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休后是否还属于原单位职工,能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吗?

员工退休后是否还属于原单位职工,不是简单来定的。

最初,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退休职工确实还属于原单位的职工。

1986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在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建立了退休养老基金,准备为劳动合同工退休时用这笔基金发放养老待遇。

当时我们国家的国有企业是不允许倒闭,因为有很多为这些企业贡献了一辈子的老职工,每月的养老金待遇都是有关于原企业发放。一旦企业倒闭,他们的养老待遇就没有了任何着落。一般企业会建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部门,定期为老职工发放退休金待遇,组织老职工活动。有条件的老职工还可以退休返聘。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实际上极大增强了企业和用人单位的成本,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打破国有企业不能破产的僵局,1991年国家建立起全面的养老保险制度后,事情才有了转变。当时国家也出现了大批失业下岗工人,同时退休人员也实现了社会化养老。渐渐的企业和退休职工就不存在隶属关系了。

不过,一些好的企业还是保留着为退休人员服务的部门,定期组织退休职工服务。像一些建立了企业年金的部门,企业年金还是会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这些好企业也会逢年过节会走访慰问老职工,给他们一些慰问品,但是肯定不能够享受在职职工的标准待遇了。

机关事业单位的是一直坚持着这种模式。比如现在不少部委都有老干部局,这机关事业单位也有老干党支部或者活动中心。这样,有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虽然说已经退休了,但实际上还是跟原单位有一定的联系的。但是,这样的管理方式效率较低,管理成本非常高。

随着2014年10月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也逐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未来机关事业单位肯定也会采取企业模式。

所有人员退休后都会实施社会化服务。他们能够享受的是退休居住社区的相应管理和服务,他们的要求也应当向所在的社区提出。人人平等,没有特权。

其实我们国家还有一种特殊的制度,就是离休制度。离休实际上并不是退休,而是要离开岗位休养。按照关于离休的工作规定,离休的各种工资待遇跟正常上班完全一样,还有额外的奖金。但是离休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的,只是对建国以前就参加工作的老干部,才能享受到特殊待遇。随着时间的推移,为我们国家作出贡献的老干部们的离去,最终离休制度将会画上句号。

综上所述,对于绝大多数普通职工来说,退休之后就跟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了。当然利益不成,友谊常在,老人们丰富的知识对于单位来说始终是宝贝的。希望老人们能发挥余热,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员工退休后是否还属于原单位职工,能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吗?

这个问题是很有意思的。本人在基层党政机关工作,也参与单位的相关事务管理,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退休后的身份问题

在我国养老制度改革之前,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一个职工退休,在人社部门核定退休费,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该职工从此不再上班。但从现象上看,依然是本单位职工,只是本人不再是在职职工,其退休费转入本单位退休人员类别之中申报、核算,财政部门所拔付的行政事业经费中也含有退休人员的相关经费。因此,大家在习惯上依然认为是本单位职工,只是退休了,其退休费也依然按原渠道通过单位发放。在这种情况下,退休人员认为是原单位的退休人员,即合乎情理,又顺理成章。

养老制度改革完成之后,一个员工退休,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单位与人社部门下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互相配合,提交相关工资档案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核准其养老金(注意:以前叫退休金或退休费)后,连同所有相关材料一次性移交给了社保局。从此以后,由社保局负责养老金的发放等相关事宜。相应地,财政部门拨付给单位的人员经费中也不再含有退休人员的任何经费,单位的职工花名册上也不再有退休人员。也就是说:一旦退休,在移交给社保局之后,退休人员与原单位不再有任何经济上、人员管理上的联系。退休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天然联系的脐带被彻底割断,刚退休的老同志极不适应,倍感失落和凄凉。

毫无疑问,这是国家大政方针和管理方式的深层次变革,毫无差别,适用于党政机关的退休人员;适用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也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也适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一句话:所有涉及养老保险的事务,不论什么人,什么身份,一律由社保局办理。从此,退休人员实际上与原单位己没有任何关系,最多只能说:是单位的前员工而己。不论退休老同志感情上能否接受,也只能慢慢地适应了。

稍微延伸一下,可以这么说:员工退休后,养老金事务找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住院治疗报销事务找当地医疗保障局,仅此而已。原单位不再承担相关事务,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讲,员工退休后就不算原单位职工了。

二、员工退休后还享受原单位的福利待遇吗?

