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被立案后员工被退缴工资,能不能用投资在平台的资产抵扣?

网贷平台的员工想的还挺好,当公安局要求他们退缴工资,奖金提成,以及在公司的一切收入之时,还想用自己在公司平台的投资资产来抵扣。这种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而且他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

可以说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员工身兼两种角色,一种是作为员工,自己从事或者协助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违法行为。一种是作为受害投资者,也向平台进行了一定的投资。但是法律方面是将角色进行区分的,不会因为同一人兼了两种角色而将所有的事情也混为一谈。

网贷平台的员工作为受害投资人,也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有效的登记工作。未来待平台的剩余资产查明,并且追缴后,法院进行按照一定比例分发给所有投资者时,可以拿回部分投资款。此时他同其他的受害人一样的身份,得到同等的待遇。

但是当网贷平台的员工作为加害者角色,那么自然也要承担自己的刑事责任和附加的经济处罚。该坐牢的也得去坐牢,同时应该予以经济处罚的,也得并处罚金。其中最轻微的处罚那就是退缴在公司工作期间得到的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收入。.因为这一切收入所得的本质来源于投资者的受骗资金,所以必须得退还出来。

那么如此之一分析,所有人都能看清楚,不可能用自己在平台的投资进行对冲的。这就是我们民间所说的一码归一码,一件事一件事的处理。该退赔的要退先退赔,后续该发放的投资款等待后续统一公告。

当然也有网贷平台的员工不想进行收入退赔,那么很有可能就将被检察机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进行判决处罚,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钱还得一分不少的退出来,同时还要去坐牢。所以主动一些也是一件好事情。

最近看过一些原网贷平台的员工回忆,在网贷平台暴雷之后的遭遇。一般来说除了自己的钱在里面投资,亲戚朋友的钱也都在其中。平台出事之后,不但因为退赔收入而遭遇经济困难,真正的最大的伤害是来自于自己的朋友圈,亲戚圈全部反目成仇了。

除了一些个别新员工和后勤员工之外,其实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员工在做过一段时间之内,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对公司的怀疑。那么此时还不赶快退出来,如果继续在公司工作,最后遭受这样的结局,那也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咎由自取了。

P2P平台被立案后员工被退缴工资,能不能用投资在平台的资产抵扣?

P2P平台立案后员工被退缴工资和投资在平台的资产是两回事,员工在平台的资产在处置后大部分会出现资产缩水的情况,如果要进行抵扣,资产的价值评估没法进行,因此不存在相互抵扣的情况。

2018年以来,大量的P2P平台出现了流动性问题而被经侦立案调查,那有哪些款项是需要退缴的呢?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平台支付的钱款被刑事判决书确定的赃款,也只有这4种情况下需要返还:(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根据2019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合理把握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综合运用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置和化解风险,做到惩处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要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其地位、作用、层级、职务等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责任轻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涉案人员,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包括单位犯罪中的上级单位(总公司、母公司)的核心层、管理层和骨干人员,下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层和骨干人员,以及其他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P2P平台的投资本身就是高风险的理财,收益高的同时风险也高,如果投资的平台已经暴雷,那么只能等待政府的回复,资产处置后应该还能要回一部分投资资金。同时在今后的投资中要严格做好风险分析,祝您在今后的投资中顺顺利利!

以上是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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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被立案后员工被退缴工资,能不能用投资在平台的资产抵扣?

