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些企业只为职工交纳60%的社保?大家怎么看?

很多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为大家参加社保的时候,是按照60%基数缴费的。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60%~300%,60%的基数是下限了,大家自然觉得如果有更低缴费基数,企业肯定会按更低的来。为什么会这样呢?

企业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理由

第1个理由,想降低用工负担。除了少数人的工资比较低,缴费基数确实是最低基数以外,企业按最低基数给大家缴费的理由自然是想节省用工成本了。企业缴纳的钱数等于缴费比例乘以缴费基数,所以缴费基数越低企业负担就越低。

第2个理由,给职工开高工资。社会保险是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对于职工待遇来说只看到手的钱数。确实企业缴纳的社保负担比较重。按照企业负担30%的比例、职工负担10%的比例计算,按照3000元档次缴费每月需要缴纳1200元,按照5000元档次缴费每月需要缴纳2000元,差额高达800元。

如果职工应发工资是5000元,这样实际到手工资分别是4700元和4500元,而企业如果将差额800元中的一半拿出来给职工补贴的话,职工到手工资就能高达5100元。很多职工宁愿选择多出600元的待遇,而不选择较高缴费基数。

第3个理由,有份社保就好了。确实很多职工不要求太高,有一份社保就好了。比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待遇,都基本上跟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没有多少关系。很多保险能够享受到的待遇非常低,单位宁愿给补差额,也不愿意较高基数缴费。

第4个理由,为什么职工不提意见呢?这实际上是显示出我们职工在权益维护方面处于的弱势地位。绝大多数人都是觉得宁愿少一事不会多一事,人们为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不愿意去牵扯那些麻烦维权事。有些职工甚至单位不给缴保险,都不一定去维权。很多企业是直接跟职工说明了按最低基数缴费,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提出意见的。这也算是默认,因此未来维权的概率非常低。就像我们消费者权益投诉一样,当买到了不良商品,真正投诉的概率只有不到5%。劳动维权更为麻烦,因此比例更低。

缴费基数如何核算?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企业上年度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来核算的。主要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有很多用人单位搞出一个基础工资,说就按照基础工资给大家缴纳社保,因此很多人的缴费基数就低了。这实际上是错误的,是没有按照正常工资给大家缴纳社保费。

缴费基数实际上是平均了加班费、奖金,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应发工资,水平是比较高的。

职工应该怎么办?

对于职工来说,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投诉维权可能是最好的方式了。当然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稽核部门也会主动开展检查,不过那样概率比较低。

说实话,国家也在想方设法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负担,从2019年5月起,国家要求各地可以将养老保险企业负担比例降至16%,同时继续推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每年将减少企业负担5000亿元以上。

为了避免企业虚报缴费基数的行为,国家推动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移缴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财务数据,尤其是职工个人所得税数据更加真实,未来企业的虚报缴费基数行为将会无所遁形的。

为什么一些企业只为职工交纳60%的社保?大家怎么看?

不是只为职工缴纳60%的社保,而是按照60%的下限缴纳社保,这样做无非就是为了节省人力成本。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为什么一些企业只为职工缴纳60%的社保?怎么看?

是为了节省人力成本

其实你所说的为职工缴纳60%的社保,指的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60%的来缴纳,也就是按照60%的社保缴费下限来缴费。

众所周知,社保有一个缴费上下限,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00%,这样做是为了提低控高,让养老金差距不至于过大。

按按照规定呢,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为了省钱,为了节省人力成本,直接按照当地社保60%的下限来给职工缴费。

举个例子来说,当地平均工资为6000,社保缴费下限就是3600,上限就是18000,而这位职工的工资是5000元,按理说应该按照职工5000元的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但是企业却选择按照3600元元的基数来缴费。

这样一来就能省下不少钱,仅仅按照养老保险缴费比例16%,医保缴费比例8%来计算,如果按照5000元的缴费基数来缴费的话,企业养老和医保就要缴费1200元,那如果按照3600元的基数来缴费的话,每月只需要缴费864元,每月可以省下336元。

少缴社保是违法违规的

其实不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给员工少缴社保,这是违法违规的行为。

员工是有权利要求企业补缴为自己少缴的社保的。

虽说如此,但是给员工少交社保是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因为员工相对于企业是属于弱势群体,基于怕被解雇的心理,对于少缴社保,员工也是敢怒不敢言。

所以劳动监察机制应该进一步的完善,不过随着社保费征收逐步由人社部门转为税务部门,企业没有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给员工少缴社保的现象会大大减少。

为什么呢?因为税务部门掌握企业职工的工资数据,而且税务部门的征管和稽核能力非常强大,企业少缴漏缴社保的行为将会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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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些企业只为职工交纳60%的社保?大家怎么看?

