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政法大学教授主张不仅要设生育基金,还要对丁克征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认为,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因为逐步形成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文化,“生育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一个载体,首先从文化上,我们要进行鼓励”。他举例称,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如果一个家族中的男性没有孩子,是进不了祠堂的。

现在确实有一些专家教授,不考虑客观实际,独立片面的看问题,时常发出一些惊人言论。

8月14日,南京大学的两名教授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刘志彪、张 晔,在新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应该建立生育基金制度,对40岁以下职工按工资比例征收生育基金。

本以为这种言论已经够惊世骇俗,甚至16日又传来了一个丁克税。

16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胡继晔在就“生育基金”的相关问题接受国富智库专访时表示,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

这些专家还是没有从我们过去的计划生育调节政策中蹦出来。以前多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现在改为少生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不是跟原先的独生子女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吗?简单直接,肯定有效。

这透露出我们的一些专家受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没有磨灭,名不符实,不动脑子。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社会还能够接受少生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吗?

征收的标准是什么?难道16岁以后就会征收吗?还是20岁以后?还是大学毕业以后或者就业以后?或者30岁,40岁,甚至退休以后收?那那些失独家庭怎么办?如果就业以后征收,那么没有工作的人难道借钱交?如果规定了时间限制,对女同志就业和职业发展造成的影响谁负责?

一系列的问题。单凭专家一句话就会挑起这么多的影响。也可以说,专家这个建议几乎没有可执行的可能性。

那么,没有深思熟虑就能够擅自表态发言的专家,能不能配得上“专家”这个称号呢?

专家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而不是用来制造问题和矛盾的。还请所有的专家谨言慎行,对自己的一些言论,思虑清楚了再表态。而不是哗众取宠,为了流量点击率,擅自制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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