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下岗职工连吃饭的钱都没了,还要自掏腰包缴社保吗?
国家真的没有这样的规定,必须要自掏腰包缴社保。国家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综合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适合所有人。
目前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两项,一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面对在职职工的,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相关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分担。
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都会划入个人账户,一般不会亏本。
养老保险扣缴个人部分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扣缴,划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按照缴费基数8%划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财产,在职工去世后或者退休后才能领取,万一没有领取完就去世,剩余部分会有继承人继承。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是这样,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时候,国家规定个人缴纳部分全部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企业缴纳的统筹部分会一部分用于统筹账户划入,一部分用于医保报销。
国家规定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他们并不是强制性的,是自愿参加。不过需要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存在亏本的可能。
至于下岗失业职工,如果领取失业金,国家会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而且2017年国家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拟对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这样他们的保险就非常全面了。
不过暂时没有实行。
对于需要自己交纳社保的下岗职工,国家也确实不阻止,个人根据负担能力情况,自己参保就行了。
如果实在没有参保能力,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非常的灵活,一年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确定,自己的缴费档次。北京市是1000元到9000元,山东省是100元的5000元,河南省是200元到5000元。一般来讲,绝大多数人都能负担得起。
对于实在不交不起的低保户,一般政府会给予补贴或者补助。比如吉林省就对低保户免费代交一年100元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政府补贴30元仍然划入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缴费,只要交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当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基本原则。可是我们失业下岗了,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就没有必要交费了。
到最后实在交不起,15年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60岁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直接享受退休待遇,而且缴费的档次也是自己选择,一般都能够负担得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计算方法有一点不一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是政府补贴,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跟交费年限、交费基数、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挂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目前全国普遍只有100多元,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也可以高达五六百元,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其实有一个办法,对两种养老保险计算方法进行统筹,会更加合理。
由于我们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是具体到每一个月的,我们可以按照缴费时间确定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发放比例,比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五年,那么就按照五年时间计算基础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十年,就按照比例发放10/15的基础养老金。
这种做法更加公平公正,只不过计算上会更加复杂。但是,有计算机肯定能够解决。希望国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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