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0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可抵社保缴交时间吗?

我认为,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担任村组干部的人,即大队生产队长这个职务的工作年限,是不能折抵为社保缴费年限的。因为生产大队和小队长,当时不属于国家编制内的行政单位,就是今天的村干组干,仍未例入国家编制,属村民自已性质,只是现在的村四职干部,国家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了。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大队干部和小队长的编制情况是怎么的?

上世纪农村基层组织同现在一样的编制,只是当时叫大队长,小队长,今天叫村主任或村长,村民小组长。

当时属国家编制的行正单位有县→区→人民公社。比如我的老家当时叫贵州省,遵义地区,赤水县大同区,大坝公社,后撤并,公社改为了乡,区级直切撤除。公社为国家建制单位,层国家机关,人员为干部。

公社下属为大队,大队小属为小队,一直属村民自治性质。当时大队设大队支书一人,大队长一人,文书一人。这是主要的三职村干部,其余设有妇女主任,民兵连长,团支书记等属于辅助组织。小队设小队长,妇女队长,生产队会计,粮食保管员。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大队小队干部报酬是怎么计算的?

一、这里大队干部在集体所有制时,采用评工分的方式给予报酬,当时的大队长,大对党支部书记,文书等一干人马,每年评工分,因为他们要去公社开会,处里全大队的工作事务,不能正常参加集体劳动,所以给于评工分补助,十分计一个劳动日,即算干了一天农活,小队长等干部都采用这种方式给报酬。

记得当时的大队长和支书是给120个劳动日做报酬,其余干部适当补助,文书在80这个数上。劳动评出,各自到所在的生产队参加集体分配。

二、体制改革后,田土下方了的这段时期,不在集体分配了,大队(村)小队(组)干部的报酬实行货币制开始发工资。

那么,田土下放,从集体制到个体制,当设改公社为乡,大队小队改变为村组,这时的村组干部已径不适合劳动分配了,于是改发钱做工资。

钱从何处来?群众集资。怎么集?当时实行公粮上交制,后来改为农业税,每家每户根据分田多少,上交公粮和余粮给国家,于是就在粮食款中扣除"三提五统″款,给村组干部发工资。记得最初村长一年为120元钱,小组长30元一年。

什么叫"三提五统″,一般一人一年要提多少钱?

当年国家出台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依照条例农民需支付相应的税费。

一、所谓“三提”,是指农户上交给村级行政单位的三种提留费用,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行管费

二、“五统”是指农民上交给乡镇一级政府的五项统筹。(一)包括教育费附加,(二)计划生育费,(三)民兵训练费,(四)乡村道路建设费,(五)军烈属优抚费。

三、村提留的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兴办集体经济企业;公益金用于五保户供养、特别困难户补助、合作医疗保健以及其它集体福利事业;管理费用于村组(大小队)干部的报酬与管理开支。

至于一人要提多少钱,各地根据乡政府预算经费情况分摊,无固定数据,我记得我们从最初的七元到十几元一个人。

当时国家穷,从以上开支可以看出,教育附家费和优抚费等很多费用,都由群众承担。一直到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群众不在上交公粮,于是"三提五统″才被打消,各地实行小村并大村,村干部设四职:支书、主任、文书、计生专干,由国家地方财政统筹工资,由于村干部开始买社保。而小组长和其它非专职干部,由村发放补助,无社保。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大队小队干部因不属国家编制不能算社保缴费年限,那么他们干工作几十年不是白干了吗?有什么解决没有?

我们这里对这些老村干是有解决方案。

一,2008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岗位的行政村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长、大队长或相同职务)和文书(会计),累计任职10年(含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目前未满60周岁,可待年满60周岁后享受生活困难补贴),

二、未受法律法规处罚、未受党纪处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本人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按累计任职满10-14年,每人每年700元;累计任职满15-19年,每人每年800元;累计任职满20-24年,每人每年1000元;累计任职满25-29年,每人每年1200元;累计任职满30年以上,每人每年1500元的统一标准,发给生活困难补贴。

三、十年以下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其它妇女主任、民兵连长、团委书记和小队长无任何待遇。

这个标准是最初省里下发的,目前因经济发展有所增加。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当年的老村干,老了后享受财政生活补贴,不会列入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中出现一种情况,就是后实行社保连任的这些村干部,没干几年到退休年龄,社保达不到十五年怎么办?我们这里是充许补缴到满十五年享受退休待遇。

(图自网络,侵权删除)

70、80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可抵社保缴交时间吗?

问:70,80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可顶社保缴交时间吗?

我对题目的理解是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在大队和生产队长当干部的人,其干部的任职期能不能顶社保,对吗?