首先,我先确认一个问题,那就是楼主提出来的这个问题是不可以的。下面我来说说是为什么。

首先我先来说说为什么现在很多的p2p公司接二连三的暴雷。

想必大家现在在新闻上经常会看到的一类新闻就是,某某大型p2p公司,被某某某公安局立案侦查了,现在面向全网出借人,来某某某派出所或者在某官网上快速登记出借信息,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

p2p公司大面积暴雷最关键的一个时间点,是2019年的3月份,从去年三月份开始,某些省份开始大面积的清退p2p公司,可以说本来是朝阳行业的p2p体系,瞬间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就下面三大原因。

第一大原因,各种不合规的小平台,看见p2p赚钱,雨后春笋一般,全部扎根进p2p领域,不管是有资质的还是没资质的,有经验的还是没经验的,都想来分一块蛋糕,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中国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大大小小的p2p公司竟然高达了五千多家,这还是明面上打着p2p口号的公司,而如果不完全统计,所有公司都算上,最低有一万家公司了。

蛋糕就这么大,进来的公司太多了,所以肯定会有一部分是不赚钱的,而这部分不赚钱的公司开始另辟蹊径,开始采取一些不合法的手段了,开始放高利贷,什么按周计息,按日计息,什么315高炮,什么714高炮,都是这种情况下出来的,这些公司的经营者本就不是抱着正规长久经营的想法,他们只是想要快进快出,挣一笔就跑。

最后结果是他们赚到钱了,割完了韭菜了,他们退出去了,但是大家对于那些想要正规经营的平台也开始抱着怀疑的态度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国家监管的态度,本来p2p这个金融新理念,是一个非常好的理念,这个理念一开始中国是非常的支持的,就像开始的宜人贷那样,在中国最早发迹的时候,那个时候因为中国金融需要新鲜血液的加入,所以只要是关于p2p的发展,一路绿灯,办起什么手续来,特别的简单,结果就是中国仅仅用了十年的时间,就走完了美国用了三十年才走完的道路。步子大了,那么相对跟上的就是风险,所以风险也跟着几倍的放大。

本来按照正常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相关的部门,开始制定相关的规则了,而偏偏中国现在非常缺少这方面的人才,国家根本就拿不出一支能够完全控制住p2p风险的团队,所以在某些层面上,为了不让p2p继续蔓延下去,那只能弃车保帅,国家选择了一刀切,舍弃掉这块肉,将全部p2p都取缔,用p2p的出局。来维持住现在的经济稳定,因为有了这次失败的经验了,如果后期在需要新的p2p,那么国家直接自己扶持起来几个亲生的就好了,这可比强监管要简单的多了。

第三,p2p公司的经营模式注定了他们的结局,大家都知道,p2p是由两大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理财,也就是集资,一部分是放贷,也就是对外借款,而p2p公司在这中间只是一个居间的平台,他们所赚的只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手续费。所以p2p就像保险一样,必须每时每刻都需要源源不断的进进出出才可以,一旦任何一端出问题,那么结局就是满盘皆输。

而这些年由于中国对于老赖的整治不是很到位,所以现在的老赖已经是满街横行,再加上银监会对于p2p放款的强监管,导致了放贷端的坏账率过大和有钱不敢放的局面,最后结局就是放贷端不挣钱,连自负盈亏都做不到,更加的顾及不到理财端了,再加上某些平台高管的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不会管理,最后导致资金流完全对不上,亏空越来越大,而且一旦国家不支持这个行业,连风投都拿不到,那么最后结果肯定会爆。

其次,我在说说在什么情况下员工需要退还工资。

按照目前国家不完全的规定,所有明确被立案侦查的p2p公司,只要立案的理由是非法集资,那么理财端所有的员工,所有的收入都算是非法收入,也就是理财端的所有员工的收入,不管是底薪,还是提成,亦或者是绩效奖金都是要全额退还的,因为按照目前的规定,你不退还就是违法,一旦违法最低也会被行政拘留。

现在有很多的朋友其实对于这个追缴工资的情况是带着非常深的质疑态度的,因为毕竟不管是在哪里工作的朋友,都是付出了劳动了,现在要一分不差的将工资全部上交,对于疫情下的中国来说,这很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已经不仅仅是非法集资的问题,很可能是会出人命的,而且前几年还是国家重点扶持行业的理财,现在突然说是违法的了,又有多少刚入社会未深的大学生,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理财是违法的,而且关于理财这一块,目前国家也并没有规定年化收益超过多少是违法的,所以很多人在p2p理财公司上班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的工作有一天会违法。

