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
这么简单的问题,搞那么复杂。既然工商注册的比例与原始出资比例不同,那么意味着【出资多的人愿意接受占比少的股份】
总股本=79+39+28=146万(前提是注册资金均已足额到位)
30%为43.8万;40%为58.4万
这里面的潜意识包含的概念就是,甲股东自出资到公司成功注册之后一分钱业务还没开展的那个时点,就损失了79-43.8=26.2万元——也就是,如果该公司注册了之后不做业务立即解散,按照股份公司法来说,乙股东得到溢价的58.4-39=19.4万元是合法的,至于是否合理…………
如果股东章程里面没有其他的附属条款(如前述的特例),我想你们也是不具备经营股份公司的脑子……
所以,余款24万元合法的分配方式为:
甲乙丙分别42*30%、42*40%、42*30%
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
一.按照股权比列分配第一个方法,就是最基本的,按照股权比列分配。
79+39+28=146
甲占股79/146 应分:42x 79/146≈22.73万
乙占股39/146 应分:42x 39/146≈11.22万
丙占股28/146 应分:42x 28/146≈8.05万
二.按照营业期间功绩分配第二个,按所作出的成绩,能者多劳,也多拿,反之出力少的,相对分配的也少。
三.寻找亏损责任,责任人少分第三个,如果亏损主要是因为某个人的重大失误,与其他两人关系不大,那就责任人相对少分。
四.既然合资,已经有了定局,建议大家不要找以前的不痛快,简单分配,好聚好散不管怎样,选择合资做生意说明一开始都是志同道合的,不论因为什么亏损解散,都已经成了既定的结局,还是建议不要把分配搞得太复杂,好聚好散吧。
我是农民工“懂事长”李合伟(抖音号:hws666888),20多年创业经验,非著名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更多有关创业的内容,敬请关注头条号:合伟说,与我一起聊聊创业那些事!
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
合伙开公司最难处理的就是人际关系、工作分工以及利益分配了,一旦处理不好,别说公司的“拓展”了,从内部就开始分散!甲出资79万元,乙出资39万元,丙出资28万元,三人合资开公司,现在亏损解散,结余的42万元该如何分配?
一、在有欠员工工资、借入欠款的情况之下,应当优先满足工资发放、还债等还款。很多初创企业在创业失败以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能尽量少亏的就少亏,但是却亏待了别人。在未来信用化的时代中,信用将会是一笔无形的最大资产。当然,不管未来将是如何的,作为初创人员,对于自己的员工以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来说,都需要更好的、合理的、妥善的安排。
在这里就存在一个细节,合伙做生意,生意不在,朋友仍是。在所有的股东之中就算是从业的于此的,该发工资还是照发,不能说要散伙了就把股东的工资免去了,这样做,不对。
二、关于结余42万元资金该如何分配?甲出资79万元,乙出资39万元,丙出资28万元,合计出资146万元,甲占公司54.11%的股份,乙占公司26.71%的股份,丙占公司的19.18%的股份。在散伙的情况之下,还需要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清算,桌椅板凳、车辆、固定资产、工具等等,都需要存在一个折旧价格。然后三个人在一起进行探讨该如何分配。如果有股东希望分得固定资产多一些的,那么就按照价格等量分配就是。当然,如果存在大家都想要的,就商讨或者抽签决定。如果在均分的情况之下,42万元的结余资金,甲分配得22.7262万元,乙分配得11.2182万元,丙分配得8.0556万元。
作者不易,多多点赞,十分感谢!
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
根据你滴提问“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和工商注册股权比例为:甲30%.乙40%丙30%的条件”,清算后节余42万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根据你的问题可以判断出你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我的回答如下:
一、结余资金分配的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公司法》186条第2款,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二、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分配的金额如下:
1、甲分配金额=420000*79/(79+39+28)=227260.27元;
2、乙分配金额=420000*39/(79+39+28)=112191.78元;
3、丙分配金额=420000*28/(79+39+28)=80547.95元;
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
本案例容易出现比较大争议的地方就是三名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同工商注册股权的比例不一致。而之所以出现不一致,就在于除了现金出资之外,还存在实物出资以及技术、商标入股的可能,所以乙和丙在这方面应该有所投入。
如果按照实际货币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话,成立公司时货币出资总额为79万+39万+28万=146万,甲占总出资额的54.11%,乙占总出资额的26.71%,丙占总出资额的19.18%,剩余的42万,甲应该分42万*54.11%=22.73万,乙应该分42万*26.71%=11.22万,丙可分到42万*19.18%=8.05万。从这个分配方式来看,甲应该最满意。
如果按照工商注册股权的比例来分配的话,剩余的42万,甲占30%股权,应该分到42万*30%=12.6万,乙占40%的股权,可以分到42万*40%=16.8万,丙占30%,最后分得42万*30%=12.6万。从此分配角度来看,乙、丙会比较满意。
不过由于题主只提到了货币出资,而忽略了实物出资和技术、商标的出资。之所以乙和丙的现金出资额度不高,但是股权占比就是最高的,有可能存在其他的实物出资和技术入股,尽管公司经营不善倒闭了,而这些投入也不应该被忽视。
所以无论是从更加公平的角度,还是从法律上来讲,按照工商注册股权来进行分配是最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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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
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这里是财务小鱼说,很高兴接受邀请,并给自己的观点。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工商注册股权比例为什么和出资比例不匹配。在很多技术类企业中,通过含有技术股存在,乙和丙之所有出资金额较低,而股权比例较高的原因,很可能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负责主要运营责任和技术开发责任,而甲更多的可能是天使投资人的角色,只负责资金供给,不负责公司事项运营。
假设大家仅从出资比例来看,按照工商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似乎是对甲很不公平,凭什么我出那么多钱,要我的剩余分配比你们还少。但是,我们可能都忽略了一点,乙和丙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也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毕竟谁都不是在创业的时候奔着让公司倒闭去的。公司倒闭有很多因素影响,可能是管理不善,可能是政策影响。
对于甲,只能说投资有风险,既然当初创立时,选择了风险承担和分红的比例,就应该按照当初的约定执行。商业就是商业,掺杂太多感情反而变得复杂。
在我本身工作过程中,也接触过很多类型股权和出资比例不一致的企业,盈利的有,破产的也有,但是在分配剩余财产的时候,都根据工商注册比例进行明面的上的分配。私底下是否签署其他协议,就不得而知。至少在法律程序方面,在公开层面都是按照备案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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