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是以单位和个人平等的名义签订的,因此双方的地位和原则也是平等的。
用人单位不能欺负劳动者,劳动者也不能任性而为,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可以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14项。
符合题目所说的情况的有这样几项:
第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违法用人规章制度,比如长时间请假、擅自旷工超过一定时间,用人单位如果有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第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仅可以解除劳动者甚至劳动者索赔。
但是问题中所说的劳动者不服从安排,这一点值得商榷。劳动者安排的工作,一般以招用劳动者时劳动合同签订的岗就业岗位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岗位的,那么一般以劳动者第1次就业的岗位为准。
如果用人单位觉得需要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应当首先跟劳动者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岗位变更,也就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动。
只要劳动者不同意,那么是不允许变更就业岗位的。
当然还有一个大的前提,那就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职工的就业岗位正常存在。
如果因重大技术革新,职工的就业岗位不存在了,这样就业岗位就必须变更。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甚至需要破产的,这样实际上都可以解除劳动者。不过,上述这两种方式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管怎样,我们要确定好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是因为到了工作岗位严重失职。严重失职,确实可以解除。
还是就有没有去工作岗位。没有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的原先就业岗位还存在的话,那么就跟劳动者没有关系。因为劳动者不同意调换工作岗位。
再有一点就是赔偿金的问题。赔偿金实际上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绝大多数人实际上只了解经济补偿金而已。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确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职工前12个月工资的月均值。注意,职工的工资实际上还包含了加班费,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包含了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也要注意不能让单位少给的。
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这实际上包含着五个方面的问题:
✍A、员工不服从安排,应弄清这个安排是否恰当、员工是否能够胜任。比如女员工的特殊期、孕期、哺乳期……;是否是高空作业、危险作业、笨重、高温作业、有毒有害工种;是否是技术含量太高,员工专业不对口,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又未经学习、培训,或未指定师傅跟班授技……等。
如果包含有以上因素,员工不服从安排一词则不可成立。反之,方为正当因素或理由之一。
✍B、造成重大损失,应有工会、事故当事人、上级事故鉴定组织、或权威机构……,确认具体的损失事项和额度。而不应是用工方“一言堂”说了算,否则会有失公正性。如果具备上列合法程序或条件,应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方为正当理由之二。
✍C、解除合同,应分清或明确解除什么合同。比如是否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岗位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根据合同性质、责任、权利、义务……的约定,再按照相应的法规,或视其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结果,听取当事人意见,会同劳动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慎重作出决定,而需令本人诚服。
✍D、支付赔偿金,应遵循前三个方面的具体责任情况,明确是否应该赔偿,责任程度(比例)……等。如果当事人签字无异议,就应该兑现赔偿金。如果在事实、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履行赔偿责任,则应该走司法程序、并付诸实施。
✍E、如果当事者双方都已确定,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用工方应依照相应法规,兑现给另一方的补助金。其补助标准为,每年工龄补给本人上年度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您好,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但从提问来说,如果员工因为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金,而且反过来可能员工需要赔偿公司的损失。
但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答案是不一定,下面我们分别从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和重大损失两方面来说。
一、要看员工服从安排的原因。1、如果公司能证明其工作安排是合情合理,并且得到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出现了重大损失,那员工的确需要承担赔偿损失。但是否能接触劳动合同,后面再说。
2、如果公司有做安排,而员工已明确告知不同意的情况下还强制安排给员工,那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比例就要重新认定。
3、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工作安排是合情合理的,而且公司是强制安排的,那么造成的重大损失,可能不需要员工承担。
二、重大损失如何定义。重大损失可不是由公司说的算,这一般由第三方公证部门来确定。
1、首先公司制度中要有对重大损失具体的定义,比如有造成10万以上就属于重大损失的条款。
2、具体损失的金额,必须由第三方公证部门来评估和公证。公司说了不算,比如一个产品,公司说市场价是100元,但实际公证部门可不管你市场销售价,而是按照成本价加上其他间接损失来计算。
三、公司如何解除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1、公司制度有相关的条款,并且制定程序合法和规。
2、公司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员工不服从安排,且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公司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员工造成的重大损失,且达到辞退的条件。
如果不符合,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因为很过公司的制度指定都不一定符合法规。
不讲虚无缥缈的心灵鸡汤,不说高大上的职场道理,只谈真实的劳动维权案例,关注“打听生活”,每天学习一个劳动维权小知识,让职场之路不再迷茫!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上述情形且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则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就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或者单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则单位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希望能帮到您。
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谢邀,题主提供的信息分析来看: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1、员工不服从安排,2 、造成重大损失。
疑问是: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给员工?
对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需要具体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所以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合法!
1.要获取员工做出严重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充分证据。
2.企业规章制度的订立程序要合法,并且要向劳动者公示,如果规章制度跟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或者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相冲突,则制度的规定无效。
综上分析,题主说的“劳动者不服从安排,造成重大损失”是否达到了法律上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条件?
用人单位应该充分举证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合理的,不是违法解除合同。
如果只是一般不服从安排,达不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节,那还是要支付补偿金的。这个问题题主有疑问是非常常见的,很多用人单位都觉得自己很亏,员工有错,当然可以单方面解除,这只是单方面的说法而已,劳动者不服的可以提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去裁决和判断。
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员工不服从安排,造成重大损失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首先这个理由是否你真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有,那么根据经济事故分类,一般,严重,重大经济损失三类,(具体每类多少钱之间,我记不清了,你可以在网上查查,企业事故分类,经济也算事故分类),不光你没有赔偿,并且还要付刑事责任,(具体每类之间判几年忘了,具体分类里都有),那么只是解除合同,你算沾光了。如果你只是不服从安排,你从事的岗位,不是你在岗,不管谁在岗,都不是你的责任,只有岗位责任者承担,那么把这个帽子扣在你头上,那是不正确的,因此,解除合同必须有赔偿,你到当地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进行仲裁,赔偿一分不少你的,但是。你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比如:不在岗的证据,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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