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不满20年,自己还没满60岁,可以继续交养老保险吗?
这位网友反映,企业交费4年,占用土地养老保险交费15年,还没满60岁,是否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主要问题出在占用土地的养老保险身上,据我所知,失地农民保险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是职工养老保险。不跟企业缴纳的保险一样。
一般属于自己交一部分,集体补贴一部分,国家补助一部分。一般是一年一交,三类补助加一块,一般都是2000元以上的档次。
而办理退休的时候,要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退休,相应的养老金待遇是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待遇是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全国设有最低标准是88元,各地在全国基础上略有提升,一般在100到120元之间。北京由于社会生活水平较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是710元每月,上海市是930元每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跟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有关。60岁退休是139个月,一般等于储存额除以139。如果个人账户有3万元的话,每月能领取215元左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这样两项加起来大约300到350元之间。
如果参加的是职工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另外一种的。虽然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也是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也完全一样。但是两种保险的差异还是非常大的。
首先就是退休年龄,正常情况下是女同志50岁,男同志60岁退休。一些地区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55岁,比起60岁要早退休5到10年了,所以女性最合算。
另外基础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待遇,如果我们按照最低60%的缴费基数缴费15年,退休待遇是1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这是最低水平的基础养老金了,高水平的可以达到70%到80%的社会平均工资。
按照社会平均工资5000元的情况计算,最低也能够领取600元以上,所以基础养老金要比居民养老保险高出许多。
另外,还有每年养老金增加,每年都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增长情况,进行养老金调升的。所以职工养老保险非常合算。
两种保险可不可以合并呢?可以,只要交费时间不重复,两种养老保险确实可以衔接。
但是,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视为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用于基础养老金待遇计算。原因也非常简单,居民养老保险一年一缴,低的可以按照100元的档次缴费,如果这样也算养老金年限,是非常不公平的。
两者合并的只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数额,由于计算方法是一样的,所以不存在矛盾。
所以,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先了解清楚我们参加的保险,才是首要确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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