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发假期的工资,可以作为被迫辞职的理由吗?

要说清除这个问题,就得对劳动法规有些了解,不能主观武断地说可以或不能。

从劳动法的角度去看,我认为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从第三十八条二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公司欠发假期的工资,应该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所以,劳动者可以用这个理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在工作中,不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现象的发生是很普遍的,只要公司不倒闭,来得迟一点还是没多大损失,建议大家别轻易辞职。

辞职容易,入职艰难。

公司欠发假期的工资,可以作为被迫辞职的理由吗?

谢邀,题意中没写明何假期,一,如是国定假日,例如春节,国庆,五一,包括婚假,丧假,星期天等等国家所规定的假日休息期间,企业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给予职工合理的工资,換句话说,也不能克扣职工工资。当然奖金虽也是属工资类,但那是多劳多得范畴,公休期间,也就没有奖金。

二,企业经营状况总有好坏,对长期经营亏损,在此期间经常性待工,企业资金缺乏,有时有的车间任务欠缺,无法正常生产,企业宣布停工,并经工会职代会审议通过相关章程,给予相关人员下岗或待工回家,发放每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那也是一般亏损企业常有的办法。

上述第一种,国定假日期间,企业不按国家规定乱扣职工薪水,企业属违法行为,职工可与企业合理交涉,讨回公道,如得不到企业公正待遇,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给予支持解决。如是第二种情况,本人认为也是在合情之中。

职工遇有第二种情况,这也是件很被动的事,双方谁也不愿意这样做,因生产任务不足,新产品研发后劲不足,说明产品老化,在市场,所生产产品销售遇到阻力,有的甚至长期处在亏损阶段,职工要求得生活来源,无奈之下,那么职工就应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以正当理由,提前一月向企业提出辞职申请,企业也应按国家法律对职工给予补偿,这也是常见的事。

以上个人见解,如有不妥,请予指正。

公司欠发假期的工资,可以作为被迫辞职的理由吗?

公司欠发假期工资,本来就违法。还以此作为被迫辞职,更是违法。这种叠加违法,员工应坚决予以还击!

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按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不支付,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公司借故非法逼迫劳动动者辞职,带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请诉讼。如职员已被追辞职,用人单位应按合同赔偿损失,还应支付失业保险费。

凡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职工,职工不应在对方的文书上签“自动申请辞职”。

有的用人单采取种种理由,迫使职工辞职,还强架职工是自动辞职,强制或引诱职工亲笔签字为“自动辞职”。这是用单位欺压职工的惯用手法。

有法可依,职工应从上班那天起,必须通读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并全文理解,以备应对。凡用人单位口口声声按单位制度办事,而以制度所做出的行为,职工定要检查制度是否合法。不合法的制度一律无效。

公司欠发假期的工资,可以作为被迫辞职的理由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办理离职争议纠纷案件实务经验,分析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所说情形公司欠发工资行为,已涉嫌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针对用人单位这种行为,建议在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2、如果用人单位欠发工资且协商不能解决,劳动者单方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并在离职时《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尽快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公司欠发假期的工资,可以作为被迫辞职的理由吗?

提问有点不具体,假期工资是法定节假日工资还是年休假工资或者是企业放假,再或者是员工事假工资呢?下面原则的回答一下:

一、公司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单位未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规定,员工以单位拖欠工资这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二、工资的法律定义。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 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

公司欠发假期的工资,可以作为被迫辞职的理由吗?

首先对于是否被迫辞职我可以告诉你,这个不需要是被迫辞职,你正常辞职就可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这个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假期工资也是工资,这个不需要太多的解释,关键是要看你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如果说这个公司没有什么可以让自己再成长进步的空间,断然辞职是最好的选择,如果这个公司对于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有一定的促进或者有一定的帮助,可以先低调处理,不要因小事而给自己未来的成长设置障碍,有的时候我们可以为了几百块钱去辞掉一个工作,但是要理性为之,不要冲动,要权衡利弊。

我曾经也在一个公司工作过,这个公司是没有加班费的,不管你加班到几点,都没有加班费,这个时候我们要明白自己是否在这个公司是不可替代的,如果是不可替代的,我相信这个公司不会不顾虑你的感受。如果说这个公司有没有我们的存在,公司都可以正常运营,只能说明我们的价值没有得到体现,或者说自己没有真正的找准自己的位置。当时我在公司一开始也是不明白,为什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给加班费呢,本身自己就是律师,对于劳动法是非常清楚的,我也想不明白。当时我真的是想立马辞职,不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吗,大不了老子不要了,我当时的想法就是想当一回大爷,老子不伺候了。但是当我把自己的想法跟自己的一个非常的长辈沟通之后,我的这位长辈是这样跟我说的:如果你在这个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做到第一名,你可以辞职了,如果你没有为公司创造价值,他建议我不要辞职,先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极致,等自己的工作有一定的成绩以后再做决定。

当时多亏这位长辈的建议,也就是因为当时的理性,才有了现在自己在不良资产行业里面的专业技能,才有今天的成绩,对于一位律师来说,一年的创收能达到七八十万我是非常的知足的,如果没有当初在那家公司的经历,自己也不会有现在的成绩,其实有的时候能够放弃短暂的利益,对自己未来的成长也许会更多倍的回报,我建议提问的朋友,在辞职之前先搞清楚自己到底是想要什么,是只为了几百块钱的工资呢?还是能够在这家公司学更多的技能和经验,真要辞职也是等自己羽毛丰满的时候辞职,希望这个建议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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