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岗同事每年都发了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我己停止发放6年了,可以索取6年的年终奖吗,应该怎样维权?
职工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职工应当了解到,用人单位在什么方面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步,要搜集好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第三步,到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题目所述的情况,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发放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在职工提供了正常相同劳动情况下,这是明显违反同工同酬的。
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不出合理的理由,那么他们就是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补发。
因此,职工要收集好工资发放的通知,明细等有关资料,再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时,占据有利地位。
实际上,很多人还不明白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多么大的问题。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要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这是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明确。
拖欠工资让劳动者无法过正常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像题目中拖欠六年的年终奖和绩效工资。增发25%的经济补偿金,还远远不够银行利息呢。所以这一项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时,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给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也明确规定,按照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样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题目中的情况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索要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其实道理是这样的,不给职工发工资,就不让职工生活了,还不允许职工辞职吗?这么严重的行为,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用人单位不给经济补偿金,要额外加付应付经济补偿金金额的50%。
所以,题目所述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要承担的赔偿不少。大家一定不要放弃了。
只要我们大家都来进行维权,形成风清气正的和谐劳动环境就指日可待了。我们的维权成本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部分,希望社会变好的人们应该努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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