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如果不干了能要求单位给予哪些赔偿?

工作了七年了,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不想干了,才想起向单位要赔偿?

那么这种情况,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呢?

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你可以主张的权益有两项:一是单位给你补缴七年的社保;二是主张七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下面为您深度解析“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一、工作七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为什么没有“二倍工资的赔偿金”呢?

1. 这是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名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小结:题主七年未签订劳动合同,默认为单位已经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二、七年未缴纳社保,单位需要给你补缴七年的社保。

1.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没有缴纳社保,都不能免责,应依法给予补缴。

2. 也就是说,哪怕是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说明书”也是无效的!

无论何时,只要员工主张补缴社保,单位都应无条件给予补缴。

小结:题主可以让单位给你补缴七年的社会保险,当然,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关于主张七个月经济补偿金的处理方式。

1.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所以,你想拿到补偿金,离职理由一定要写“因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劳动者依据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小结: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主张七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题主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不想干了,可以要求的赔偿是:七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缴七年的社保,只有这两项权益。

但是,已经过了七年,虽然能享受这些权益,但是恐怕不容易拿到。

经济补偿金建议通过劳动仲裁的办法来争取。

补缴社保不归劳动仲裁管,建议去社保稽核科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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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如果不干了能要求单位给予哪些赔偿?

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如果不干了能要求单位给予哪些赔偿?像你这种情况,在职场还是非常普遍的,但是看下面的回答也是五花八门,各有奇招,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要回到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的层面,依法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虽然可能有多曲折,但是道路是曲折,前景还是光明的,毕竟现在我们是法制社会。

第一,七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有人说七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其实这是一种误导。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者属于弱势的一方,不能强迫单位签,为了饭碗,劳动者只有忍气吞声,任劳任怨地工作,希望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来唤醒企业的良知,唤起企业的法制意识,但员工太天真了,你这一等就等了七年,还是没有等到一纸劳动合同,让人感到既悲哀又痛心。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不成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开始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七年,虽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已经视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但成立,而且是永久成立。

第二,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办?

你在单位工作了七年,单位都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这个损失才是比较大的,人的一生没有几个七年,影响的不但是你当前的利益,而是今后长远的社会保障。所以在离职前,必须要和单位协商,为你补缴七年的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七年时间相当于缴费十五年的一半,对自己太重要了。如果单位不同意补缴,可以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劳动监察调查,责令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当然维权的法律手段很多,这里就不再赘述。

第三,现在不干了有哪些赔偿?

如果你现在辞职了,一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来辞职。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辞职后有哪些赔偿呢?一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7年的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二是赔偿一年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共12个月;三是由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先,即使是本人主动辞职,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7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不是经济补偿。赔偿的标准为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维权时最好聘请一个律师或是寻求当地区县总工会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总之,你在单位工作了七年,视为已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用人违法劳动合同法在先,所以虽然是主动辞职,但还是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同时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你补缴7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如果不干了能要求单位给予哪些赔偿?

谢邀!

你在单位工作七年之久,作为用工单位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以及未为你缴纳社保,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显然单位属于过错方,侵犯了你合法权益,你有权向所在单位提出要求给予你与普通劳动者一样应有的待遇。

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的劳动纠纷案中,往往劳动者属于弱势一方;劳动者向行政执法部门主张自己的应有的权利时,有力的证据关系到维权成功与否;事主不要先辞职后维权,而是利用在职期间收集有利于自己维权的证据,使自己维权更顺利、成功率更高。收集证据可以用工资卡到银行打工资来往的流水帐或工资条、工作牌、工作服、同事证言、微信发函给单位负责人的记录、工作群中布置工作的对话等都可以作为佐证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社保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一年未鉴订劳动合同的,可视为单位与劳动者鉴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社保,无法补缴的应给予赔偿;

2、要求赔偿七个月未鉴订劳动合同二倍的工资;

3、如果辞职,以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首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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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如果不干了能要求单位给予哪些赔偿?

感谢楼主的邀请回答,关于你在公司工作七年,没有签合同也没买社保,象这种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是有赔偿的,而且还要把这几年的社保给你交齐的,如果你上劳动仲裁告他的话,那么你会得到相应的赔偿,本人也遇到过一个这样的厂,有一个技术员进厂三个月没买社保也没签合同,刚刚开始人事部叫他去谈,说多少赔一点,但是人家不愿意,后天那个人到劳动仲裁去告了厂里,可能过了十天左右,厂里收到了法院传票,那个好多天都没上班,厂里叫他去谈,可是人家就是不愿意谈,后天他总共只做了三个月,厂里一共赔了他三万多,而且最主要的是劳动局叫厂里所有人的社保全部都补上去了,还被罚了款,这个是真的,就是在深圳观兰,就是2017年的事情,你不用管厂里怎么说,你自己到劳动仲裁去了解一下,问清楚,劳动仲裁会告诉你怎么做的,你最好把你的厂证,工资条,还有一切在下里做过证据留起来,或者用手机照下来也是可以的,至于赔偿多少,到时候劳动局会告诉你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喜欢我的请留言点赞,谢谢!

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如果不干了能要求单位给予哪些赔偿?

很明显你这是实事劳动关系,无合同无社保,那就是单位违法在先。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结清劳动者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签定合同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若超过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7年里,很显然公司并没有书面通知你签订劳动合同。那就是单位默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我们再说社保。劳动法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另《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社会经办保险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由此说明,社会保险是按照劳动关系确定的。不管签没签定劳动合同,都是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现在如果不想干了怎么办?

第一:找公司领导或老板谈。说出自己合理的辞职理由,再和公司协商是否能补缴社保和补偿点工资。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3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可以直接提出辞职。

那仲裁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呢?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社保单位没交,那肯定是拿不出证据,无需举证。

总结以上,你社保工作七年就补缴七年或拆算成工资发放。那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由于你实际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辞职并没有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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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如果不干了能要求单位给予哪些赔偿?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说你在工作单位工作了7年,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纳社保,如果现在不干了,能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吗?那么我们说这个问题,如果说你在工作单位工作了7年,现在不干了,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的,那么要求单位相应的补偿相对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你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提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

这种情况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际上你在企业单位工作7年,没有交纳社保是可以依法来进行补交的,这个是没有问题,但是因为你主动辞职,所以说享受不到相应的一个经济赔偿。那么怎么样让所在的工作单位来给你补交相应的社保呢?这个时候你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首先你可以提供出自己的一个工资账户,只要工资账户的流水明细当中明确的显示,对公对方的账户是你们公司的一个对公账户就可以了。

那么这样一来,通过这样的证据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解决这个争议,并且要求企业单位补交这7年以来的社保待遇,当然在补交社保待遇的同时,你个人应当承担的一个缴费比例应当完全由你个人来承担,大概是1/3左右的费用,那么剩余2/3左右的费用应该是由于你们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的一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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