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孙先生结婚刚两年,妻子晓艳闹着要在婚房上加名,姐姐却对弟媳说:“我送的婚房,还没做好加你名的准备,你也不重要”。

孙先生的父母年纪比较大,身体也不太好,勉强把两个孩子养大后,其他的事情就无能为力了。

姐姐靠自己的拼搏做生意,慢慢地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姐弟俩感情特别好,姐姐便承担起来这个家的重任,操心着弟弟的一切事情。

一天,姐姐的美容院里来了一个姑娘,叫晓艳,是来应聘的,虽说是农村的,但姐姐看她长得眉清目秀,就留下了。

一段时间后,姐姐见晓艳温柔乖巧、做事利索,便有意把她介绍给自己的弟弟。

经过接触,孙先生和晓艳感觉都不错,不久就成了男女朋友。姐姐见他们两情相悦,便撮合他们两个步入结婚殿堂。

由于孙先生工作不久,没有多少积蓄,姐姐把彩礼、房、车都包了,将婚礼操办得风风光光。

婚后不久,晓艳说:“把车子过户到我名下吧,这样用起来方便些”。

姐姐说:“好,这样确实方便。”于是他们去车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

又过了一段时间,晓艳又对丈夫说:“咱俩已经结婚了,应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

一听这话,孙先生不乐意了,这个房子是姐姐送给他的,房产证是姐姐的名字,现在加上妻子的名字算怎么回事呢?

晓艳委屈地说:“我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怎么了?当初你姐姐送房子的时候就说是给咱俩!”。

孙先生说:“我不能一直靠姐姐,我们是年轻人,有手有脚,要靠自己赚钱买房子,然后把现在住的房子还给姐姐。”

晓艳咆哮道:“你买房子,你一个月挣那几个钱,你心里没数吗?我不就是加个名字,又不是全占,有那么难吗?”

孙先生说:“加名字那么重要吗?这个房子不是一直让你住着吗?”

晓艳答道:“不加名字,我没有安全感,我在这个城市什么都没有,只想把这个房子当成自己的家。”

一个要加自己的名字,一个认为是姐姐的房子,不能加。两个人看似都有理。

一天,孙先生问晓艳:家里有多少钱?够不够买个小套房子的首付?。

可没想到妻子却说,家里没钱。

孙先生很纳闷,婚后他一直都把工资交给了妻子,平时他们也不怎么花钱,怎么就没钱了呢?

这时,晓燕看实在瞒不下去了,才说钱借给娘家大姐了,6万,已经借出去半年多了。没借条,也没说什么时候还。

这不是双标吗?不吭声借给娘家姐6万块钱,大半年的时间不好意思要,这边逼着老公去找他姐姐,要再加一个名字。

那么,姐姐在这件事上,是什么态度呢?

姐姐说:“这个房子是我给弟弟的,至于他娶谁并不重要。”

又说:“如果现在给了弟弟后,成了弟弟的婚后财产,这件事我还没有准备好。”

姐姐和弟弟之所以都不同意加晓艳的名字,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都觉得晓艳结婚前和结婚后变化很大,完全不一样。

导致孙先生认为晓艳不是冲着他的人来的,姐姐对弟媳也越来越失望。

其实,感情中,只要两个人相互理解,相互扶持,租房子也能过得很幸福。

但如果感情出了问题,房本上加名字这样的事,以后可能就会有麻烦。

您觉得房本上应该加上晓艳的名字吗?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要问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可以回归至男方和女方结婚为什么要支付彩礼这件事上,就是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差异以及在婚姻中的角色决定的,一个女性和男性结为夫妻,多数都要生孩子,都要承担起家庭大大小小事务的决定权,是兼母亲,妻子,管家,保姆于一身的角色,所以现在反问,打算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分半套房怎么了?

