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没有要回来,怎么办?

协商?去社保中心投诉?劳动仲裁?法院起诉?

解析如下:

工资没有要回来,说明题主要了,但是单位不给。

劳动者和单位相比,个人的力量太弱小。那么,接下来怎么做呢?

一、建议如下:

(先协商,当然。曾经有个前前同事,老板克扣他工资,他找老板要,然后偷偷录音,然后,然后后面的程序都不用走了,嘿嘿。)

1. 去社保中心劳动监察科投诉,劳动监察会跟企业联系,督促企业改正

2. 去社保中心进行劳动仲裁

3. 法院起诉,这个就比较复杂,耗时间耗精力,最后的选择吧。

二、 但是题主提到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意思是去社保中心拿不出证据。那么我告诉你,证据有很多种,劳动合同不是唯一。

1. 厂服,你入职,单位会给你发工作服,甚至收过你的厂服押金,厂服和押金条,都可以作为证据。

2. 工作证

3. 餐卡

4. 出门条,请假条,你业务有关的账目

5. 同事,总有一两个共事过的好朋友,甚至有跟你一样没有拿到工资的同事,你们彼此就可以是证人。

三、只要是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过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而你去社保局投诉后,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社保和企业之间的交涉了。企业很怕社保查的,所以基本都会如实足额发放你的离职工资。

法条链接:根据《工资支付条例》

第18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19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题外:

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以此为由提出双倍工资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你不但可以要回属于你的工资,还能要到属于你的赔偿!

我是晶,您想了解的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

如果您有不同看法,请评论区留言讨论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没有要回来,怎么办?

你这个事,如果有劳动合同,就可以直接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资的。但偏偏你没有劳动合同,所以你就不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了,你得先去劳动局做一件事,就是证明你跟老板的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然后才可以主张工资的事情。也就是说,老板的公司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你必须首先证明你是老板公司的员工才行,不然你投诉都不行的。所以,接下来请按照我说的顺序去做,我觉得应该对你如何维权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你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收集与工作相关的所有证据。记住,你没有劳动合同,所以缺乏最有力的维权证据,因此想要维权,你就必须准备好必要的证据。你准备的证据必须是跟你和老板的公司都有关系的东西,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牌工服、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公司拖欠工资的通知、录音或工作聊天内容、证人证言等等。反正有多少证据你就收集多少,只要是能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资料都可以收集起来,越多越好,越充分越好。

第二步就是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你与老板的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这个其实不难的,只要你的证据准备的够充分,一般来说认定你与老板的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是必然的。当劳动部门认定你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后,关键就是下面的第三步。

第三步:提出权益主张和诉求。这一步是最繁杂的,涉及到的情况不同,可能你能够要求的权益和诉求也会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必须分情况讨论。

  1. 请问你在老板的公司干了多长时间了?如果你在老板的公司干的时间不超过1年,那么由于老板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所以除了拖欠的工资可以追讨外,你还可以要求老板支付未签合同的第二倍工资。比如你从2018年9月1日给老板干活的,一直干到现在2019年6月9日,期间老板从未给你签合同,那么你现在就可以要求老板支付你未签合同的第二倍工资,从2018年10月1日起到2019年6月9日这期间共计8个月零9天,都必须再支付你一倍的工资。这样算下来你一次性可以要求老板的公司支付你8个月零9天的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如果你在老板的公司干的时间超过1年但不足2年,你也可以要求老板的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但一定拿不到8个月的工资了,尤其是你在老板的公司干的时间越接近2年,你越没有什么二倍工资可以拿了,因为这里面涉及一个视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当你在老板的公司干的超过2年了,那么你没办法要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了,这种情况下,你只能要求老板的公司支付你拖欠的工资。

  2. 请问你的老板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如果你老板的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在仲裁认定你跟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后去社保局投诉公司,要求老板的公司给你补缴社保。

  3. 请问你有没有辞职?如果你还没有辞职,那最好。你现在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公司“未依法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认定你与老板的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接着提出公司必须结清拖欠的工资(写出具体金额),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根据上述1的分析,如果有的话,写出具体金额),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干了几年支付几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也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也必须写出具体的金额)。如果你已经辞职了,且辞职的理由写的是个人原因,那么经济补偿是无法要了,但你可以问老板的公司要回拖欠的工资,至于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看情况,根据上述1的分析来决定要不要。

总之,第三步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因为涉及到你的具体权益主张,你必须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进去,能要求的权益都提出来,尽可能的最大化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你不仅必须要求老板的公司给你结清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视情况要求老板的公司支付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补缴社保费。

总之,你只要按照我上面说的“三步走”的方法维权,就能把老板拖欠的工资要回来,甚至还可以额外要到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没有要回来,怎么办?

