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级工伤职工上班后有伤残津贴吗?
这个可以有,但是是否需要领取伤残津贴,取决于你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是否能适应单位给你安排的工作。不能从事单位给你安排的工作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解析如下: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注意: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本人的缴费工资,而不一定是你在单位的实发工资。因为有很多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按照最低基数来缴纳的。那么享受社保待遇的时候,社保支付也是按照你缴费的工资来支付的。
2.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发放当地最低工资。
二、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市、地区不一样,青岛这边的标准是: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18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3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我大体计算了一下,2019年的话,是26万左右。
三、因为社会平均工资是逐年上调的,比如前年青岛市社平工资是5309元,去年是5449元,建议你根据身体情况,尽量从事单位给你安排的工作,在将来离职的时候再领取你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拿到更多的额度。我是晶,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请关注我
6级工伤职工上班后有伤残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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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为6级的,是有伤残津贴的,但前提是单位没有安排适当工作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6级伤残是需要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由单位为工伤的职工安排适当的工作(非重体力、有毒有害的劳动)。适当工作是根据员工的身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而非是故意刁难或是恶意安排。如果单位确实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的前提下,将由单位按月为其发放伤残津贴。这意味着,伤残津贴将由单位来承担。
2. 发放伤残津贴的标准:是受伤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的60%。并且,单位还需要正常为工伤员工缴纳社保。
3. 如果计算发放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需要由单位补齐。
对于工伤伤残鉴定为6级的,除伤残津贴外,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对于工伤伤残鉴定为6级的,将有由工伤基金支付的:(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由单位支付的工资60%的伤残津贴。如果工伤员工提出离职,单位需要按规定支付约24个月(职工本人工资乘以24)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希望对工伤中级别问题有所了解。
6级工伤职工上班后有伤残津贴吗?
上班了是拿对应岗位工资,没有伤残津贴的: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如果想领取伤残津贴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按月领取;也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补助金。
6级工伤职工上班后有伤残津贴吗?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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