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走18万步,少1步扣1分钱,这合理吗?究竟是为了员工身体好,还是变相降薪?

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吐槽了自己公司最近的奇葩规定: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走18万步,少走一步扣一分钱。“开始的时候我还坚持天天晚上去周边运动一下,后来工作实在太忙了,也只能放弃了。”小C告诉记者,步数考核制度刚出台的时候大家都在积极地响应,一段时间后同事们都逐步开始放弃了。“走多了又没有奖励,纯粹为了不被罚钱而刷步数,大家都觉得很疲惫。”有网友觉得这是公司鼓励大家多健身,是好事,而且每天6000步也很好完成。但是也有网友觉得这样不妥:每天6000步虽然强度不大,但是对于一些白领来说,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少有走动。为了达标,下班还要花个人时间去走路,明显增添了负担。

如果不扣钱,要奖钱,肯定没有不合理的地方了。

正常来讲,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就应该发放正常工资。

正常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况下应当给付的工资。

不提供劳动不得到工资没有问题。也就是说请事假可以不发放工资,但绝对不可以扣超过应当得到工资的部分。比如我们规定每天工资是100元,如果请假一天扣200元是不可以的。请假一天只能不发当天的100元。

如果工资构成中有一部分是表现奖励,这就比较麻烦了。

比如全勤奖300元,请假一天只发100元,请假超过三天,一分钱不发。这是可以的。

就跟文中所提一样,员工每月要走18万步,如果有对应的表现奖金,可以你少走一步,少发一分钱的奖金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没有对应的奖金构成部分,发放的工资就是出勤工资,扣一分钱都是违法的。

正常来讲,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发放工资的明细,现在确实很少有企业做的。包括我们单位,只有在自己询问时才会告诉你具体组成。因为制工资条太麻烦了,而要统一发布的话又怕其他人员信息泄密。应当使用现代化的工资管理软件就好了。

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走18万步,少1步扣1分钱,这合理吗?究竟是为了员工身体好,还是变相降薪?

确实是为员工身体好考虑,与变相降薪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先计算一下扣钱吧。一个月一步也不走,生活不能自理了,180000步,一步一分钱就是1800元;能动起来的,完成一半应当会是有的,扣款落到千元以内。所以,走到最后没人爱刷步数,一是最后扣的是几百元,二是走好了没奖励。因此,这可能不是个好的、具有引导力的公司规定。

其次,180000步/月,也就是一天6000步,随便一个人每天都能走6000步。开车上班,从家里到车库,来回也要几十步上百步,上个厕所也要几十步上百步,所以这个目标是虽然不会轻易达成,但也不会完成起来有难度。如果是公交一族,那更简单,就是早上上班、晚上下班,从公交站到公司、家里,基本上就完成了“任务”。所以这个东西与变相降薪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所以这个措施,最大可能是公司为员工身体好而做的一个有趣的规定。

现在宅男宅女太多了,饮食有美团等叫餐系统,然后一天在电脑前、手机上,玩儿的不亦乐乎。锻炼身体确实很重要。而公司通过这样一个看似无厘头的规定,本意就是希望自己的员工自己身体健康,多运动提高身体素质。

因为企业竞争,最终还是落到人才的竞争上。而人才的竞争,最终还是落到身体健康上。相声大师郭德纲在节目中有一句话很值得大家参考:四个说相声的对着骂街,你把那三个熬死了,你就是艺术家。

同样,如果你身体好,而且在你职业或事业方向不断坚持,可能你就是最后的成功者。要知道,所有的都可能是别人的,只有身体是自己的。而要成为有影响力的人,身体也是很重要的。

马云90%的财富,是在50岁以后取得了;许家印90%的财富,也是50岁以后赚来的。活得久、活出健康才是真功夫。

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走18万步,少1步扣1分钱,这合理吗?究竟是为了员工身体好,还是变相降薪?

