一个好政策,就是:
《社会保险法》是2011年7月1日实施,按照《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前已经参保缴费的职工,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应当延迟退休继续缴费。
当继续缴费60个月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然后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养老保险是补缴越来越难了,如果已经临近退休年龄,可能需要晚五年退休了,对于年轻人也是一个警示。
请问在2001-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能补缴吗?
请问在2001---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能补缴吗?根据我的了解,像你这种情况,由于断保的时间过长,从2002年到2020年,时间已经过去了18年,18年弹指一挥间,浪费的不仅是我们的青春年华,而失去的是18年宝贵的缴费时间,现在才想起这个事情是不是太晚了?
你2001年到2002年,在单位时给缴纳了2年的养老保险,如果当初不断交你已经有了20年的缴费年限,这是非常可惜的,但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当初单位缴纳后来断缴了,不外乎自己当初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不清楚,其实那个时候又有几个人真正清楚呢?这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在当初单位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时还可能会认为不该缴纳,包括到现在有这种认识的人也还不少。但现在如果需要补缴2002年以后的养老保险,即使允许补缴也需要补缴18年,18年的费用是非常高的,加上滞纳金和利息,估计需要20多万,估计你听到了这个数据,也就不想再补缴了。
如果你在2001年到2002年之后,断交了几年以后自己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了的,补缴的年限不长,这种情况大多数地方都还是可以补缴的,但是如果从2002年之后就一直处于断缴状态的,我劝你还是取消补缴的想法,因为时间太长,如果有20多万的补缴费用,还不如将这20多万作为存款养老划算。如果从2002年之后,断了几年到现在还有一定缴费年限的,补交以后就能办理退休,这种情况补缴是比较好的。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后来到其他单位工作,因为单位的原因应该缴纳而没有缴纳的,由单位出面,或是经过劳动仲裁部门、社保行政部门责成补缴的,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以补缴的,如果单纯的个人原因导致的断缴,由于断缴的年限太长,这是完全不能补缴的。
在不能补缴的情况下,你2001年到2002年缴纳的两年养老保险,其养老账户还是存在的,由于缴费年限不长基本没有什么用,其处理方式有两种途径。一是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以前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归集到现在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以后,合并办理退休,以前缴纳的两年的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另外一种途径是办理退保。因为只有两年的时间,加之以前的缴费基数比较低,如果退保也只能退回个人缴纳的部分本金和资金利息,我估计每年就是1000多元钱,但不管是多少,这笔钱始终是自己的钱,而且这个事情也需要自己去画个句号,放在那里不管、不理,社保部门感觉头疼,你自己也觉得不安心。但是退保的时间也是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才能办理。
综上所述,在2001年至2002年单位缴纳过养老保险,如果到现在一直都是处于断保状态的,由于断缴的时间已经比较长,按照国家人社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这是无法补缴的,即使能够补缴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补缴费用加上滞纳金、资金利息等,大约需要20多万,这是非常不划算的,建议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是办理退保更为划算。
请问在2001-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能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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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请问在2001年到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补交吗?你的这个问题,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已经给你正常的缴纳了这两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就不存在补交的问题。但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在这两年期间,正常存续劳动合同关系,但并没有正常的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是由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
或者说你在这两年期间,没有通过工作单位上班,自己是按照这种灵活就业的方式交费或者是属于失业人员,那么这样的话是不能够补缴的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无法补交,企业单位造成中断的情形,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允许企业单位来进行补缴的。
如果在补交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因为毕竟是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社保没有办法正常交纳的情形,所以说企业单位是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来承担滞纳金的费用,同时还应该承担企业单位所应当承担的缴费比例,那么我们个人所承担的缴费比例,应该会从我们的工资当中扣除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就可以正常的完成补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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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2001-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能补缴吗?
我们这里有两次机会可以补缴!
第一次,是2019年6月1日。
我们这里是这样规定的:凡是之前有缴纳过社保,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而断缴或者是到退休时还没有缴纳够15年的企业职工,可以在2019年6月1日之前一次性把之前欠的社保费用补缴完毕。这样退休时的养老金可以按照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而获得养老金。
第二次,是在2020年6月1日。
这一次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缴结束时间,包括刚刚入职的和就要退休的人员。
一、刚刚入职的并且之前有缴纳过社保但是中间社保缴费间隔的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到入职的时候。这样就算作持续不断的缴纳并且和现在的社保缴费接上续了,或者说,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就要加上任职之前的年限了。
二、就是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之前欠缴的社保费用。这种情况和企业职工补缴类似。
请问在2001-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能补缴吗?
根据我的解释,对你来说,损失保险的时间太长了。从2002年到2020年,过去的18年已经过去了。这不仅是我们的青春,更是18年宝贵的付出时间。现在想这个是不是太迟了?
从2001年到2020年,你在单位缴纳了2年的养老保险。如果你有20年的付款期限,那就太可惜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困难。后来单位交养老保险时,只是他们对养老保险不太了解。事实上,当时有多少人真正理解?这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当公司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时,他们可能会认为自己不应该缴纳,包括那些有这种认识的人。现在,如果2002年以后需要补缴养老保险,允许补缴18年。18年的代价很高。加上滞纳金和利息,估计要花20多万元。据估计,如果你听到这个数据,你不想补缴。
如果按2001年至2002年断缴后的灵活雇员支付,补缴年限不长。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地方都可以补缴。如果您在2002年之后处于扣缴状态,我建议您取消补缴的想法。因为时间长,如果有20多万补缴手续费,不如缴存养老金划算。如果2002年以后,截止几年到现在有工资年限,补发工资后可以办理退休,这种情况补发工资比较好。有一种情况,如果以后到其他单位工作,因为单位应该支付,不支付,由单位承担,或者由劳动仲裁部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补缴,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补缴工资。如果由于简单的个人原因被截留,扣缴年限较长,完全无法补缴。
在您无法补缴的情况下,您2001年至2002年缴纳的两年期养老保险存在于养老金账户中,缴费期限不长。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户籍所在de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补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以前缴纳两年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可以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因为两年来,以前的缴费基数相对较低。如果个人缴纳的部分本金和利息在投案后能够返还,我估计一年会有1000多元。这些钱总是你自己的钱。而且,你需要把这件事画上句号。如果你把它放在那里不理睬,社保部门会感到头痛和不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的退保,现在是退保的时候了。
2001年至2002年,公司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处于破坏养老保险的状态,时间相对较长。根据国人社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无法补缴。能够补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补缴手续费、滞纳金、资本金利息等需要20多万元,不划算。建议将其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退保是划算的。
请问在2001-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能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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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请问在2001年到2002年。单位给交个养老保险,现在能够补交吗。你指的应该是你曾经在2001年的时候,就初始建立了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但是由于在过去的几年当中,可能造成自己养老保险的年限中断,那么可不可以补交的问题。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还要看你造成养老保险中断的缴费情形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中断的还是由于企业单位原因,造成中断的如果是企业单位原因造成中断,那么对于我们来讲是可以补交的,因为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给我们完成正常的社保待遇的交纳,并且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定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正常的承担。
但是并不是企业单位原因,比方说你离开企业单位以后离职了,那么离职之后自己并没有实现再就业,很长一段时间内属于待业状态,所以说你自己也没有去缴纳这个基本养老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你个人造成终端的情形是不能够进行补交的,所以说之前的这个中断缴费年限我们只能够放弃,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往后,继续交纳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保证自己在后面这段时间之内拥有一个连续的缴费年限,那么将来还是可以获得正常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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