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趣谈唐宋元明清,在幽默中掌握历史新知识!

在历朝历代,官府都非常重视光棍问题。光棍如果越来越多,越来越不可控,政府会直接管辖,强制分配妻子。当然,这其中的细节咱们慢慢来谈。

强制分配多种多样,各有优缺

通过战争手段,抢其他国家的女子:这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之一。光棍既然被称之为光棍,自然是缺少妻子的。既然缺少妻子,政府给你分配一个不就成了?只不过,先别急着感谢和叩拜,也没有必要急着穿越回古代,因为分配是随机的。也就是说,如果给你分一个口歪眼斜的黄脸婆子,你也只能收下,当然,有总比没有的好。这一点,主要在唐朝和清朝引用。

提高不婚女子家庭的税收:女子一般到了十五岁甚至更早就必须结婚,在历朝历代中,一旦你到了二十岁还没有结婚,那就完了。最便宜的处罚是增加五倍人头税,要是严重了,估计整个家族都要受到牵连。这一点,主要在汉朝有所体现。

限制富人纳妾:男人都是大猪蹄子,这句话一点也不假,谁不想三妻六妾,娇羞满天下?所以,政府下达命令,在这一块控制得死死的,你要是把所有女子都娶走了,光棍可就一点机会也没了。

允许女子外出:各个政府积极举办花灯会、赏花会,为的就是让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姑娘有机会能上外面见见小伙子们。万一要是有碰对眼的,保不齐就成了一桩婚事。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宋朝。

鼓励二婚:所谓的贞洁招牌,在历朝历代中都不太值钱,尽管社会提倡,但面对光棍还是得勇于牺牲。尤其是在人口缺少的年代,能二婚的话政府会鼓励的。

嫂嫁弟:这一点主要出现在少数民族,一般规定,父亲去世后除了自己的生母之外的女人可以继承,哥哥去世后也可以继承一部分。(以参见王昭君)

没错,这就是事实

有没有发现?历朝历代好像对于光棍颇为上心,不但政府出动,甚至民间也有红娘四处搭线。

为什么?

因为古代没有人口爆炸这个概念,而且永远不会人口爆炸。行军打仗需要人口,维修运河需要人口,甚至国家稳定所需要的太监、仆人,都需要若大的人口。

历朝历代,评价皇帝是否英明,人口是第一数据,其次才是为老百姓做过那些好事。因为,只有人口是切切实实体现出来的,而且体现得很到位。

总而言之,在古代,想打光棍是很困难的。即便你想,国家也不让。再加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使得生孩子基本上成为了年长者的唯一任务。

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确实,说到这个问题很多人回想到那个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时候历朝历代都是久存不衰的。当然这也算是其中一个吧,但却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办法,只能算是饮鸩止渴。动辄就会让许多人倾家荡产,并不是很好的一个举措。

其实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古代的阶级统治者还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毕竟那时候生产力低下,人口才是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只有人口兴旺了国家才会兴旺,同样一个家族一个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们不得不为这些做出一些实际有效的改革办法。

其一:强制女子出嫁。

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而到南北朝时这一律令更加严苛,适龄女子没有婚嫁的话还要法办其亲人父母,这样就更进一步遏制了“剩女”的产生,虽说在当时是为了保证人口增长,但同样也是在减少光棍的产生。

这样,就从法律制度上限制了“孤男”“寡女”的数量,使得男女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减少浪费,尽最大可能的解决“光棍问题”。

其二:官媒指定

过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这种媒人都是民间的,属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上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纯是“拉女配”。在清代,就设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为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就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们争着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的“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处,这些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翻墙私会现象,光棍男子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似乎有些不合理法,有些“强娶”的意味,但是在那个年代,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问题。因为那时候理法本身就存在缺陷,而且民主意识度没有现在高,而且现在也不是在谈论理法问题,所以说,这种官媒指定在当时也是非常好的一个手段。

其三:支持寡妇再嫁。

这在当时可谓是一个了不起的改革吧,过去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好女不嫁二嫁”,讲究从一而终。因为迷信认为,一个女人嫁给了两个男人,等于让两个男人过手,是犯贱,会被人看不起不说,死后也不得安宁,到阴间会遭二鬼缠身。如果二鬼闹到阎王爷那里就恐怖了,往往会判女鬼锯成两半,分给二鬼。所以,古代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的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而这种做法在当时可谓也是一种进步吧,虽然本意可能不是如此,但确实有打破封建传统,解放女性束缚。