还有一个公司除了销售部门,还有很多的其他部分,比如说人事部,财务部,开发部,运营部等等,这些人都只是单纯的拿着老板的要求去做事,他们只是协助理财,对于真正的理财产品可能完全的不了解,就这样还要去退工资收入,这怕是难以服众呀。

而就目前国家的规定来说,因为p2p公司被立案的理由是非法集资,而且平时理财端和放贷端都是独立经营的,所以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涉及到让放贷端也回退工资的情况。

最后,我说说为什么不能够用投资在平台的资产抵扣要求退缴的工资。

其实这个情况最为的简单,因为这两笔钱完全不是同样的用途,投资在平台的钱,这笔钱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你在投这笔钱的时候和平台建立的是合作的关系,这笔钱不管在什么时候他都是合法的钱财。

而反观需要你退缴的工资,已经明确的说明了,这些钱全是你非法所得,也就是说这些钱是违法额钱财。

一笔是合法分钱财,一笔是非法的钱财,两笔肯定不能混为一谈。

最后再说一下,我也明白楼主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疑问,肯定是这种情况,一个员工在某个理财公司上班了,期间挣着工资,然后又将自己的收入投进了这个理财平台获取一部分收益,然后平台暴雷了,投在平台的钱拿不出来了,而自己还要退工资,简直是双重的打击,雪上加霜,对于这种情况简单理解就是,不止不赚钱,反倒上了几年班,还得倒搭钱了。

不过就目前国内处理这些案件的经验和结果来说,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朋友,你真的只能自己认了,因为现在办事绝对是不会为了你一个个人去开什么绿灯的,只能是一边退款,一边实时关注自己的钱什么时候能退回来了。

P2P平台被立案后员工被退缴工资,能不能用投资在平台的资产抵扣?

没有员工就没有p2p诈骗,必须全额退赔出借人的血汗钱。

P2P平台被立案后员工被退缴工资,能不能用投资在平台的资产抵扣?

首先你说的这两件事,在法律上不能混为一谈。

其次,关于追缴。这里非常关键的一点是,P2P从业者到底知不知道平台运转体系是存在问题的(非法的)。且这里的“知不知道”不是你口头声称,而是需要结合你从事的业务范围、岗位任务等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比如说产品研发部门、运营推广部门、风控部.....这些“核心”部门通常很难辞其咎。

所以,我们可以关注警方发布的追缴通告中,通常会有一个大前提:“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人”。

以上。

法律补充:

追缴(涉案平台员工工资的)前提是其参与了违法行为,并被法院确认其工资是违法所得。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到,具体责任追究(追缴)、要根据行为人客观行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其地位、作用、层级、职务等情况,综合判断。

P2P平台被立案后员工被退缴工资,能不能用投资在平台的资产抵扣?

作为一名正规金融单位的退休人员,曾经了解过P2P,当时就发现本应该的个人对个人赚取手续费,却是平台理财集资和平台放贷赚取“息差”的操作,属于假P2P之名行非法集资违规放贷的非法经营之实,至少是超出了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那些被招聘的员工,大多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参与了违法活动,从这一点看,部分员工的工资收入被追缴是够“冤”的。但换个角度看,其工资收入的资金来源的确属于非法。尽管普通员工要辨别公司的经营是否合法难度较大,但法律不可能因为个人的“不懂”而给予宽恕。如果“明知”而参与,是会按“共犯”处理的。至于到手的工资收入可不可以用自己投入平台的资金抵扣,因为一个是非法的收入、一个是合法的投资,性质不同,直接抵扣是不可以的。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员工由于工资收入已经用于合法消费而无经济能力退还的,应该按照不能按时清偿“债务”另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依法将追缴的在平台的投资依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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