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要因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如果说我们能够坚持继续工作,那么还是继续工作的好。
有人会说,继续工作又不发养老金,那该怎么办?不发养老金,会发工资啊。因为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只要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发放工资的。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应当给缴纳的社保。
如果什么时候不想干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给办理退休。如果因为晚办理退休少领了养老金,相应的责任要有用人单位来承担,他们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我们实际上挣了一份工资,还要再跟单位要一份养老金,还是挺划算的。
那会不会用人单位要求把前一段时间发放的工资交回去呢?单位就别做梦了,是单位不办理退休造成这种结果的。提供了劳动还要把工资收回去,那怎么可能?收回去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第二,用人单位不给办退休的原因,也不让工作怎么办?
可能是因为单位人事怕跑腿,并不熟悉业务流程。这种情况下,老同志还是自己操点儿心,自己跑一下吧。
一般来讲,本人带着身份证、社保卡、职工档案材料就可以去办理退休了。不过一般退休审批表上需要用人单位盖章,可能需要单位配合,如果不能带公章去可能需要跑几趟了。不过,像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实际上由于没有用人单位,就不需要单位盖章了。
不过,有的用人单位不想办退休的原因是是为了规避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补贴,像青岛市是按照30%的退休上年度设区的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执行,2019年已经超过了2万元。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当有退休时的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不办退休规避这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的话,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劳动维权维护我们的权益。
第三,自己想立马退休,但用人单位扣押职工档案,让你自己也办不了退休怎么办?
这种情况需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了,扣押职工档案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停保和档案转递手续。
实际上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了,双方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说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以前想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对于临近退休的老职工,用人单位在退休前一段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明显是不划算的。
所以,劳动者一旦遇到用人单位拒绝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还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办法,肯定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怎么办?
谢悟空邀请:我在岗时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不过,那是领导专门安排我们这样做的。
2006年,我们单位就有两例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当事人债务不清,给单位造成了许多经济上的纠纷。当时我们在给当事人办理退休的时候,采取了两步走的办法,(1)退休正常申报,但退休办下来以后,不给你社保卡;(2)让当事人正常上班,清算债务,待所有的帐目理清后,再把社保卡还给本人。说白了,也是一种变相的处罚。
悟空提到的这个问题,并没有说出原因和理由:“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我只想问一句,为什么?凭什么不给办理……?真的令人费解,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职工退休后,就会纳入社会统筹,相对来说,就会减轻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包括支付工资)的负担,这是企业和职工双赢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只要不是法院依法作出的决定,职工与单位没有任何扯不清的事情,单位无缘无故的扣着不给办理退休,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如果不是当事人的原因,假如遇到这样的事情,请上级组织部门出面干预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怎么办?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0和55岁,这是法定的退休年龄,单位一般是无法干预的,只要自己想退,一般都能退。
当然也有比较特殊的规定,比如高级领导干部,组织部门是有明确的年龄任职规定的;专家学者,特别是院士、学术带头人等,一般都是可以延迟退休的。
像你这种情况,解决的途径可从两个方面去考虑。
第一,根据单位要求,延迟退休。这是由单位的特殊性决定的,比如大学的教授、医院的专家等,他们延迟退休可以增加单位的学术和技术实力,有利于提升单位的专业形象;作为延迟退休的人来说,可以享受更加优厚的待遇,比如绩效奖励、利润分成等,对于单位和个人都是双赢的。
第二,退休后返聘。属于单位需要的特殊人才,一般可在办理退休后进行返聘。但是现在对退休返聘的规定比较严格,一般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都不允许进行返聘。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型医院等,返聘的人才也很多。对于技术人才来讲,其实60岁左右是技术研发的黄金期,相关部门也是持支持态度的。
总之,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让你办理退休,就是不想让你离开,如果离开对单位可能造成一定损失,特别是涉密单位,对退休人员的审查要求更为严格,这也是有详细规定的,按照规定来办吧。
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怎么办?
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果真如此,也有办法的!
一般情况下,到了退休年龄,职工既不要主动找领导询问,也不要着急忙慌,更加不要到处查询。意思是说,该退休时,单位就会提前给你通知的,你无论做什么,一般都没有用。即使你想提前退休或者是推迟退休,都是不可能的。
那么,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为什么不给办理退休手续呢?这一定是有特殊情况。
- 最有可能的是,你自己认为的退休年龄和实际的档案退休年龄不一致。比如,你认为应该今年五月退休,而档案则是明年二月,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在长达几十年的工作中,所填写的上报的各种材料上,有时候就把出生日期填写得不一致,有早有晚,有时相差一年两年的都有。我的同事,某教师,一直认为自己应该在2015年7月退休,最后,在2016年8月退休的。有时候,自己的记忆力远远没有纸质的档案准确。
- 不在办理退休的时间窗口。比如,某教师虽然应该是在10月份退休,但是,上级领导可能这个时候不会通知他退休,要等到这个学期结束,才会告诉他退休的事情。原因很清楚,他退下来,他的课可能就没有人来接替,必然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让他在学期结束再退休,为的就是工作。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
- 还有人社部门弄错的情况。某校长一直多工作了三年之后,才通知他三年之前他就已经退休了。这样非常不划算,这三年里自己多干了许多活不说,最后以退休费为标准,把多领取的工资还要退回去。至于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最后在中心校的调解下,象征性地给一点,也就不了了之了。
果真遇到以上情况,也不是没有办法。
第一种情况,不属于失误,到退休时候,自然就会给予办理了。
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属于单位的问题,如果想追查责任的话,自然就是找单位说话。毕竟在一般情况下,退休金没有在职的报酬高,这个报酬之差,应该有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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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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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应该来讲,遇到这样的问题是不存在的,为什么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那么是法律所规定,可以正常的来办理退休,并不是由于你企业的单位来决定的,所以说只要是自己具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同时具备累计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在15周年以上,那么这个时候都可以依法的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如果说你所在的企业不给你办理退休,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一个申诉和举报,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出面协调并解决这个问题,你的这个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符合退休的条件,那么实际上不通过单位你自己就可以去申报办理退休,只不过就是你的这个社保关系,可能是通过单位来交纳的,那么相对来说麻烦一些,那么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作为单位来讲就没有理由来拖延你的退休。
实际上如果说单位明确的拖延你的退休时间,那么因此而产生退休金的一个待遇,就应该由企业单位来给你补发,甚至来讲如果说你不能够正常的退休,实际上对于你退休金的领取待遇,包括今后每一年养老金的调整待遇,都会有一个很大的影响,所以说对自己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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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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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该怎么办?如果自己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一个状态,所以说你跟原工作单位就不会产生任何的劳动关系,同时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有义务和责任来给你正常的办理退休,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工作关系包括你的社保关系,包括你的档案关系,都是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只能够通过工作单位来给你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工作单位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说工作单位明确不给你办理退休,那么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毕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那么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了,所以说因此而带来的一些问题,那么企业单位是要正常的来承担的.
比如说你的个人档案中,所记录的出生日期和你身份证当中,所记录的出生日期是完全一致的。那么这二者之间就可以按照你真实的出生日期来办理,退休就可以认定你真实的法定退休年龄,所以说依法去享受你退休金的待遇是你的权利.那么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应该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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