因为允许啊~统一规定100%不就完了,非要人为制造不平等~

为什么一些企业只为职工交纳60%的社保?大家怎么看?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为什么一些企业单位只给自己的职工按照60%来缴纳社保,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正常的现象,按照60%来给自己的职工缴纳社保,实际上在2019年社保税改之前,有很多企业单位都是这样做的,甚至绝大多数企业都是这样做的。

虽然说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己的企业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要为自己的员工来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但是劳动合同法当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为自己的员工按照相同的工资收入待遇来缴纳社保,所以说它实际上是钻了这样的一个漏洞,一方面是可以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另一方面确实按照60%来缴纳社保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不过从2019年社保税改以后,那么明确要求企业单位一定要按照自己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话就要无形中提高相应的社保缴费比例了,尤其是从2019年7月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以后,那么几乎绝大多数企业单位都应该按照社保税改的要求来执行,否则的话可能税务部门核查出来有问题,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和后果需要企业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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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些企业只为职工交纳60%的社保?大家怎么看?

路人蚁:聊社保,侃商保,说财经,专业答疑

1 我们的职工社保一般分为三档,一档缴费基数300%,二档缴费基数100%三档缴费基数60%。一般我们需要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个人的月度工资水平来决定参保的缴费基数。

但是社保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人力资源成本,只要签订劳动雇佣合同,企业就有义务给员工办理社保,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参保,其中企业缴费部分进入统筹账户进入社保基金账户,个人缴费积累在个人社保账户。只要单位不再雇佣员工或者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企业才能合理合法的不缴纳社保。

有些企业为了应对开通社保管理平台,给员工参保的权益,同时可以节约社保费用,都选择按照最低档的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节约社保支出,然后再通过财务操作让工资水平和社保缴费对应起来。如果你要叫高基数的,一般需要自己补贴给企业帮你交,也存在企业直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随着社保并入税务局管理也就让那些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和偷工减料的无所遁形。你的纳税情况和你的社保缴费支出,可以被查看出来,如果自己的社保权益被无视,可以找单位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挽回自己权益和补偿

为什么一些企业只为职工交纳60%的社保?大家怎么看?

这到底是为什么?是哪些企业这么做?又为什么一些企业愿意按300%交?我们掰开了、揉碎了慢慢分析。

像我当年所的厂子都是按最低限度交,即题主所说的60%。为什么?效益不好,企业亏损呗。为了补漏洞,减亏损,经营者以便年底拿承包奖。

因此,除厂级和部分中层外,职工甭问实际收入多少,一律按60%的最低限度交社保金。而且连职工自已交的8%在内,一律不往社保处交,而是留在企业当资金周转,甚至因此连职工到龄退休都受到影响。

但确实还有一部分企业,效益很好,可也按最低额交,这又是为什么?一言弊之,企业是自已的呗。交的各种费用多了,自然减少利润,影响自已的荷包,谁愿意这样干?于是千方百计减开支,既使职工实际收入并不低,但想想办法,帐面工资少些,所以该交的社保金就压下来了。

据我所知,某些民企年终发奖金甚至要职工拿个行李箱包去领,不就是既避了税又避了费嘛!好在现在国家已察觉了这些问题,把社保金的征收统一划归税务部门,相信这样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而那些情愿按300%交,不心疼的肯定是省企、央企。企业是国家的,利润也是国家的,倒不如多交社保金,让职工退休多拿些。

题主问大家怎么看?我反正再怎么看也没用。相对于一些根本没有交社保的散工,那些微利甚至亏损企业能给按60%交就不错了,如我和老婆退休现在虽然拿的不多,但毕竟衣食无忧,还是知足长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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