其四:鼓励娶二婚

与上面提倡寡妇再嫁相对是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老婆。过去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让人看不起,除非实在讨不到,或讨不起黄花闺女了,才会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办了。习以为常之下,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种常规伦理。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得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这种家庭内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来增加家族人丁问题,但在事实上却也有助于解决光棍问题。而且对于思想观念开放也是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其五:限制富人娶妾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男女性别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但了解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在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这样便人为造成了“男多女少”现象,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适婚女人去当小老婆了啊。国家统治者看到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并不是说你有钱就能任意讨小的。如在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说这些法律也越来越完善,有时候可能并不是这么个意思,但不可否认的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确实是一种进步,所以也看起来越来越合理。“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妾”完全就是一种资源浪费,虽然说私下里许多人都想着这样很好,但是有没有想过实际,能否照顾的过来,还有许多人是“光棍”呢!历史上之所以发生许多“私通”之类的事情想想应该也是合理的,毕竟是人,力有不逮,站在光棍的角度来看,这些人还真不值得同情,浪费那么多资源又是何苦呢?活该头上“绿油油”的吧。

其六:一妻多夫

就是一个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说,几个男人合伙娶一个妻子,轮流同房。这种现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国成立好多年后,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几个共娶一个妻子。当然一些极度贫困、文化落后的地方也有存在的可能,但是从进化论角度来讲,是不建议这种,对人类的发展大局有影响。

其七:增加“奔”的机会

奔,可简单理解男女自由交流,“私奔”里的奔就有这种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为单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台,这种解决光棍的手段,在现代最受推崇,工会、居委会的大妈大婶最乐于此事。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一个典型的“奔”机会,为青年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特殊机会,提高男女婚配率。《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仲春会”一般在“三月三”。除了这一天,古代可以给光棍提供择偶良机还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当然,古代解决光棍问题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很多。但是,再多也没有现代机会多、花样多。现在有电脑,有网络,有舞厅,有歌厅……还有如《非诚勿扰》这样的的电视相亲节目。依我来说,光棍们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媒人、红娘,只需要努力提升自己,自己就可以搞定终身大事。大家觉得呢?

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古代一夫多妻制,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三房四妾。但是,娶老婆是要花很多彩礼,古代女人都是在家相夫教子,养老婆也是需要钱的。可以看到,男人想要妻妾成群,也要有钱去娶。同时,古代又是重男轻女思想严重,造成男女比例失调。这两种现象的存在,必然也会造成老婆资源的稀缺。如男多女少,有钱有权的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但是,穷的男人,没钱娶老婆,一辈子打光棍。再加上古代交通闭塞,古代女子不出门,男人娶老婆也只能在附近娶,也没有多少女人愿意远嫁。所以,古人也有着光棍节,打光棍也是男人的家常便饭。但是,男人光棍太多,对人口繁衍是非常不利的。再加上古代社会,是一种农业社会,人口稀少对创造财富和农业生产是非常不利的。那么,古代人是怎么解决光棍问题呢?

逼迫女子出嫁

古代朝廷为了提高解决男人婚姻问题,一般是逼迫女子出嫁。虽然不同朝代的规定是不同,但是基本都有一个年龄区域。如男人在十六岁-二十岁期间,就必需娶老婆。女人必需在十三岁-十六岁期间嫁人。

如在晋朝,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需嫁人,否则官府强行给女子找对象。在《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这句话意思是说,当女子到十七岁时候,父母很难把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帮这个女子找老公,也就是强行命令出嫁。

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在南北朝的时候,《宋书·周郎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出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说,当女子到了适婚年龄还不出嫁,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家里人也要跟着去坐牢。在唐朝时候,男人过了二十岁,女人过了十五岁还没结婚成家,都要受到处罚。

可以看到,现代社会女子社会地位高,找对象都是眼光高挑,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把自己变为大龄剩女。但是,在古代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还为连累家人。所以,古代官府强迫女子出嫁,虽然不尊重女子意见,把女子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但这一切也是为了增加人口,客观上也解决了男人光棍娶不上老婆的难题。

官媒制定婚姻

在古代男女婚姻都是在父母的指示安排的,也是听从媒妁和红娘的话语。如在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就记载崔玲玲和张生的偶然相遇,就是在普救寺里。两人一见钟情,并且私定终身,中间就有一个红娘牵线,这个红娘就是媒人。这一种媒人是民间的私谋。

除了民间的私谋,还有着官府帮解决光棍男人娶老婆问题的专职人员,这也就是官媒。这一种官媒,就如同今天民政局发结婚证公务员的职责。不同的是,官媒权力更加大,可以用强制性手段给光棍男人娶媳妇,叫某一个女子一定嫁给某个男人,这一种叫做“拉女配”。

