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医生用自己精液让女性怀孕,因法律空白无法被起诉,对此你怎么看?
2018年04月13日消息称,加拿大渥太华一名专治不孕的医生被指控,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精子使至少11名妇女怀孕。目前,他面临的民事诉讼还在增加,但因为法律空白,受害人无法对他提起刑事诉讼。
医生诺曼·巴温是加拿大渥太华的一名治疗不孕不育的专家,他现在被质控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精子使至少11名妇女怀孕。虽然针对他的质控越来越多,可是法律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依据,所以够不成刑事诉讼。
目前,针对他的质控可以追述到2 3十年前,那么孩子现在也已经长大成人了,可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是很难对他提起起诉的。他的行为属于灰色地带,虽然每个人都很反感讨厌,但却不能定罪,因为法律目前属于空白,没有依据。
不过不知道在血缘上,算不算是父亲。如果是,可不可以要生活费呢?估计11个孩子如果可以要生活费,也够他喝一壶的了吧。
很多朋友会认为怎么会使用他的精液呢?其实他本是属于监守自盗,反正都是用别人捐的,不如用自己的想法估计充斥了他的大脑。
法律要与时俱进,有了空白就要填补,就好比我们国家针对没成年犯罪这一块,很长时间的漏洞就是未满多少岁怎样怎样,可是现在小孩子成熟早,他会因为自己未成年而嚣张,打架下死手,过事情不记后果,更有一些“社会大哥”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变成打手什么的危害社会,而这样的人,更可怕。
加拿大一医生用自己精液让女性怀孕,因法律空白无法被起诉,对此你怎么看?
。
…䋎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