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烧烤店事件打人者会被判死刑吗?
基于《刑法》中对所涉罪名的量刑尺度,结合目前4名被打女子的伤情来看,判死刑是没有可能的,有期徒刑是大概率事件,只不过是刑期长短的问题。
涉嫌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的是下图中的9人,目前已经全部经检察院批准后逮捕:
注意,虽然9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但法理上现在还不能认定为有罪,但从打人视频上来看,以下3名男子下手尤重、最为猖狂:
一是最先挑事的绿衣男子,几乎全程参与了打人,先是言语轻佻的骚扰和触碰女子,后直接下手,从店内打到店外;
二是穿着“鹰”图案的黑衣男子,最先冲入店内殴打女子,后期在店外也参与了殴打;
三是白色上衣黑色裤子的男子,用椅子打了黑衣女子,同时将女子拽着头发拖到店外继续殴打。
其他6人我们就不一一赘述了,从视频上来看这6人中有些人也动了手,还有几个人看不清是否动了手,后期还有几个人出面劝架和阻止。
单从打人视频来分析,以上1-3号男子行为尤为恶劣,处罚恐怕也是最重的。
那么这三人将面临何种处罚呢?
包括其他6人在内,11日唐山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中对嫌疑人用到的词汇是“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基于该用词,分析下1-3号男子可能涉嫌的罪名和量刑:
3名男子的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他人”,即,既有“随意殴打他人”的特点,又对他人造成了伤害。
伤情方面:4名女子被打,两人无大碍、未入院治疗;白衣女子和另一人被送医,前期住在重症监护室,后转到普通病房并在口腔科接受过治疗。
伤情鉴定的等级有“轻微伤、轻伤、重伤”三类,从通报的情况来看,虽然没有看到最终的伤情鉴定结果,但从送医图片和治疗经过来看,“轻微伤”是不可能了,也就是1-3号男子所要承担的不是行政责任,而是刑事责任。
两名被打女子轻伤或者重伤的概率更大一些,而伤情等级不同,对1-3号男子的量刑轻重也不同:
倘若最终鉴定为轻伤,那么寻衅滋事罪的判罚更重一些,刑期在5年以下,除非是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情况,刑期在5-10年;
倘若最终鉴定为重伤,那么故意伤害罪判罚更重,最高刑期在10年以下。
1-3号男子刑期最长、判罚最重的情况是:两女子鉴定为重伤,打人男子以“故意伤害罪”判决,刑期10年以下。
由此,基于女子伤情鉴定结果、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尺度,10年以下刑期是大概率事件,无期徒刑甚至10年以上刑期都没有可能,更别说“极刑”了。
当然,以上所述只是基于这个“个案”,倘若经侦查发现3名男子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犯罪事实,那么一并量刑的话,刑期更长,关键看是否有未被发现的犯罪事实以及所触犯的罪名是什么,这里就不做过多猜测了。
除了打人最“凶”的这3名男子之外,其他6人将接受何种处罚就不做过多分析了,有些人也参与了打人,只不过有所收敛,有以寻衅滋事罪处罚的可能;还有几个人从视频上来看没有参与打人,或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免于处罚,关键还要看后期调查。
若作出死刑的判决,必然是在发现有其他犯罪事实的基础之上的,且所犯罪名触及“极刑”:
这个案件中,倘若打人是“临时起意”,没有预谋的话,那么1-3号男子可能被认定为“主犯”,被打女子鉴定为重伤的话,最长刑期10年,这是“顶格”了;其他“从犯”顶格5年。
话说回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于9名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其他犯罪事实、以及是否涉及“极刑”的罪名我们不得而知。倘若有人所犯之事触及“极刑”,那么必然另案处理、判决,10年以上、无期、死刑都是有可能的。
这个事情发酵的比较大,引起了大范围的普遍关注,我们对这种行为予以谴责和不齿的同时,也希望打人者能顶格处理,以此最大程度上达到惩戒和警示的目的。
但所犯之事的量刑必然有法律尺度来衡量,不是我们希望能重判、多判就能决定的,静待法院的裁决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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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烧烤店事件打人者会被判死刑吗?
从公布的视频内容和当前媒体曝光的重伤二级鉴定结果来看,大概率按照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理。同时,这伙人可能属于黑社会组织,还可能有另案没有处理,待其他案子查清可能会涉及到数罪并罚问题,一切皆有可能。
河北唐山烧烤店事件打人者会被判死刑吗?