在清朝,也设置有“官媒”。如被发配在新疆的大量男子,为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和繁衍人口,就在当地设置了官媒,方便光棍男人找老婆。还有一些灾区的逃荒女子和农民起义军的妻女,被官媒指定嫁给某一个光棍,生育孩子繁衍后代。当时在开垦荒地的新疆地区,男队女少,光棍们为了娶上老婆,都竞相给官媒送“聘礼”,使得官媒油水充足。当时官媒也利用自己手中权力,如果光棍不给自己“聘金”,也会向光棍索取红包。

最为有意思是,官媒也为了防止单身男女私下来往,绕过官府这一关暗地私奔,也会经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查墙子”,就是在是男女经常私会的小巷子和旮旯处,把光棍男子赶走,使得光棍男子只能向官府送“聘礼”娶老婆。

支持寡妇再嫁

虽然古代封建思想提倡“好女不嫁二男”,女人嫁给二男,在阴间会遇到两个丈夫的缠身和分割,非常不吉利。男人也是以娶不上黄花闺女为耻辱。但是,在古代为了保持男女比例,在男多女少地方,无论是官府还是民间,都是积极提倡寡妇再嫁,不是封建思想的从一而终、三纲五常。

尤其在北方少数民族中,由于草原气候的恶劣,繁衍人口对于保持民族生产力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北方少数游牧民族从不以娶寡妇为耻辱,在家族里弟弟娶嫂子、嫂子嫁叔叔的现象是很正常的家庭伦理。甚至在早期没开化的少数民族,还流行着“妻后母”的风俗,也就是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为妻子、中国古代四大美女王昭君,就是这例子的典型代表。她和亲嫁到别塞外,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能继续跟着风俗,嫁给了自己的儿子。这一种在家族里面的再婚和再嫁之政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繁衍人口,实质上也解决了单身汉的光棍问题。

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

由于古代有钱人可以花钱纳妾,占据着大量的女人资源。但是,国家统治者也看到了纳妾太多,必然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如贫富不均,使很多男人找不到老婆。于是,统治者也制定法规,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

我国古代提倡一夫一妻多妾制,主要也是在官员层面的,但是伴随时代发展都是有所限制。在周朝,平民可以仿效官员,可以“一夫多妻”。秦朝比较注重法家的思想理念,提倡男女平等,妻子可以告状夫君。之后的历朝历代,“庶民一夫一妇”就是社会发展的主流。当男子满四十没有儿子的时候,才可以纳妾。

对于官员的规定,春秋时候诸侯可以纳八个妾,汉朝也是继续这个政策,分封的诸侯也享受这一种待遇。对于卿大夫,只能一妻二妾。在明朝,只有亲王才能纳十个妾,子嗣只能纳妾四个,再往下级别越低纳妾数量也就越来越少。

由于历朝历代对纳妾数量标准的严格规定,能避免富人和有权势的达官贵人占据更多女人资源,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

允许一妻多夫

一妻多夫,都很容易理解,就是几个男人可以合伙娶一个妻子,然后轮流同房,也就是“共妻制”,也就是《西游记》中女儿国的现象。这一种现象在今天云南的摩梭族,以及在西藏一些地方都可以看到。

搭建相亲的平台

为了解决光棍娶老婆的问题,古代官府也如现代社会一样,搭建相亲的平台,鼓励大龄剩男剩女相亲,提供相处的机会。

如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相亲平台。在“仲春会”中,能为有生育能力和青年适婚男女提供相处的机会,提高男女结婚的概率。在《周礼》中的《地官·媒民》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仲春会”举办时间一般是在春天的三月,在会中都是需要结婚的男女。对于男女是否参加“仲春会”,官府是不做规定。但是参加了“仲春会”,一定要找到对象,否则就做处罚。

之后,民间的“七月七”七夕情人节、“正月十五”中秋节,都是给民间男女相亲机会的平台,都是为了解决光棍配偶问题。

总之,在古代由于男女比例的严重失去平衡,对国家社稷安危都有重大影响。古代朝廷都要积极解决光棍危机,使人口数量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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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天下起雨,才想起鞋破湿脚。收到短信,猛意识至今单飘。

虽然在古代,光棍问题没有如今那么突出,但人口作为一个朝代重要的隐形资产,是受到相当的重视的,解决光棍问题也是古代保证政权稳定发展的一个手段。

官府强制成亲。

在古代,官府对百姓的管控十分严格。

由于长期的战乱,导致一国的人口下降,那么官府就要采取严苛的婚姻制度,以此保证生育率的提升。

制女年十七而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三国时期,由于连年战乱,人口数量骤减。到了司马炎建立晋朝,为了提高生育率,减少光棍的数量,颁布了这条政令:十七岁没有嫁人的,官府要对家庭进行处罚,然后地方官员强制出嫁。