楼下回答很全面。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没有要回来,怎么办?

谢谢邀请。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公司用人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很明显是违法行为。如今又拖欠你的工资,更是错上加错。你们可以推选出几名员工代表与公司方进行交涉,如果仍无法解决,可以到有关部门去控告公司,揭露公司方的不法行为,以利问题的顺利解决。但是,在纠纷未解决之前,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让矛盾激化,使合理需求变的复杂。是否正确,由你们自己斟酌定夺。谢谢!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没有要回来,怎么办?

首先要固定曾发过的工资流程(工资卡或工资本拍照)其次你上班的签到(打卡)及工作牌和工友名字,工作流程(内容)等这些证据要保存以备诉讼提供证据!共勉!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没有要回来,怎么办?

就说说建筑工地承包人不按约定向工人兑付工资的问题,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一个工程项目涉及各方之间的相关关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拿了地或承揽了开发建设工程以及一些旧改更新工程,我们所说的开发商主要是指房地产公司。国内大中型项目工程建设按政策法律规定条件需要有个总承包单位来承包管理,但国内实际情况是众多一级甚至包括特级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是靠自身的管理力量来管理施工建设,他们都只是有偿的提供自己施工资质给开发商挂靠用,当然都是两边内部协商好的。从项目表面上看是某个建筑总包单位在负责施工,可实质上他就是挂个名,在较大项目上他也会适当放几个人在工地现场应付外来检查。而建筑施工现场真正进行施工建设的各专业队伍基本都是由开发商自行选定后再通过备案合同关系纳入这个总包管理合约内,说白了就是个多几个书面合同盖章的事情。当然也有社会上有经济实力和管理实力的个人承包者,自己常年挂靠在某个总包单位名下,并以该总包单位资质承揽工程,同时以自己作为总包成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这样的施工队伍虽然有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但终归实质上也是个人行为,他同他的总包单位其实也是长期有偿提供总包资质的关系。因此只提供挂靠资质的一级和特级施工建设单位,他们配合签订合同,按双方内部约定在项目工程需要的时候提供自己总包单位公章盖章用即可。剩下的他们不可能就赚你个挂靠费还要自掏腰包帮你开发商或挂靠人支付工程款。但从法律层面只要项目工程总包合同主体是你这个总包单位,那么项目一旦有牵涉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这个提供挂靠资质的总包单位是逃不脱关系的。只是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大量工程款被诉讼到法院和被国家管理机构调查时,这个提供资质的总包单位才会主动出面。也有开发商自身通过收购和另立门户常年发展拥有了自己的建筑总包单位,自己总包单位的法人当然不能是开发商老板自己也不能是开发商公司编内的人员,必须是和开发商无关的其他人,这样的开发商一旦有工程项目就会拿自己的总包单位资质出来用,但从外表上看开发商和总包不是一家单位,实际上却是一个幕后老板,因此这样的总包单位不仅给自己的开发商提供资质用同时也对外提供资质有偿挂靠。几个涉及项目工程的主体由开发商主导采用这样合作路径无非目的就是封闭好开发商,总包单位,实际现场承包人,小班组及工人之间的多方合约关系!让这些前前后后的关联关系从表面上看起来既合情合理合规,也符合政策法律。说到这里我们回到拖欠工程款材料设备款的问题上来,往往现实中拖欠工程款和材料设备款的很多拖欠者都是开发商自己,是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材料设备款,结果造成层层拖欠,甚至是等同给了各分包承包人借口来拖欠具体干活工人的工资。但当开发商同意开始支付工程款时,他应该是先支付到总包账户下再经过总包单位转到实际施工承包人,最终由专业工程实际承包人再发放给干活的小班组和工人们。我们不排除有时候开发商多少支付了一些工程款,但专业工程分包的承包人收到钱后没有向他的下家进行具体支付,甚至提出是甲方开发商或总包没有付款给他,这样情况现实中也有。虽然开发商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必须由开发商监督各承包人保障先支付工资给干活工人,但很多时候无法面面俱到!当然更多时候还是开发商本身就拖欠工程款最为严重!遇到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工人必须先行保留好用工凭证和日工记录含日工资标准承诺,最好是书面文件,同时向开发商项目管理部了解甲方支付工程款情况,但无论如何,只要需向工人支付工资的条件具备,用工人和做工人实际上已经形成了用工事实,工人就有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这个时候可向当地政府劳动用工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承包人支付工资,仍然得不到解决时,起诉法院。国家已经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工人工资,可实际上拖欠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应该首先呼吁杜绝开发商在承包约定里要求施工方铺垫工程款和要求供货商铺垫材料设备款,同时更要杜绝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和材料设备款。净化建筑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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