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生育险医疗险并轨,每年可为企业减负6亿元, 你怎么看?
通过翻查有关网络资料,发现广东省惠州市是全国最早试点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的地区之一。
2011年就实现了合并工作,当时也是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方便措施。
当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缴费比例是6.5%(包含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本人需要缴纳2%,另外还要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0.5%。
企业缴费比例是要按照企业月工资总额的6.5%缴纳,这一部分直接由地税部门征收。可以说,惠州市也是在全国率先实现税务部门征缴社保费的地区之一。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不能给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直接以纳税信息为准,这种方式最为准确。
本人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进行交费,企业也就没有必要给职工瞒报降低负担了,毕竟数额很少。而且总额还要跟工资总额作比对的,所以有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最准确。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0.5%,如果是在职职工由企业缴纳,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承担。
在2019年4月份广东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专项部署视频会议时,惠州市表示通过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6亿元。
但实际上其他地方合并,并不是能够按照惠州市的方案来。毕竟惠州是当时是为了推进全市医疗保险统筹而作的实施方案,在有些缴费方面,有所降低。
如果当地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能够负担得起生育保险的话,将剩余保险费免收有可能。但绝大多数地区,应当是将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直接并入医疗保险的企业负担缴费比例的。总的钱数将根据收支情况再作适时调整。
比如青岛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1.5%,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只有10.8%,收支压力也很重,如果合并肯定不可能直接将1.5%取消掉。
不过总体而言,合并之后形成规模效应,形成风险共济的方式,减轻大家负担还是很有可能的。比如,惠州市2011年推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以后,医保参保人数从2010年的81.82万增加到134.89万(即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增加了65%。
如果这些人都予以缴费,相应的缴费比例肯定会降低。
比如青岛市可以增长0.7%,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上涨到11.5%,就能将生育保险的费用进行全覆盖。
总体而言,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绝对对大家来说是一件好事情。既对企业是降负,也对个人是更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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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当前的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给企业减负,而是通过合并提高经办效率,让办理手续更加简化。
首先,办理手续更加简化、便利了。合并前,原来是两个窗口办理,现在是一个窗口,甚至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手段办理,实行网上缴费,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搞定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问题。
再者,两险存在诸多共性,合并利于提高经办效率。相信对于大家来说,尤其是生过宝宝的女性就更深有感触了。生育本来就属于医疗范畴,从产检到分娩,整个过程既需要门诊、住院,又需要检查、手术、护理、药物、治疗等医疗服务。从广义上看,生育医疗费用属于医疗范畴,所以跟医疗保险待遇有很强的相似性。然而,在社保结算实际业务中,生育并发症等一些医疗支出难以确定费用的归属,在一定程度上认为地增加了业务管理难度。而在两险合并以后,如果出现了生育与医疗交叉的情况,就无需再行甄别,只需要正常结算报销,大大提高了经办效率。
而至于给企业减负方面,我想更多的是养老保险的降费率和调基数达到的降费效果会更明显,因为此次的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在缴费方面的规定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也就是说,跟以前的缴费额相比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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