之后,对于大龄女子没有出嫁的刑罚更加严重,每当家中的闺女快到年龄了,家里都会赶紧找媒婆寻一个婆家,就算是没有聘礼都要把女儿送出去。

男女之间轮流成亲。

这样的婚姻制度规定,在男女成亲并且有了生育之后,自动“离婚”,双方再各自寻找其他配偶成亲,实现婚姻的流动性。

这样的情况在五代十国特别盛行,虽然不能彻底解决光棍问题,但至少能够让那些光棍们体验几年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乐趣。

寡妇必须改嫁,男子在一定年龄未成亲的不能拒绝。

古代尤为重视三纲五常,认为女子一生只嫁一夫是保守贞洁。但当国家出现大批光棍的时候,就顾不了这么多了。

丧偶的女人不能守寡,必须找人嫁出去。当成年男性找不到妻子时,如果有人为他给寡妇做媒,不能找借口拒绝,有苦也只能自己咽。

一夫一妻制,不准纳妾。

当然,这一条是给平民准备的。

如果真的出现一大批光棍的话,普通老百姓只能同时拥有一个妻子,不准再娶偏房。如果违反了,就会强制离婚并处以仗刑。

而那些王公贵族相对宽松一些,卿可以有一妇两妾、士可以有一妇一妾。其实这些大户人家都有相应的对策,就比如说陪嫁丫头、家里的丫鬟,都是可以规避这条律法的。

另外,宦官队伍也缓解了光棍问题。

如果问题不严峻,只是有少量的光棍的话,皇宫大内完全可以对宦官队伍进行扩充增员。在天下召集光棍,许下优厚的俸禄,刺激他们踊跃报名,这也可以减少光棍的数量。

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谢谢邀请!古代有光棍的时代一般是和平年代,战争时期,不少男子沙场阵亡,女子还过剩。和平安定的年月,光棍明显多,一是重男轻女,不少人看到生的是女孩,溺死的不少;喂养女孩没有喂养男孩慎重,女孩的成活率也低;富人三妻四妾,也增加光棍的数量。不少男子,由于家里穷,无法娶到媳妇,也只有打光棍了。旧时代的政府,想法解决光棍问题的极少,又有谁关心这些事,不少政府认为光棍多好招兵,还关什么心?传说晋朝、唐朝有一夫一妻的规定,限制纳妾,以后不少朝代沿用这个办法,据说晋朝还规定女子出嫁的年龄,若不嫁,由官府负责,明朝不少地方,寡妇可以再嫁,这些方法也能减少光棍的数量,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些少数民族,弟兄几个娶一个媳妇,这个方法也不错!

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看到这个题目,感觉奇了怪了,古代想当光棍都难,还要去解决吗?

虽说古代有皇宫佳丽三千、王侯将相三妻(一正妻两平妻)四妾及溺婴等现象,似乎严重破坏了当时的男女比例和谐,但这些和战争劳役相比,只能算九牛一毛。

多数史料显示,各朝男女人口比例都非常接近。但是,实际存在结果却是女性比例远远超过男性比例。想想被称为“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都能娶到貌美如花的潘金莲,就不难看出,在古代男人娶妻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虽说武大郎只是个虚构人物,但是任何艺术都是取材于生活、来源于生活,也绝对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从秦灭六国,到楚汉争霸就不多讲了。男子死于战争、劳役都简直难以计数。如:长平之战,秦军坑杀赵军40万;项羽坑杀秦军20万;死于修筑秦直道、长城、陵墓的男丁多达数十万。

汉朝及三国时期

汉代初期规定,丁男服役年龄从23岁到56岁。但是,到了汉景帝时期,最小年龄又调到20岁。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西汉;公元前200年,率领32万大军远征匈奴,结果被匈奴40万大军围困在白登山7天7夜。出动大军就是32万,所需劳役至少倍数之多。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当时冻掉手指头的兵士就有十之二、三,而且没有吃,就更别说普通的劳役人员了。虽然没有此战伤亡人数的史料记载,但是如此大战,如此困境,伤亡人员至少在数万以上。