对于这个问题确实比较奇葩,应该说公司的出发点和动机是好的,毕竟现在员工的压力很大,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对于身心健康也是有好处的。但是锻不锻炼毕竟还是个人的事,主动权应当是个人,强制性就有点不合适了。更何况锻炼好了没有奖励,锻炼不好还要罚钱,这就更说不过去了。

虽然罚的钱不多,只有一分钱,看上去好像大家都不在乎,但是长期以往,日积月累,如果员工很多的话积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关键是这样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法律规定公司是没有罚款权的,更何况是这种不走罚款更没有依据了。

其实公司如果真的是对员工好,改变一下策略就好了,比如,员工如果按时走步的话,与其走不完罚一分钱,还不如改成完成任务给一分钱,或者能够折一些休息的时间?这样是不是要罚款更能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呢?

总之不要把好事变成坏事就好了。

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走18万步,少1步扣1分钱,这合理吗?究竟是为了员工身体好,还是变相降薪?

说实话讲,每天走18万步,简单算一下,每天6000步,根本就不算什么要求,稍稍一栋,就能完成,想要扣员工的钱,根本就没有可能。

写到这,想起了一位福建漳州的企业家朋友。他所在的企业,离他老家106里路。每年的秋天,他都会举行一次走路行动,让员工徒步走到他老家。完成了,不仅可以得到奖金,还可以优先提拔。他的办公室主任,就是“走”出来的。他的理由是,做事起码要有毅力吧。

虽然6000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却也是需要坚持才能做到的。如果没有毅力,就完成不了。所以,这对员工来说,也是一种考验,可以是考验员工毅力和决心的考题。可以预料,如果能够长久的坚持下去,一定会得到老板的重用。对有毅力的员工,原本就应当重用。如果连每天6000步都完成不了,还怎么可能做一些艰苦的工作。

所以,千万不要老板是为自己着想,也是为员工的健康着想。只是,员工可能不理解。殊不知,这既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老板自己负责。

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走18万步,少1步扣1分钱,这合理吗?究竟是为了员工身体好,还是变相降薪?

这个合法,合理,没毛病。

根据《公司法》第一章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大家好像都没什么意见,因为能学到东西,增长自己的职业技能,都支持。

而公司规定的步数考核,则是为了提高职工身体素质,有什么可以抱怨的?

作为员工,如果这都不想遵守,那么考勤制度也可以不用遵守了。基本上大多数公司的考勤都有惩罚制度的。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报告数据显示,在我国,每65个人当中就有1名癌症患者,每年有超过400万人被确诊癌症,每分钟就有超过5人死于癌症。

如果把这公司的行为拔高点,那就是响应《“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这个2016年10月发布的纲要旨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这种行为应该得到鼓励才对。比那些整天要求员工加班的公司要好多了吧,至少,他还关注你的健康。

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走18万步,少1步扣1分钱,这合理吗?究竟是为了员工身体好,还是变相降薪?

公司强制员工一个月18万步数,每天也就是6000步左右,有益于他们的身体健康。

但是公司介入员工个人生活实在不妥,如果因此引起员工的心理抵触,就是“好心办了坏事“。员工只要在上班期间为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即可,下班后员工参与什么活动公司无权干预。

但是既然有个别公司介入员工生活,那么目的有可能就是变相降薪,否则实在想不通为何公司要对员工的个人生活问题指手画脚?

而且这种每月18万步还是属于长期的干预,实在是不合理。公司对员工生活进行短期干预,比如为了公司年度大会或者其他公司活动,这个可以理解,但是长期干预这个行为就不通情达理了。

国内企业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管太多,员工被管的死死的,这点需要改进。毕竟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外国的企业几乎不对员工个人生活进行干预。

以前美国总统克林顿和莱文斯基的事件,也没有影响其政治生涯。如果放在国内,恐怕当年的克林顿要被口水淹没了。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顺祝本周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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