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的不平等条约都有哪些?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到1919年五四运动,是一段中华民族的屈辱史、血泪史。

由于清政府败无能,屡战屡败,西方列强瓜分中国、割地赔款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据不完全统计,清政府与外国列强签定丧权辱国的条约、合约、协定达1100多件,如《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涉及英国、美国、法国、俄国、日本、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比利时、丹麦等列强,香港、澳门、台湾、辽东半岛相继割让,沦为殖民地,巨额陪款压得清政府喘不过气来,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在死亡线上,慈禧太后还厚颜无耻地说:“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仅中日《马关条约》,中国就放弃对朝鲜宗主国地位,赔款2亿两白银,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开放4个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矿设厂。 和俄国的 《中俄瑷珲条约》是近代中国一次性割让领土最多的条约,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即外东北全部割让给俄国,达60万平方公里。

尤其是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后,多国列强与清政府签定了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规定: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划定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真正使中国彻底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今天,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但我们要铭记历史,记住那段屈辱史、血泪史,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更加热爱党,热爱祖国,从而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使中国真正地强大起来,不再遭受西方列强的欺负。

清朝末年的不平等条约都有哪些?

晚清与外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主要有:中英《南京条约》、中英法《北京条约》、中日《马关条约》、中国与英美日俄法德意奥等国签订的《辛丑条约》,中国与俄国签订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勘分西北界约记》、《改订条约》等一系列条约。当然清末与外国签订的一系列条约不止这些,阁下可通过互联网以及有关书籍详细了解,在这我便不多说,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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