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性侵未反抗,还“自愿”戴安全套,事后想告对方强奸有多难?

我们村有个女的前段时间被人性侵了!据说,受害的时候她可能是太害怕,所以并未反抗。加上她可能是担心自己后期受到更多的伤害,不得已“自愿”戴上了她自己随身携带的安全套。 鉴于她受侵害时的种种做法,似乎很容易被说成是“主动”的发生关系。那这样的话,她如果现在想告对方强奸,能定罪吗?难度有多大?

女子遭性侵时未反抗,为了活命、为了不遭到伤害,还“自愿”戴安全套。这种情况下,女子到底算自愿还是被强迫呢?事后想告对方强J是否有困难、是否可行呢?

为了更好地回答题主的问题,我们首先先来搞清楚到底什么是强J,什么情况下男性会被判强J罪。只有把这个问题先搞清楚了,题主的问题才会有清晰的答案。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强J是指男性在违背女性意愿、在女性完全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逼迫、胁迫、威胁等方式,对女性发生侵犯,或者跟女性发生关系。

从上述定义里,我们可以看到,强J行为的构成,有三个必要条件:一是完全违背女性意愿,行为的发生是女方完全不愿意的。二是男性利用逼迫、威胁、诱惑、欺骗等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三是完成了整个发生关系的过程,男性完全完成了对女性的侵害。

很显然,题主问题中的女子,完全是为了活命、为了不受到男方伤害才“自愿”戴套的,当然不是自愿的。说明女子明显迫于无奈,想活命、想保护自己要紧,从而采取缓兵之计,顺从了男方。

但是,事后女方完全可以在确认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报警,向警方举报男子强J自己。

只要女方手里的证据确凿,相关证据一旦被警方采信,男方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强J,从而犯下強J罪行,并依法受到严惩。

女子遭性侵未反抗,还“自愿”戴安全套,事后想告对方强奸有多难?

这种事,本人不怎么懂法。不过我觉得,事后要告对方强奸,有几点对自己不利。

我详细的看了你的帖子,觉得,首先你用词不当,不能用性侵,要想让恶人受到惩罚,应该词语激烈一些,应该写受到男人的强迫。我查了一些资料,被迫和逼迫还不一样,被迫好像还有点商量,逼迫是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这种事,咱们评论时,往往会用词不当。可你要是起诉,那些律师们会抓住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词语,对案情进行分析。

帖子里说的那个女人在被人性侵时,因为害怕,没有反抗,並且自己主动的戴上安全套。事后又过了挺长时间,想告那个男人,我觉得,这个难度有些大。为什么呢?

这几天,这类提问比较多。我就想,现在的女人们为什么,在遭到强奸时,一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其实,那些强奸犯们,只要他不是惯犯,他的心里也会害怕。假如,这时候,女人胆子大一些,这种事未必能够成功。

六十年代中期,我们地区发生过这么一个事。盛夏的某一天,一名妇女串亲戚从县城回家。那个年代没有公交车,农村人连自行车都少,全靠两条腿走。当她走到晌午时,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天气贼拉拉的热。走着走着,从高梁地里出来一个男人,把她拽进了大地里,逼迫她想要那啥。这个女人胆子大,不想自己受到伤害,想了一个点子。当男人扑向她的时候,她说:“喂,你把背心脱了……”

男人一想也对,这就双手拽着背心往下脱。当背心蒙住男人的眼睛时,女人伸出双手使劲的揑住了男人的要害,男人痛的哇哇乱叫——最后,女人成功的摆脱男人……

一,你想告男人强奸你,首先你得有证据,好像是还得有物证。时间,地点等等。

二,当她受到性侵时,一点反抗的动作都没有,光说害怕,这个我觉得在案例里没有用。你要告他强奸,那么,首先,你得明白什么叫强奸。强奸,是在妇女不愿意的情况下,男人用暴力威胁女人从而达到目的。看了你的帖子,觉得这个女人好像挺主动的。假如,她真的去告那个男人,好像是证据不足。

你的帖子所描述的,好像是这个女人主动的地方多,不像是强奸。又过了很长时间,想告这个男人强奸,难度很大。不过,事在人为,你要想这个男人强奸你。首先,你要找到证据……个人观点。

女子遭性侵未反抗,还“自愿”戴安全套,事后想告对方强奸有多难?

这种事情难度不大。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女性属于弱者,法律是保护女性的。

就算当时女性自愿带套套,那也是保护自己,为了不怀孕,不被传染病。

事后及时报警,让警察保存物证。

接着就是录口供,讲述经过。

最后,就等着判决!

女子遭性侵未反抗,还“自愿”戴安全套,事后想告对方强奸有多难?

有多难?会很难。法律是以事实为根据的,以证据说话的,无证据的话,疑罪从无,很难判对方强奸的。

女的说,遭性侵时害怕未反抗,这能说的过去,一般都会害怕的。又担心后期受到更多伤害,不得已“自愿”戴上了随身携带的安全套。这就很难说的过去了,女的到底从事什么职业,还是随时防备着怕强奸,怎么随身携带安全套呢?

女的一直说不自愿的,还一直说被强奸了,我信了,可怎么让大家相信,凭什么证据证明是不自愿的?女的说是强奸,男的说不是,竟是拉大锯,两边扯了。这事怎么断定。只能凭证据说话了。

女的想要告对方强奸,只能再想法找出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是不愿意的,比如,事情行为发生的场地是偶遇临时发生的。男的有暴力倾向,让男的承认是强奸等。

若找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女的是不自愿的,很难定为强奸。大家说说,就这事怎么判定男的是强奸?总不会女的一告,就定强奸吧?

女子遭性侵未反抗,还“自愿”戴安全套,事后想告对方强奸有多难?

这个问题有它的复杂性和矛盾的一面,单从性侵两个字,如果能成立,就能对性侵者够成强奸罪,因为性侵是在没有争得受害女性同意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对女性强制发生的性行为,他违背了女性的意愿,对一个处于弱势群体女性的人身侵犯,那么这个男人是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

可是在当事人女性,在法律陈述上,自己是因为害怕而没有反抗,又没有对性侵者哀求的情况下让对方戴上安全套,这样对自己胜算的可能性就变得渺茫。

这只是个人的想法,对于法律层面的学识有限,不敢妄加断言。

女子遭性侵未反抗,还“自愿”戴安全套,事后想告对方强奸有多难?

女子遭性侵未反抗,还《自愿》,戴安全套,事后想告对方强奸有多难?我着她是自願的,遭性侵为啥不反抗,这是其一,其二还《自愿》戴安全套,其三,事后又想告对方强奸有多难?我看你这不叫强奸,而是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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