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要缴纳,必须缴纳!

员工在试用期内,企业是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因为试用期员工,也是与企业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企业就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否则,因为没有缴纳社保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将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下面由“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1. 入职30日要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订立完毕。

2. 试用期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不能延长试用期。

二、社会保险法关于缴纳社保的规定: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

所以在试用期内的员工,用人单位是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为什么有些单位会认为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呢?

究其根本,是这些单位认为试用期员工不稳定,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实际上,并非如此。

试用期的解除:

  • 在试用期中,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亦不能随随便便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四、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风险:

试用期的员工也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因为没有缴纳社保而发生的任何问题,是要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

1. 工伤风险:

试用期的员工,因为对工作流程不了解,操作机器设备不熟练,发生工伤的几率反而比老员工要高的多。

这种情况,如果正常缴纳了社保,将由社保承担主要风险,包括医疗费的报销,后期费用的赔付等。

而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将由企业来承担主要的风险,一旦发生大的工伤事故,即便马上补缴社保,也只能报销后期的费用,而构成伤残级别的三个一次性赔偿金将全部由企业支付。

以青岛市2019年工伤十级为例,三个一次性补助金最低金额为9.16万,全部由企业支付的话,费用还是挺高的!

2. 女职工产假工资的风险:

根据规定,没有缴纳社保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由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由于生育保险规定,最多补缴不超过两个月,而女职工怀孕是具有偶然性的,一旦发现怀孕,再补缴社保,是来不及的。

综上所述,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试用期也是与企业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间,企业亦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不缴纳社保,万一发生工伤等事故,将由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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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毫无疑问的肯定需要缴纳,这是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赋予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试用期员工应该享受的权利。

第一,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花名册备查。很多人认为试用期的员工,和企业不属于劳动关系,其实这种说法是非常错误的,员工从进入企业工作的第一天,不管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已经属于公司的员工,只是为了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需要,是否具备为公司服务的专业知识,在用工形式上设计了一个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按照企业的要求,熟悉企业内部情况,学习企业的规章制度,履行试用期内企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其个人权利和企业其他职工是一样的,因此同早几个月或是过了试用期的员工一样,依法享有社保法赋予的权利,那就是享受企业为自己缴纳社保的权力。

第二,建立劳动关系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有人说员工在试用期内,由于还没有和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不属于正式建立劳动关系,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其实员工自到企业报道的第一天开始,只要按时考勤,在企业工作,就已经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于是否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是影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因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第三,试用期限的长短不影响社保的缴纳。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无限期进行试用的。签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高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目前大部分企业把试用期调整到3个月,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精神的;如果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除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以外,一般的企业是没有人愿意进来的。由于进入用人单位时,经过了严格笔试、面试、考察等过程,所以在试用期内,除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不能胜任工作或是经过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这两个条件外,不得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劳动者的保护,所以无论试用期长短,用人单位都应当在劳动者进入公司后的三十天内,为劳动者建立社保关系,并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试用期不应成为用人拒绝缴纳社保的借口和理由。

综上所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三十天内办理社保,在劳动者领取第一个月工资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只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能力的手段,不能否定试用期员工也属于公司员工、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事实,也不能成为拒缴或是不缴社会保险的借口和理由。

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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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员工在三个月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说试用期内也是需要为自己的员工来正常缴纳社保,因为作为一个员工来讲,那么只要和企业单位正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为自己的员工来交纳相应的社保,当然这个劳动合同是包括试用期内的合同,所以说正常的来缴纳社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往往有很多企业在试用期内,他是不跟自己的员工来签订劳动合同的,他只有当你到达正常的这种可以转正的条件之后,才会给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一方面不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这是很多企业通常的一个做法。

因为试用期内很多企业的员工他是不稳定的,因为试用期内不单是企业单位选择员工的阶段,而且也是员工选择企业单位的阶段,也就是说离职的概率和离职的风险相对是比较高的,所以与其这样作为工作单位来讲,那么就放弃试用期内缴纳社保的这样的情形,那么在正常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再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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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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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员工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作为一个企业单位,当然是需要在适用境内缴纳社保,因为我们的这个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一般情况下都是包括试用期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依法的来为自己的员工建立相应的社保交费。

那么也就意味着,试用期内是有义务来享受社保待遇的。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单位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风险,它往往是选择在试用期内不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很明显试用期内是不能够享受到社保待遇,但是他同时承诺你正常转正以后,那么依法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从转正之日起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保待遇。

这种情形实际上是比较常见的,一方面是因为试用期内员工相对来说是不稳定的,所以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他不愿意把这种不稳定的因素加到企业的风险之上,所以说他就干脆选择放弃,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然后正常转正以后再建立相应的社保待遇,甚至是五险一金的待遇,实际上这样的一个做法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我们也可以理解的,但是它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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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要的

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社会保险的缴纳与劳动者的劳动付出不可分割,用人单位只要使用劳动者,就必须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不过用工单位用工,要与劳动者拟定劳动试用期,那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附加条件和承约,与购买社保无关联,用工单位只要使用劳动者,就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这是法律赋予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无条件的履行。

综上所述,就提问题,“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内,企业要不要在试用期内给员工

缴纳社保呢″?寻求的答案,就在以上叙述之中。

以上就提问题答,个人之见解,可否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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