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师人人都能评高级职称,你还在乎那个高级职称吗?

就像小朋友每人都得一朵小红花。

其实只要高级职称跟个人待遇挂钩,所有的人都会在乎。

教师为什么这么在乎高级职称呢?其实根本不是荣誉问题,而是待遇问题。

在我们国家,教师属于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走的是职称工资。2015年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国家进一步优化了教师职称的配比工作。

一般来讲,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数的比例,是1:3:6。但是一些地区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能占到15%以上。山东省在2015年的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明确对乡村和艰苦偏远地区进行职称总量上的照顾,数量设置额外可以提升1%到2%。

但并不是设置岗位,就能够有人被评上,必须达到岗位的要求,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评审高级岗位的其他条件。一般要想评选上高级职称,至少要工作15年以上。

开始设置高级职称岗位时,其实竞争范围内的人就那一些。现在随着教师数量的增加,相应的高级岗位数量会更多。而实际上,这些年来新入职的教师普遍素质较高,本科以上毕业的教师很多,还有不少还是研究生毕业。相对于他们的知识结构以前中专甚至初中毕业的教师们就相形见拙了。

但我们的职称数量有限制,虽然老教师们会逐步的退休被替代掉,但是能够竞争的数量很少,尤其是在未来越来越多的年轻教师达到申报高级教师的条件时,这样的竞争会更为激烈。

但我们的人口趋于稳定,孩子们的数量也不再增多,相应教师数量也不可能增多了。这样就由于比例设置而造成评选高级职称教师越来越难的现状。

高级教师实际上是很了不起的了。如果拿到公务员序列,这属于副处级以上干部,正高级教师相当于厅局级干部。大家想想数量究竟有多少?

其实大家也可以想想,同一水平的干部,待遇一样,那么我们的工资水平会上涨多高?

一方面,负担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公平性又是一个问题。如果专门针对教师放开高级职称限制的话,对于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是不公平的。

如果专业技术没有数量限制,那么事业单位的另一类岗位路线管理岗位就更是问题了。一级岗位是对应着省部级人员,这是严格按照国家管理的岗位级别设置的。

取消高级职称的数量限制绝对不可能,只是大家茶余饭后想想而已罢了。

如果高级职称,变成了荣誉,没有工资的影响,也不可能。因为事业单位中肯定是有岗位级别的,不同岗位的级别对应不同的工资,这是人职业发展的必有路线。没有发展路线,吃大锅饭,这是所有人都反对的事情。如果取消了职称,那么必须要额外再设定一种职务、职级的职业发展路线了,其实新设的发展路线也是职称的变形而已。所以,取消职称也是一点儿意义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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