这要先说大队和小队的干部级别,那时的大队干部就相当于现在的村长,小队干部就是生产队长,现在农村没有这一级干部了。那时,一个自然村就是一个大队,大村可以有两个以上的大队,一个大队有若干个小队,大队干部就是革命委员会主任,小队干部就是生产队长,生产队长是全国最低干部。大队干部是可以任职多年,小队干部是每年一选。

那时是县级干部要参加劳动一百天,公社级干部要参加二百天,大队干部要参加劳动三百天,小队干部是三百六十五天,但是以上三级干部可能都没达到,唯小队干部达到了。

那时,大队干部都在四十岁以上,三十几岁的少。小队干部都在四十岁以下,二十二虚岁就当队长的几乎没有,只能是民兵排长。

七十年代当大队干部的人现在几乎走光了,他们谈不上任职期顶社保了。八十年代当大队干部的人也寥寥无几,几乎也沒有顶社保。

七十年代有小队干部,八十年代没有小队干部,生产队解体,生产队长完成历史使命,全部退伍。

因小队干部的任期不是很连续,他们无法计算工龄,顶社保无望。而且曾经的生产队小队干部年龄最小的今年六十五虚岁,年龄大的也为数不多了,这个人群也就忽略了。

真正任职期可以有补贴的是九十年代还在村里任职的干部,但任职期不是顶社保,是直接给补贴。

那就不是大队干部,而是村长村支书或村主任了。

我们这里老村干部任职期连续达十年,就可以领到每月八百块钱的补贴,因七八十年代的大队干部现在早已超过八十岁甚至九十一百了,而且大队改村时很多没有连续干就退伍了,所以真正七八十年代的大队干部极少有享受到这八百块钱的,因即使活着也凤毛鳞角了,况且他们还没连续任村长。

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的村长们,都能连续任职十年以上,而且年龄在六十五到八十之间,而且他们也有了村二代,还培养塞进了村里的党三代,所以,真正能以任期顶补贴的,是九十年代连续十年的村干部。

70、80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可抵社保缴交时间吗?

70,80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可顶社保缴交时间吗?关于这个问题,怎么说呢,以前70、80年做大队干部,就是现在的村委干部,90年以后的村干部听说干满10年以上的有的补助,现在的村干部听说政府可以给买社保,真的实行不实行,要什么条件真的不太清楚,70、80年做大队干部的在世确实很少了,生产队干部根本无从谈起什么社保,大多数人也是不在了,还在的人主要靠自己,现在国家有一点基础养老金,一个月89元钱,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吃饭根本不用愁了,日子越来越好过了,全国人民都进入了小康生活。

70、80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可抵社保缴交时间吗?

没有这样的政策,至少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政策。七八十年代当过村社干部且健在的很多,平心而论,他们在那个热火时代,为集体和国家做出过贡献,而且,那个年代的村社干部口碑也好,至少在清正廉洁方面,很少被人诟病。现在,他们老了,有的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很艰难。虽然他们有养老金,但和普通的老农民一样,养老金很少,起不到养老的作用。

据了解,担任过村干部的,而且到达一定的年限,有一点补贴。而担任过社干部的,无论干的时间有多长,都没有补贴。

关心一下村社老干部,至少,他们心里能暖和点。

70、80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可抵社保缴交时间吗?

七八十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当然不可能顶社保缴费时间,这个是两码事。

首先,生产队干部并不是国家公务员。政府的最基层政府只到乡镇一级,乡镇一级的干部还算公务员,但是村级干部并不是公务员,他们不享受公务员待遇,而生产队干部只是兼职性的村干部。

对于以前未缴纳社保的公务员,退休时由政府发放养老金,而生产队干部不是公务员,他们无法领取养老金,他们任职村干部的时间也不能顶社保缴费时间。

其次,我国社保体制建于九十年代,七八十年代的肯定不算。我国的社保体制建立比较晚,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建立,而且目前养老金还存在巨大的缺口,就是因为建立时间不久,积存的资金比较少。现在在有些地方对于未缴纳社保的人,可以采取一次性缴纳数万元、甚至十多万元,这样60岁以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担任生产队干部这种,并不被认可为社保缴费时间。

70、80年代做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年月可抵社保缴交时间吗?

那时的生产队是最基层单位,从种到收,从每天的活茬安排,到每个劳动力的支配都由生产队长安排,一步想不到,就误工误活。所以生产队长,在每天吃完晚饭后,第一件事就是到队部商议明天,干什么活,人员怎么安排,天天如此。但他们的工分收入不能高于本队最高工分的社员。再一个艰巨任务,就是公粮交征,社员口粮,工分日值。这是最艰巨的工作,必须完成做好。所以说,他们的工作比一个村里的书记劳累。为什么一到年终,村里队长撩挑子多,公社干部到生产队做工作,叫他们继续革命,这就是当生产队长难受,伤人,收入不高,才不爱当的真实原因。所以对村书记有补偿,对生产队长也应补偿。因为他们是军队的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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