先告知题主答案,唐山烧烤店打人者不会被判处死刑。别说死刑了,连无期徒刑都很难判到。
唐山9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非常恶劣,但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罪行恶劣、社会影响大就脱离了法律进行宣判,刑法讲究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与罪名要一一对应,就好比不可能给予偷手机的罪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类的处罚。
下面来具体分析一下9人可能受到的刑罚。
3名主犯可能被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唐山打人事件中打得最凶的是一位挑事者以及两位刚开始就冲入烧烤店对女子进行殴打的男性。
这三人最为可恶,理应受到最重的处罚。
按照警方此前公布的通告可以看出,9人被以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逮捕。这份通报的用词非常讲究。
用了殴打他人而非故意伤害是因为故意伤害罪不一定成立,这个罪民成立的基础是受害者达到轻伤以上标准。此前网上有人说唐山受害人为达到了重伤二级,后来被辟谣了,到底是什么伤要看司法鉴定的结果,但从网上图片来看最多为轻伤。
如果确实为轻伤的话那么成立故意伤害罪,三名住房将被以该罪处理,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换言之,即使顶格判罚也就只有三年。
逮捕的另外一个理由是寻衅滋事,刑罚中有寻衅滋事这一罪民,据此能够基本推断3名主犯触犯了这个罪名。
寻衅滋事最多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寻衅滋事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能够判处5-10年有期徒刑。
因此,3名主犯最多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有的人说是否成立数罪并罚,从法理上来说不成立,3名罪犯为想象竞合犯,按照中最处理,也就是说虽然可能同时触犯了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但只会按照更重的寻衅滋事判罚。
6名从犯最多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剩下的6人中有4人没有动手,还有2人动手了但殴打的比较少,无法对受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所以基本上不会触犯故意伤害罪。
不过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可能被以寻衅滋事处理。
寻衅滋事不讲究一定要上手,在犯罪团伙中起到辅助作用这按照从犯对待,同样要遭受刑罚,只是比照主犯会轻一些。
前文提过寻衅滋事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剩下的6人顶格刑罚为5年,根据他们的犯罪程度会有所不同,完全没有动手的4人如果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的话是可能获得缓刑的。
因此,他们6人最多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如果有其它犯罪事实会被判的更重以上说的是针对本次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刑罚,如果在警方调查中发现9人还有其它罪行,比如曾经非法拘禁、抢劫、绑架等行为的话,会根据这些非法行为单独判处刑罚,这个时候就要用数罪并罚了。
不过,是否有其它罪行得有警方来公布,在没有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咱们不能胡乱猜测。
可以肯定的是在有其它犯罪行为的情形下,数罪并罚的结果极有可能超过十年,极端情形下甚至达到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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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烧烤店事件打人者会被判死刑吗?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这个案子的主犯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原因有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 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第 一,看上面刑法234条,刑法里本来就有规定,致人重伤或者严重残 疾的,是可以被判死刑的,受害者女孩现在还不知道具体的伤情结果,但是看视频里受伤程度应该相当严重的,如果构成重伤级别或者重度残 疾的后果,那死刑是有可能的。
zui高人 民 法 院,2022年3月,zui高法工作报告:人 民 法 院准确贯彻死刑政策,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 护 法治权威。
第 二,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影响极其恶劣,下手之狠,令人发指,可以说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唐山打人事件也属于严重残害妇女,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因此,依法判决主犯死刑是有可能的。
据zui高人 民检 察 院 官 方网站发布消息,6月13日,zui高人 民 检 察 院召开党组会,会议指出对严重影响人 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要当严则严,从重打击。会议提出,对危害国 家 安 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犯罪特别是严重影响人 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就要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开展必须落实抓实。各级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地痞流 氓故意闹 事的,手段恶劣的,伤害妇女儿童、老年、残 疾人等以及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犯罪,必须坚决依法从严追诉、依法从严惩治。
第三,zui 高检 察 院,在打人事件发生后,在6月13日也开会发声了,对于严重影响人 民群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的犯罪,当严则严,从重打击。唐山打人事件,就是此类案件,因此主犯被判决死刑是有可能的。
总之,唐山打人案件,影响太恶劣,也符合刑法、zui高法 院和zui高检 察 院的对于此类案件的量刑表述,再加上个别人员还有其他的案底,数罪并罚,再考虑社会影响,杀一儆百,主犯被判死刑是大概率可能的。从犯依据伤害程度,会被判有期徒刑若干年。
河北唐山烧烤店事件打人者会被判死刑吗?
可以说发生在唐山机场路烧烤店的殴打女性的恶意事件不亚于再度发生了一场唐山大地震,只不过这次不是真的地震,而是黑恶势力的地震,这次事件也许只揭开了冰山一角,但这一角触到了关键,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恶势力竟然如此的猖獗,骇人听闻。
现在参与作案的几个罪犯都已经陆续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就唐山打人这一事件来说,嫌犯可能会面临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恶势力犯罪,其中还有一点颇有争议,就是强制猥亵罪。
寻衅滋事罪《刑法》293条中说道: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刑法》中的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根据目前警方通报,可以看到该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至于能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被害人的伤情鉴定是否构成轻伤及以上。如果同时构成,则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恶势力犯罪本案是否涉黑涉恶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果本案涉黑,那么就可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二选一,二者视被害人伤情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数罪并罚。而寻衅滋事罪一般在三年左右,本案社会影响恶劣,综合考虑推测量刑应该是往三年以上建议,不适用缓刑。
强制猥亵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绿衣男的确有对白衣女实施抚摸背部的动作,但是犯罪构成须有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但本案中行为较轻没达到犯罪程度,有可能会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就此骚扰行为以民事侵权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倘若罪犯真的犯了上述罪行,那么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故意伤害是肯定了,至于判多少年得看法律究竟如何认定,可以往对社会危害性大、舆论影响大的上面靠靠。
至于死刑应该不可能,因为女生根据通报得知没有死亡,只是轻伤,打人男子也并不属于预谋作案,只能说尽量判得重一点!
