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规定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但是企业不执行,该怎么办?
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跟企业不执行没有关系。
我们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际上是国务院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规定的。文件的名字叫做《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体力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并满足相应年限,可以男年满55岁,女满45岁退休。
具体分类是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从事该岗位工作满10年;井下和高温工作,从事该岗位工作满9年;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需要从事该岗位工作满8年。相应工作年限,还不能混类计算。
办理退休,应当以什么为准?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吗?不对,应以职工档案为准。职工档案中,会记载职工从事工种的岗位,从事特殊岗位的时间。对于特殊工种退休人社部门非常重视,国家一般要求有的地级市的劳动部门负责管理和审批。比如吉林省2018年《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退休审批权收回到地级市,同时要求所有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进行备案,逐步建立起全省统一的特殊工种岗位信息库。1999年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级市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
重庆市在《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档案包含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表,能证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职工登记表、调资表、保健津贴表、工种变动的厂内调动通知等。
职工符合特殊工种条件,企业不执行怎么办?这种情况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维权。同时自己要留存好相应证据,证明不是因自己原因晚办退休的。
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晚班退休,造成职工养老金损失,职工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获取赔偿。
多数情况,对于企业来说将老职工早办退休,然后雇用新职工可能是更合算、更经济的做法。一般很少有企业会不给职工办退休的,这里面还牵扯到法律责任以及需要赔偿,单位人事人员没有必要这样做。
不过有一些个别情况,是不能按照特殊工种退休。比如河北省规定,在退休前5年已经脱离特殊工种岗位的,应当按照正常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如果因从事特殊工种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才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所以,特殊工种有关规定实际上非常复杂,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办理,那么他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正常程序建议先将有关档案材料提前2~3个月申报退休审核部门审核,以免耽误退休。

国家劳动法规定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但是企业不执行,该怎么办?
目前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款,但国务院曾经出台过办法,即1978年104号文《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虽然是暂行办法,但由国务院颁布且目前没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所有符合条件的特殊工种可以按照以上办法规定申请特殊退休。如果企业不给予协助办理提前退休,可以先向社保局和人力资源进行咨询,是否已经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如果符合,然后再与企业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局进行反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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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规定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但是企业不执行,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国家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个特殊工种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因为这个东西特殊工种规定的提前退休国家是以文件的形式曾经出台过,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一个规定也就是符合特殊工种岗位的人群确实是可以提前办理退休的,当然你必须要符合这个特殊工种的一些条件。
那么主要是同事高空高温井下和特别繁重劳动力以及包括有毒有害的一些特殊工种岗位,并且在这些工种岗位上从事大约10年左右的一个时间,这样的话就可以按照特殊工种来办理提前5年退休了。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因为社保部门要通过你的个人档案来查阅,你是不是符合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条件。
如果说你所在的单位不给你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那么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社保部门,看看自己的条件符合不符合,如果符合的话,那么你也可以自行离开工作单位,以后自行来办理这个退休条件,只要是你的个人档案中有明确的记载,基本上都是可以按照特殊工种的标准来办理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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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规定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但是企业不执行,该怎么办?
说二句,只要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没有不执行的理有。关於你说的情况,是否给国家劳动法相稳合,就不知道了。这样,为了更好使劳动法的执行落实落到实处,希望朋友们首先到劳动部门资讯。看看你符合哪种退休条件?相信国家和单位会按照退休条件规定予以办理。在我身边有几位煤矿工人,练钢工人,都属国家重工,都是五十五岁退休。相信国家,相信規定,看看瘕疵在那里?不足之处指正。
国家劳动法规定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但是企业不执行,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解答有关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问题,
第一,你引用文件错误,国家劳动法从来没有规定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
第二,特殊工种退休,必须是国企或者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单位。
第三,从事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第四,职工档案中,必须有详细记载所从事特殊工种的记录,比如晋级表,定职定级表,职工履历表,等等,能真实反映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职名和原劳动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相符。
第五,用人单位定期把本单位的特殊工种职工名册报给当地劳动局备案,防止弄虚作假。
第六,职工男到55周岁,女45周岁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单位审核,报给社会保险机构和劳动部门。并公示十天。
第七,职工如果脱离特殊工种五年的,不再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而要在正常年龄办理退休,但如果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鉴定,也可以提前退休。
国家劳动法规定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但是企业不执行,该怎么办?
国家劳动法规定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但是企业不执行,该怎么办?
企业特殊工种退休,是需要记载在档案中的,在岗的时候需要劳动部门审核,退休的时候需要社保部门审核。这是特殊工种,两个审核时期。
至于单位不执行没有明白什么意思,是单位在档案中没有标注是特殊工种吗?如果这样的情况,就需要看自己的国有企业还是私人私企。大多数私人企业是不会为员工社保特殊工种的。国有企业,一般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如果是不正规的小公司,那么只能忍着,毕竟个人企业按照特殊工种退休的人员,少之又少。大部分特殊工种都是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这样的情况可以尝试与单位沟通,看看是否可以申报特殊工种,但是可能性很小,毕竟特殊工种的申报条件,十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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