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些人拿医保卡余额去药店买营养品的现象?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规行为。这应该还不算最过分的,我见过最过分的是药店卖烟呢。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有的人医保卡余额积累了很多,平时花不了。由于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提现,只能用于医院就诊或者药店买药使用,很多人都会想方设法将医保卡的余额消费掉。因此,一些药店也设法满足这些人的需要,进了一些保健品甚至日常生活用品消费。由于这些行为一方面满足了一定的大家需要,另一方面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也有一定的困难,所以确实有一部分药店出现这种情况。经常是检查紧一阵儿,情况就能改善一下,时间一长又恢复如初了。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当然是严格执法。相关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定点药店的检查和监督,查实有关情况后,给予严厉处罚,甚至吊销其药店牌照。

2018年国家医保局专门出台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及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对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可以获得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0万元。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2018年共计追回医保基金逾10亿元,查处违约违规违法机构6.63万家,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员2.42万人,行政处罚77人,移交司法机关487人。

第二种方式是拓展花销渠道。四川省在优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管理使用的时候,明确可以将医保卡的个人账户资金给家人看病或者买药使用。

福州市规定,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余额超过5000元,可以用来购买与职工医保相衔接的商业保险。预留5000元后,不足的部分有个人承担。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也提出,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已达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

南京市规定,个人账户余额超过3000元时,可给本人购买商业健康医疗保险,一年不能超过2000元。

重庆市2014年出台了有关文件,明确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购买经政府遴选合格的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上海、青岛等地正在试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青岛市是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0.2%个人缴费,这一部分钱不需要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直接跟大病医疗保险一样,由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余额扣除。

廊坊市等一些地区,还允许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为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第三,医保个人账户部分余额可以提现或者减收。目前,北京市可以通过办理医保卡个人账户存折的方式,将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数提现,用于弥补生活开支,处置更加灵活。天津市,则是将医保卡个人账户的70%返还到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去,剩余30%限制买药使用。

烟台等一些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医疗保险直接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划入个人账户的缴费基数的2%。

其实,我国确实有大量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资金沉淀,截至2018年末,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结余已经超过7200亿元。再加上统筹账户的结余,合计已经超过了1.86万亿元。希望这部分资金能够为我国的医疗保障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如何看待有些人拿医保卡余额去药店买营养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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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如何看待有些人拿医保卡的余额去药店买营养品的现象呢?关于这个问题很明显是由于政策的漏洞或者说是监管不力的原因导致的,因为我们可以反过来试想一下这个问题,假设在药店除了药品之外,你购买不到任何的产品,那么我们作为老百姓来讲,还会去购买营养品吗?答案自然而然是肯定的,是不会的,因为它没有购买渠道,所以说也无法销售自己医保卡当中的余额。

而且这个医保卡并不能够跨地区使用,也就是说只能够在你参保所在地的药店才能够正常的使用,所以说你参保所在地的药店没有购买营养品的渠道,那么它很明显就不能够通过医保卡的余额来进行刷卡了。

当然营养品也是属于这个保健品的范畴,很多药店确实是都存在这样的一个东西,这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但是营养品的价格相对来说是比较偏高的,它可能一盒营养品就赶上我们十几盒药品的价钱了,所以说大家愿意去花这个钱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毕竟医保卡的余额如果多的话,那么去买一些营养品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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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有些人拿医保卡余额去药店买营养品的现象?

个人的钱,愿意怎么支配都可以。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有个人账户,每年医保局会拨付一定金额到个人账户,用于个人在药店、门诊看病,这个钱完全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死亡了可以继承。

我个人觉得,国家管理个人账户纯属于过分行政干预,就好像国家觉得个人不会支配自己工资一样,帮助指导一样。

每个人的身体条件不一样,有些人长年不生病,很少吃药,个人账户里积累了上万元,所以才会有去药店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等情况。

个人账户当年在医保刚建立时,确实起到了平稳过渡的作用,但是现在已经成为了负担,每年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管理个人账户,不如医保缴费时候降低缴费比例,不再返还个人账户,这样医保缴费可以降低70%。

但实际上,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再缴纳医保,每月可以返还个人账户,这部分人员会坚决反对取消个人账户,所以国家目前只能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得设立个人账户。

总得来讲,现在情况下,取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才应该是医保正确的发展方向。

如何看待有些人拿医保卡余额去药店买营养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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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所谓的营养品和保健品,那么是属于药店正常售买的,并且可以正常刷医保卡的话,我认为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因为本身我们的医保卡当中有余额的话,那么完完全全是可以使用医保卡来购买相关的产品,也就是说这个营养品或者说相关的保健品,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这样的产品往往它的售价是比较高的,所以说你自己的余额要有充足的一个余额才可以正常的购买。

当然有很多人,他可能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自己的医疗保险卡当中的余额并不是很高,可能仅仅只有刚好能满足自己买药的一些余额,那么这种情况就不符合购买营养品的条件了。但是如果说自己的余额确实比较偏多的话,那么去购买一些营养品或者说一些保健品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毕竟可以刷医保卡来使用,所以说这也是有效和快速使用医保卡的一个途径。

所以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花的都是自己的钱,任何人都是无法去指责什么事情的。而且我们的医保卡只能够用做专款专用,它不能够当成现金来提取,它只能够在药店购买一些药品或者是保健品,当然药品的售价相比与保健品来都是比较偏低的,所以说购买药品使用的过程相对是比较缓慢的,那么购买保健品是快速使用医保卡个人余额的一个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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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有些人拿医保卡余额去药店买营养品的现象?

在医院经营范围之内的药品,保健品之类的,都是可以用医保卡购买的。

这个并不违法。

像过去,刚开始实行医保政策的时候,用医保卡从药店购买生活用品之类的才是违法违规。现在基本上很少有药店这样做了。

如何看待有些人拿医保卡余额去药店买营养品的现象?

一中国人有极大的创造力和开发能力。二政策制定不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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