其实,上边己经说了,退休员工的养老金发放由社保局负责办理,拨付给原单位的人员经费只是在职职工的,不含退休人员的任何经费,当然不能享受原单位的福利待遇。即使单位想发一点,一没有资金来源,二没有政策依据。

在此强调一句:退休老同志应享有的福利待遇还是有的,只是由社保局负责统一办理,原单位已经彻底无权插手而己。

员工退休后是否还属于原单位职工,能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员工退休以后那么就不属于原单位的在职职工了,当然是属于一个退休职工,有些单位福利待遇好的,实际上对于退休职工还是有些某些福利待遇的,当然这个福利待遇相比于企业职工来讲,他的这个福利待遇要少很多,甚至是没有。

我举个例子,比如说过年期间春节待遇。那么对于一些比较好的单位,比如说像咱们的这个垄断企业,像石油系统啊,电力系统啊等等之类的,可能会在春节期间慰问这些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发放象征性的一个退休待遇,但是这样的一个待遇标准和法定规定的,所以说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的一个决定。

所以基本上退休人员在退休以后,绝大部分的收入都来源于自己的一个养老金待遇。那么这个养老金待遇并不是企业单位来给予发放的,而是由你平时参保的这个基本养老保险,然后他有一个统筹性的养老基金,通过这个养老基金来给予我们广大退休人员发放一个退休金待遇的。所以说我们领取退休金,实际上与原工作单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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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退休后是否还属于原单位职工,能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吗?

员工退休后还算不算单位员工,还是否享受单位职工福利,要看退休后是否在单位领退休金。退休后在单位领退休金,就是单位退休职工,应享受单位职工福利。退休后在社保领养老金,就不是单位退休职工,不应享受单位职工福利。这就需要身份认定,可从以下三方面认定。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退休后还在原单位领退休金,就是单位退休职工,可享受单位职工福利。比如退休前工资由财政按名单拨付给单位,由单位核定后,通过银行打入工资卡上。退休后还是原渠道领退休金。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也就是“中人”,但仍在单位领退休金,就是单位退休职工,可享受单位福利。“中人”过渡期养老金落实后,进入了社会保险统筹,就不是单位退休职工,不应享受单位职工福利。

三、企业职工1993年就进入社保,在单位退休后在社保局领养老金,从办完退休手续后,就不再是企业退休职工,也不应享受单位职工福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除养老金并轨前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外,都会进入社保,和单位脱离关系。人社部今年在上海试点,把退休人员从单位剥离出去,转到社区,由社区办理退休人员的各种事宜,成为真正的社会人。

员工退休后是否还属于原单位职工,能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吗?

就企业的员工来讲,退休后就算是社会人了,和原单位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了,也不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

话虽然是这样说的,逢年过节的时候,有很多单位还是给退休的老同志发放福利的,觉得他们在工作了一辈子,退休之后,单位如果没有什么表示,他们会觉得单位很薄情。

我们单位到现在依然有部门负责老干部工作,是列入到岗位职责的,每年重阳节,要给他们召开座谈会,聚餐,生病住院要去看望,去世之后,要负责协助家属办理后事。直到这时,他们与单位的关系,才算告一个段落。

退休员工在养老统筹上拿到养老金之后,单位还相应的给他们发一点补贴,钱不多,根据退休时的职务高低,三百到五百不等。逢年过节的时候,再发一点米面油之类的福利,还有取暖费和降温费。

后来我们换了一个新书记,他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特别反感,说退到统筹上的员工,和单位没有丝毫关系,他们都是社会人,单位的福利待遇,什么都没有他们的。并且他们在社保局已经领取了取暖费和降浊费,为什么领取双份?

书记这样说,但没有人附和他,谁都知道老干部的工作不好做,你敢少发他们一分钱,他们敢来骂娘拼命。这个书记又没有强硬的手腕来处理,只是停留在口头说说,所有的一切待遇,照旧,新退休的人员也参照执行。这个利益,没有哪个领导敢动一下。

后来,这个书记退休了,他只嫌单位对老干部不够好,关心不够,补贴不够,福利不够,和在职时的态度,截然相反。人啊,什么时候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

所以说,虽然退休人员不算单位的员工了,但是他们和单位还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毕竟是工作了一辈子的地方,单位一方面出于人情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碍于制度的延续性,还会把这些老员工,当成是自己的员工,只是福利待遇,和正常在岗的员工有所区别。

员工退休后是否还属于原单位职工,能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吗?

企业员工退休后,养老金、医疗保障是社保中心发放和管理,党员的原则上要求组织关系迁移到社区,应该说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基本上与原单位没有多大关系了。虽然说,纵有千般不舍,万般不愿,但是退休人员还是要转变传统观念,适应当下的形势,退就退了,单位与退休人员只会是渐行渐远,直至完全被遗忘。当然,也就不再享受单位在岗职工的福利待遇了。

在关心退休人员方面,国企相对好多了,有些单位做的很到位。不仅逢年过节会给退休人员发放一些慰问金或慰问品,而且偶尔也会请退休老同志聚一聚,安排吃顿饭。作为退休人员应心怀感激,有粉就是面,不要对单位工作指手画脚,不要仗着自己是老同志就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过去有句话说得好,家有老是个宝。退休老同志在岗时都曾经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过贡献,有些人甚至是主要骨干、领导。因此,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这也反映出一个单位是否有优秀的企业文化,更反映了单位现任领导的水平和胸襟。

其实,老同志的今天就是在岗职工的明天,尊重退休老同志,关爱老同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为在岗员工自己的将来铺路。

再说了,尊老敬老是优良的传统美德,对退休人员的态度和关爱程度,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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