直到公元前195年刘邦病逝,国内消灭异性王的战争也算停止。当时虽有人口6300万,但是男子人口比例,相对女子的比例绝对非常悬殊。

接着,进入文景之治,男女人口比例逐渐拉近。但是,到了汉武帝时期,在位54年,基本打了54年的仗,卫青、霍去病等事迹就不一一细说了。据《盐铁论·水旱》记载:那时的徭役“发征无限,更徭以均剧。”当时已完全突破了服役期限。

后来,人们好不容易过了数十年的安生日子,又发生了王莽之乱,刘秀建立东汉,虽然打出“犯我强汉,虽远必诛”的大汉雄风,但是战死的男丁也是难以数计。据《后汉书·五行志》记载,有一首童谣:“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讲的是东汉桓帝时期,因为男子都去打仗了,所以在田里忙碌的都是些媳妇和婆母。

到了三国军阀混战时期,兵役和力役更加没有制度可言,基本都是:“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晋朝时期

司马炎统一三国后,情况并没有改变,一年四季国家劳役没有停止的时候。为此,晋代思想家傅玄写下《拟马防诗》:“徭役无止时,征发倾四海。”当时劳役之沉重,致使百姓不敢成家立业。因此,有些男子残肢断股,只为侥幸逃避徭役。

东晋时期,徭役相比西晋更加繁重,男子16岁起,就要服全役。同时,13岁至15岁,61岁至65岁的男子还要服半役。

南梁、南陈、隋朝时期

南梁、南陈时期,不仅男子要服徭役,而且妇女也要供役。同时,割据北方的各个朝廷,徭役同样繁重。例如:后赵的兵役制是一家五丁取三、四丁取二。营造宫室台观时,生发民夫更是多达数十万人。

公元589年,隋文帝结束了长达370多年的分裂、割据、战乱时代。朝廷规定男丁21岁充役,60岁免力役,每年服役20天。

但是,这样难得的好日子,百姓刚刚过了数十年,接着又迎来了隋炀帝大兴徭役时期,发数百万民夫开凿大运河、建造洛阳宫殿池苑,每月役丁200多万人。同时,又发丁男百余万修长城,死者十之五六。三次攻打高丽,为渡海造船,役匠昼夜立于水中,腰腿腐烂生蛆,死者十之三四。期间,民夫更是多出兵士人数几倍,因战争死亡民夫、兵士不计其数。从而,引发一场场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

唐朝时期

后人对于唐朝 “贞观之治”多有称颂,但是在李世民、李治时期,唐朝依旧发生过东征高丽、西征突厥等战争。

其实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武则天的16年武周时期以及后面的近50年间,是相对平稳的一个阶段。由于人口的迅速增长,长安被称为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

但是,到了唐玄宗时期的安史之乱,之前难得增长的男子人口比例,又再次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据诗人杜甫的《石壕吏》诗中所讲,当时邺城一家的三个儿子都是戍卒,两个儿子不幸战死,家中剩下两个老人、儿媳和小孙子。但是,官府依旧派人来家中抓丁,老头子见势不妙,翻墙逃跑,而老太太却被差役抓去做饭。由此可见,乱世男丁人口递减率之高。

宋、元朝时期

北宋之前的五代十国就更不用说了,但是北宋时期的对辽之战、对西夏之战等,后因“澶渊之盟”迎来了百年的短暂和平时期,接着又遭遇金国灭北宋,南宋岳飞、韩世忠抗金等战争,后来又被元朝所灭。

元朝兵役实行军户制,兵之家称为军户,世代为兵,并有四顷地的免役权和杂泛差役的免役权。但是,每个兵士的一切装备、粮饷、路费均由军户自理,所免赋役,竟然远远不能抵充所需费用。贫困军户甚至需要典卖田产、或卖儿鬻女以充役。

明、清朝时期

明代规定16岁成丁,开始服役,60岁免役。仅仅土木堡之变,明军死亡人数就高达近10万,役夫人数更难数计,而这些人都是服役的男丁。接着,又是北京保卫战,动用兵力22万,役夫更是倍之。

清朝时期的“扬州十日”,仅被和尚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基本都是男丁;大清年间,内外战争基本没有消停过,如:平定三藩、准葛尔丹、雅克萨、收复台湾、罗卜藏丹津叛乱、白莲教叛乱、清缅之战、太平天国等战争。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由以上不难看出,各朝代男丁人口因徭役战争均有极大减弱,此消彼长之下,女性人口比例自然远超男性。朝廷为了增加人口,便出现了各种鼓励和约束婚配的举措。所以,古代男子想打光棍都难。

至于古代溺死女婴,是为了躲避赋税,则更是说不通。因为,古代女子的赋税还不到男子的一半。关键男子还要服徭役,而徭役的风险更大,反而留守在家的女子对家中的贡献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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