可能是现代人都鸡贼,就怕被闪婚骗走了半套房,但是任会娟人性经不起考验,结婚了还受法律保护呢。我表弟就是他妈妈给全款买的房子,看见他晒房产证的那一刻,上面是自己的名字,弟妹名字并没有在房产证上,他们的女儿已经2岁了。可能各家有各家的道理,即使没有房产证上名字的保证,弟妹也觉得自己幸福美满。

这件事放在我身上,一定是不同意的,婚姻都是从向往的爱情那走过来的,如果不是足够热爱,不会结婚。那么海誓山盟那么久。到头来连半套房子都要算计的吗,或者说,作为妻子难道是一直寄宿在丈夫的家吗。

这样看真的很像寄宿,所以可能有的男女都有能力自己买房子,那样可能就没有这方面的纠葛。但是对于那种什么都没有的姑娘,嫁到男方家里去,一无所获,就要生孩子,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免费保姆不是这么当的。能够有婚姻保障的就是房子能写两个人的名字了,这样日子才能过好。

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男方既然有此困惑,那么下面就让我来替你解忧。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就拥有该房子的产权,谁就是该房子的主人,男方结婚全款买的房子,如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对女方的赠与行为,那么该房子的产权也随之转移,由男方一人拥有而变成男女双方共同所有。

世界万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人也是会变的,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往往是靠不住的,爱你到地老天黄,爱你到海枯石烂,那都是骗人的鬼话,如果真的都能信守当初热恋时的誓言,民政局每天就不会有那么多离婚的夫妻。当然人们的愿望都是好的,从共同携手幸福的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起,都希望"但得一人心,相守到白头",希望能相互扶持慢慢的一起变老,夫妻恩爱,举案齐眉,幸福美满,百年好合,成为人间佳话。但现实是残酷的,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婚姻也会产生变数,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婚姻难以维系,离婚危机来临,分割财产时,那么房产加名就会给男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有谁愿意把自己的一半房产心甘情愿的供手送与它人?不加名吧?又担心女方因不加名没有安全感而不与自己结婚,到时落得个徒有空房却没有女主人后悔懊恼,怎么办好呢?让我来给你支个两全其美的招:

为了取得女方的欢悦,为了能顺利与女方结婚,男方咱不妨绅士一点,大度一点,房产加名!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却不能无,为提防日后婚姻出现变数,男方需提前做好防范,只有计划缜密,安排得当,方能做到进退自如,高枕无忧,这里我们要留一手,就必须做到:买房款由父母经银行转入男方帐号,注明此款为买婚房借款,男方再写一个借条给父母,标明利息按法律支持的24%年息支付,最好经公证处公证,经公证的借条更具真实性.合法性,有更强的证明力,转帐凭证和借条由男方父母妥善保存,这样即使房产加名,即使中途婚姻出现变数,男方也不必担心女方会分割走一半房产,女方想要借加名,离婚时分一半房产的美梦,也会因此而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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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买房需不需要写女方名字,以下视频就是我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对方没有出钱,我建议先别加名字,现在离婚率有增无减,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是你父母的全部出资,在判决是,很可能要给女方一部分。

结婚本身就是有彩礼,我的头条视频对彩礼的认定和返还作了具体解释,你可以结合彩礼和对方协商。

如果婚后还需要还贷款,我认为可以加上女方名字,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还贷,加不加名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基于此,不加对方名字,有点说不过去。

以上是基于现形法律的意见,不适用所有人,大家结合自己的情况来看,结婚是过一辈子,如果不信任对方,没必要匆匆结婚。

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同事,80后的女孩甲,婚前男方家里买的房子,婚后生了一个男孩,然后以房子不是学区房为理由,换了一套房子,名字自然而然地加进去了,没过几年离婚了,房产分走一半,孩子扔给男方。

同样80后的女孩乙,结婚时让男方家里出了一个首付,剩下的钱两个人用公积金共同还,名字加进去,两人及双方父母都非常满意,后来生了两个孩子一女一男,凑成好字,过得很幸福。

80后丙女孩家里条件好,加不加名字无所谓,男方家里全款买房子,女方父母也给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住在男方那边的房子,女方的房子出租,钱归女方自己,虽然过得挺好,但始终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总感觉不是一家人。

80后丁女孩的结局就让人有些唏嘘,公公婆婆防着儿媳妇儿,全款买的房子名字写的是公婆的名字,生完孩子后由于种种原因没能走到一起,自己一个人搭上青春净身出户。

婚房加不加女方名字,就有点像清官难断家务事,各有各的理,每个女孩都不一样,但是每个女人都想给自己未来的孩子一个好的生活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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