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发文称,到2020年,教师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你怎么看?
国家从最早的教师法就一直有这么一项规定,要求教师的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水平。20多年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地区落实得不好。
尤其是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一直都是一个大难题。最初大家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奖金、津贴、补贴,这些算不算工资一直存在争议。
如果按照国家统计部门1990年关于工资总额的六个组成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目前,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改革性补贴,另外还有一些精神文明奖、一次性工作奖励等奖励。
一般来讲,工资都应当作为缴费基数。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主要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中小学教师额外享受基本工资10%的提额。
如果单纯将这三项拿出来比较的话,确实教师的工资平均水平一般不低于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了。
尤其是2018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对中小学教师工资单设了一张表,将10%的工资提额融入到了工资表里。
2018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凡未达到的地区都要限期整改,各地要定期向教育部财政部报告落实情况,国务院将适时开展督查。
河南省这一次部署的方案就属于遵循要求限期整改了。说明河南省没有落实地区的教师待遇会有很大的提升。
未来,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工资奖励的逐步规范,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也会确确实实的实现,时间点就在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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