总结来说就是十年以上,最高无期!
河北唐山烧烤店事件打人者会被判死刑吗?
别说唐山烧烤店打人的主犯不会被判死刑,其中有一个人可能都不会被判刑的!
打人案件中被抓获的一共有9人,其中是7男2女,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参与打架了,有的男人还阻止过,别人还听到他说“别打了,要打打我”这样的话,还有女人被自己人打了,他们会判刑吗?
说一下这9个人分别做了什么事,会不会被判刑!
第一人:主犯陈某志(绿衣男子)从视频看,陈某志是挑起恶意伤人事件的第一人,就是骚扰白衣女子,并用手摸人家后背,开始动手打人的那个渣男!
陈某志从店外走到店内,骚扰那位女子不成,遭到女生的反抗和呵斥之后,他恼羞成怒,没有再说话直接挥起拳头打人。
陈某志是唐山本地人,在当地经营过公司,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是他的“案底”也是很厚实,曾经在2015年和其他四人以催债为由将一名男子打至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尺骨粉碎性骨折后,关进后备箱长达十小时。令人惊讶的是,被打的人被判定是轻伤。
陈某志还因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并限制高消费。并且两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成为“老赖”。
一句话,陈某志不是善男信女,也是多次有案底了,虽然这次案情很大,如果被打的女人是轻伤的话,他最多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不会被判处死刑的!
第二人:刘某
这个刘某和陈某志的关系不一般,曾经和他一起催债打伤过别人,导致骨折的就有他的份儿,在视频里穿着白色上衣,上窜下跳的就他。
当年的案情是这样描述的,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主儿,
2015年12月12日18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被告人刘涛伙同他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被告人刘涛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额顶部跨发际瘢痕按“系数相加”办法计算后所得数值大于1。
后被告人刘涛等人将其强行带上车牌号为×××的黑色帕萨特离开,将被害人商某带到陈继志(刑拘在逃)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至次日12时许,被害人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
但是这个刘涛也是神通广大,2015年的案子,被害人虽然报警了,但是刘涛直到2018年才被拘留。
2018年3月21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
2018年4月27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同日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执行逮捕。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更神奇的是,商某被打得头部多处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居然只认定为轻伤一级。
刘涛因为当庭认罪,从轻处罚,只判了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而陈某志呢?案卷上写的是“刑拘在逃”,呵呵,是真的逃了,还是就在眼皮底下没人去抓呢?
第三人:马某某
我们看到视频中穿着黑色boy上衣的人就是马某某,他不是唐山人,是从江苏来唐的。为什么说他是第三人呢?马某某是除了陈继志和刘某之外,打人最狠、最出力的人了,打女人真能耐!
第四个:陈某某
穿着红色显眼外套的男子是陈某某,他对于女人也没有手软,视频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用啤酒瓶砸向女孩的头部。
这个家伙有钱,当时逃跑时就是他开的7777牌照的奔驰迈巴赫,不过他的钱可能来路不正,曾经也因为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及罚款6万元,直到2021年才被放出来,看来是又是想念牢饭的味道了。
以上这四人是视频中最欢蹦乱跳的,动手打女人的时候都有参与,特别是前三个更是主力,真的太不要脸了,无耻之徒。
剩下的那三个男人有人站在一边没有动手,有人拦着没有拦住,还有一人更是一直在劝架,
最后一个在江苏盐城被抓到的人就是沈某某,他被抓时的第一句话是“我冤枉啊,我没有打人。”
在视频中好像没有看到他出手打人,整个打人过程中,他一直当着旁观者的角色,但是他却是有过吸毒史,有聚众斗殴、聚众赌博的前科。
剩下的两个人一个想劝架时,发现根本插不进手去,最后自己坐到一边了。而另一个人,并未参与施暴,其间还用身体阻拦同伴施暴,并喊过“别搞了,你打我吧”这样的话。
当时吃饭的人有很多,对于打人事件发生后,虽然有人不敢去制止,但是也有人及时报警了,最后这几个打人者仓皇逃跑了。
虽然在打人者一起的有7名男子,但是有打人行为的也就是4或者5人,监控很清楚,而且现场的人也看得清清楚楚。
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对于以陈某志为首的打人者,不会放过,但是因为这样的事实判处死刑,那样真的是不太现实的。
对于那些没有动手的同伴(这里不能是同伙了),或者是有阻拦行为的同伴,可能会轻罚,或者是免于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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